討論串[閒聊] 通姦罪但書廢除還是完全除罪比較好?
共 10 篇文章
內容預覽:
講一下我對通姦除罪化的看法好了,因為我不是念這個的,所以難免會有不專業,請不吝. 指教,謝謝。. 基本上我是支持性自主權的,所以我認為用刑法去懲罰配偶跟配偶外的人發生關係是在. 妨礙性自主權,婚姻又不是賣身。. 你要規定夫妻只能跟配偶做愛也行,世界上的確有些國家是這樣,不過那些國家你不會喜. 歡就是
(還有1359個字)
內容預覽:
提供一點想法大家聊聊. 現在檯面上幾個支持除罪化的理由大概就這些. 1.家務事不該上刑法. 這類還有個類似的原因是婚姻這種契約本來用民事就好. 如果是這說法我就認為應該除罪化. 2.想避免有下個思琪出現. 這樣光是去刑化是沒用的,因為照樣需要民事賠償同樣會被告. 只去掉但書也不行,因為思琪照樣會被告
(還有746個字)
內容預覽:
提一下雖然歐美通姦除罪化。. 離婚跟台灣比起來也相對簡單。. 但是如果沒有婚前協議書下, 離婚是平分財產。. 一方如果出軌且證據確鑿, 在離婚分財產就會比較不利, 譬如拿到較少的贍養費. ,也是一種懲罰。. 台灣如果通姦除罪化,有沒有配套措施, 給堅守婚姻諾言的人一個公道跟保障呢?. 不然一些人因為
(還有2個字)
內容預覽:
※《todao (心裡有數)》的觀察啦:. 看來昨天的拯救XD形象行動是有效果的,. 這人今天的文章比較看的懂了,. 昨天簡直是希望別人會通靈,. 反駁就是那幾句重複,. 對於激怒他人有極大天份,. 跟釣魚有87%的相似度。. 但是這篇文章還是不行的,. 討論的目標應為說服中立者,. 所以講話要有邏
(還有59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