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為求自保決定遠離 MeToo運動反使女性陷入孤立

看板WomenTalk作者 (路克)時間5年前 (2018/12/06 14:37), 編輯推噓2(2027)
留言29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14 (看更多)
會誣告八九成跟錢有關 就改成 加重刑事責任 沒有民事賠償就好了 誣告的人加重民事責任賠死妳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本生意沒人做 不過大概還是有很多人不可能贊同就是 對他們來說 金錢還是很重要的 正義反倒是其次 顆顆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姑且當你不是反串回你好了。 : ※ 引述《feedback (positive)》之銘言: : : 這件事滿奇怪的吧? : : 上次看到的數據,美國約有10%的性侵案件是謊報 : : 華爾街的男性因為害怕成為那10% : : 不願跟女性相處 : : 造就這篇新聞 : : 底下還不少人在嘲笑女權、me too : : 可是換個說法呢? : : 如果有女性表示 : : 約有90%的性侵案是真的 : : 所以我不想跟男性相處 : : 說這句話的女性會被大眾怎麼形容? : : 想太多?太自戀?還是不想跟男性相處關我屁事? : 差別在於, : 並不是你遠離所有男生, : 性犯罪就不會找上你,你走在路上, : 性犯罪者也會自己找上門來。 : 然而只要你盡量遠離所有女生, : 你就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明, : 避免被#MeToo而百口莫辯。 : : 有些人的標準很奇怪 : : 因為有90%性侵案是真的 : : 所以我不同情那10%無辜男性 : : 這樣講不可以,罪該萬死 : : 但是 : : 因為有10%性侵案是謊報 : : 所以把100%女性打成母豬 : : 這樣講很ok,沒問題 : : 怎麼看都不太對勁啊 : 那一位說不同情男生被誣告的女權份子, : 有因此喪失工作、喪失人生嗎? : 還不是一樣好好的繼續發推特, : 繼續在現實世界宣揚她的女權理念。 : : 還有一些人在女性被性侵後 : : 會「善意地」提醒女性如何自保 : : 對通常為男性的加害人沒太多譴責 : : (有說法是理所當然該譴責所以不特別表示) : 沒有嗎?還是你遮住雙眼不看而已? : 去年某本性侵小說在不起訴以前, : 大批民眾拿著書瘋狂狼師、狼師的喊, : 你跟我說這社會對男性加害人沒有太多譴責? : 說真的性侵犯就是個不受控的野生動物, : 就想像成一隻會突然亂咬人的狼, : 請問叫人類避免被狼咬比較容易, : 還是請狼不要亂咬人比較容易? : : 但如果換成男性被仙人跳 : : 會立刻開始炮轟女性母豬、台女不意外 : : 這時候反倒不會有善意的提醒了 : : 這樣標準不一致吧? : 有啊,男生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 要安裝行房記錄器、簽性交同意書, : 這些好建議你有聽進去嗎? : : 再來 : : 性侵案件的謊報比率 : : 在me too開始前是2% : : me too開始後升到10% : : 這確實是個問題 : : 可是因此就不顧那真正被性侵的90% : : 也不太對 : : 10%的無辜男性和90%的受害女性 : : 看討論似乎都不太管後者 : : 在意前者而譴責me too的比例似乎更高 : : 這是很令人難過的現象 : 受害女性有勵馨基金會、各大女權團體, : 不斷的聲援他們,給予適當的協助和鼓勵, : 設法減少性侵案的發生,建立完善法律, : 你跟我說大家都不管90%受害女性? : 然而你告訴我有哪個社福團體, : 曾經出來聲援過10%無辜男性? : 如果哪天你、我、我的親朋好友變成那10%, : 我們該用什麼管道來拯救自己? : 糗爺得到他應有的道歉了嗎? : : 是說 : : 那10%的無辜男性的傷害是可以設法降低的 : : 最好的作法是就事論事,不要人身攻擊 : : 再不然就是別輕易評論,等結果出來再說 : 就事論事、不要人身攻擊、 : 別輕易評論、等結果出來再說, : 如果這些這麼容易,失智列車就不會開起來了, : 馬幼興就不會丟掉工作了。 : : 我有時候會覺得 : : 鄉民是不是因為非常非常痛恨性侵犯 : : 導致自己恨錯人的成本太高 : : 才會倒過來因為有謊報者而去痛恨所有女性 : : 這樣的話就有點麻煩了...... : 把100%女性說成母豬的人, : 跟那些整天宣揚男人就是賤的人, : 把他們當成娛樂嘲笑就好了, : 既然都要就事論事了, : 那動不動就說人仇女能論什麼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83.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44078271.A.50B.html

12/06 14:42, 5年前 , 1F
神邏輯 受害者不用賠償 乾脆廢除整部民法
12/06 14:42, 1F

12/06 14:43, 5年前 , 2F
為了錢的誣告我也不覺得佔大多數就是了
12/06 14:43, 2F

12/06 14:46, 5年前 , 3F
只有少數人才會為了錢去誣告別人的邏輯也很神啊,彼此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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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46, 5年前 , 4F
12/06 14:46, 4F

12/06 14:48, 5年前 , 5F
1樓為什麼誣告的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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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2, 5年前 , 6F
你要說沒損害賠償違背民法的精神也是沒錯,但是只要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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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2, 5年前 , 7F
因素,誣告就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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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3, 5年前 , 8F
被法院判有罪才要賠償 判了有罪還是誣告?
12/06 14:53, 8F

12/06 14:53, 5年前 , 9F
你不相信法院的話 其實也不用討論了
12/06 14:53, 9F

12/06 14:54, 5年前 , 10F
好 下去領500 XD
12/06 14:54, 10F

12/06 14:59, 5年前 , 11F
我怎麼看不懂一樓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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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9, 5年前 , 12F
今天很多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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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9, 5年前 , 13F
就是吃定了被誣告的為了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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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9, 5年前 , 14F
會想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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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9, 5年前 , 15F
而且搞不好告成了就賺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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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03, 5年前 , 16F
他們自己私了就跟民法無關啊...
12/06 15:03, 16F

12/06 15:03, 5年前 , 17F
你沒看文還是不懂法= =
12/06 15:03, 17F

12/06 15:06, 5年前 , 18F
看不懂就是因為他那個神邏輯啊,不是不相信法院判決,但
12/06 15:06, 18F

12/06 15:06, 5年前 , 19F
是性侵還是兩情相願有的時候真的是舉證困難,更別說是性騷
12/06 15:06, 19F

12/06 15:06, 5年前 , 20F
擾了,法官又不是神
12/06 15:06, 20F

12/06 15:08, 5年前 , 21F
就是因為誣告的機會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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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08, 5年前 , 22F
才讓一堆人願意去誣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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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08, 5年前 , 23F
搞不好告成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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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08, 5年前 , 24F
所以原po說的才要讓誣告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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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08, 5年前 , 25F
而且為什麼誣告的會說受害者?
12/06 15:08, 25F

12/06 15:10, 5年前 , 26F
私下和解 怎麼會跟民法沒關,去看一下民法736條 和解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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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5:10, 5年前 , 27F
12/06 15:10, 27F

12/06 17:06, 5年前 , 28F
假設有人誣告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什麼??
12/06 17:06, 28F

12/06 19:01, 5年前 , 29F
阿我想到反例了,阿翰。女生只是想抹黑他不是想要錢XDDD
12/06 19:01,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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