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通姦除罪是不是在鼓勵外遇?

看板WomenTalk作者 (天上天下雜碎王)時間5年前 (2018/07/01 00:01), 5年前編輯推噓42(44255)
留言101則, 3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雖然原文推文真的各種有趣, 但因為目前只有手機 沒能一一回原文推文很可惜 首先,在以法學觀點切入前 可以思考幾個問題 1.你所認為的婚姻是什麼? 在沒有法律的約束上古時代 有所謂婚姻嗎?? 法律制度? 兩個人說了就算? 2.在婚姻制度裡不忠於伴侶的人 要受到什麼程度的懲罰才足夠? 死刑?豬籠?水刑? 鞭刑?賠錢?砍頭?騎木驢遊街? 3.你信任我國的司法嗎? 覺得法官都白痴,恐龍,智障 構要主客觀認定我說了算 法學觀點來說 參考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380 法學上觀點簡而言之, 除罪化容易使人有偏見, 去刑化才是比較貼近的說法 認為感情事不需要用到刑法這麼重的 裁罰來懲罰,民事上的損害賠償 已足夠 當然,精神上情感上足不足夠 大家自己心裡有個標準 所以,所謂的通姦除罪=鼓勵外遇 到底是腦補 還是真實世界必定會發生的現象?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AD. -- ζ ξ -● ν)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94.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30374471.A.05F.html

07/01 00:10, 5年前 , 1F
如果抱持著談個戀愛的態度 就不該結婚吧
07/01 00:10, 1F
但第一個問題 什麼是婚姻, 為什麼戀愛的下一步是結婚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0:21:09

07/01 00:21, 5年前 , 2F
我支持重婚去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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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21, 5年前 , 3F
必然會發生R,因為鑽漏洞的人太多了
07/01 00:21, 3F

07/01 00:25, 5年前 , 4F
除罪化,外遇無罪,把那個罪拿掉了,對有心人來說
07/01 00:25, 4F

07/01 00:25, 5年前 , 5F
太多空間了
07/01 00:25, 5F

07/01 00:28, 5年前 , 6F
不過如果真的過了,就接受R,現在沒過都能玩的這麼
07/01 00:28, 6F

07/01 00:28, 5年前 , 7F
精彩了,以後更精彩
07/01 00:28, 7F

07/01 00:44, 5年前 , 8F
對婚姻的想法是建立家庭 彼此是家人 生養小孩
07/01 00:44, 8F

07/01 00:45, 5年前 , 9F
戀愛是戀愛 婚姻是婚姻 不是下一步
07/01 00:45, 9F

07/01 00:53, 5年前 , 10F
使人失去家的歸屬 以及 對小孩的影響 才是重點吧 戀愛
07/01 00:53, 10F

07/01 00:53, 5年前 , 11F
那套 不要用在婚姻
07/01 00:53, 11F

07/01 00:54, 5年前 , 12F
不過好奇 都說民法賠錢 那他沒錢呢 ?
07/01 00:54, 12F
取得勝訴判決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債權人名下無財產,會發債權憑證給妳,每五年要換發一次 基本上有薪水,有存款 都執行的到 找不到財產的不是超級窮人 就是超級有錢人 正常人還是得上班領薪水的

07/01 00:56, 5年前 , 13F
沒錢就不用賠啊,脫產就好了
07/01 00:56, 13F
這麼好脫喔,當假扣押假處分,撤銷詐害債權擺好看的嗎?

07/01 00:57, 5年前 , 14F
罰單都可能不繳了,判賠有這麼好拿到錢喔
07/01 00:57, 14F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1:04:33

07/01 01:08, 5年前 , 15F
私人事情用刑法在處理 浪費國家資源
07/01 01:08, 15F

07/01 01:08, 5年前 , 16F
同樣妨礙名譽也是要除罪化
07/01 01:08, 16F

07/01 01:09, 5年前 , 17F
還沒上法院前就脫產了要怎麼假扣押?
07/01 01:09, 17F

07/01 01:10, 5年前 , 18F
光是車禍撞死人的就一堆拿不到賠償金了
07/01 01:10, 18F

07/01 01:13, 5年前 , 19F
想著單純用民法賠錢就好,萬一連錢都拿不到,要怎
07/01 01:13, 19F

07/01 01:13, 5年前 , 20F
麼辦? 以金額換算刑期去關嗎?
07/01 01:13, 20F
雖然不知道你堅持的「脫產」 指的到底是什麼 不過債權行為發生以前要怎麼 處份財產是個人自由 不過你是不是忘了一開始的問題 對於婚姻中不忠者想罰到什麼程度才是你要的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1:18:14

07/01 01:19, 5年前 , 21F
這個有標準嗎?
07/01 01:19, 21F

07/01 01:20, 5年前 , 22F
除罪去刑化以後,要民事賠償到什麼程度才能彌補當
07/01 01:20, 22F

07/01 01:20, 5年前 , 23F
事人?
07/01 01:20, 23F
問當事人啊,怎麼會問我 再者,法律的定位是彌補他人人生嗎?

07/01 01:21, 5年前 , 24F
你的人生跟婚姻值多少?
07/01 01:21, 24F
每個人不一樣啊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1:24:18

07/01 01:24, 5年前 , 25F
對啊,那有人不要錢,要他被關才爽的怎麼辦
07/01 01:24, 25F

07/01 01:25, 5年前 , 26F
法律不能彌補他的人生,所以對當事人有什麼幫助?
07/01 01:25, 26F
所以法律為什麼要彌補他人人生?

07/01 01:27, 5年前 , 27F
對啊,所以你講什麼法律面有什麼意義
07/01 01:27, 27F
因為這個話題再講通姦罪? 還有你也一直再講法律? http://i.imgur.com/AWdFEcZ.jpg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1:29:34

07/01 01:28, 5年前 , 28F
最後不都會互相毀滅
07/01 01:28, 28F
http://i.imgur.com/TRkAT4Y.jpg
※ 編輯: freedomwing5 (111.246.94.243), 07/01/2018 01:30:34

07/01 01:30, 5年前 , 29F
不就你在講法律要懲罰到什麼程度
07/01 01:30, 29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7/01 08:25, 5年前 , 62F
問題 婚姻有狀況要就是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出軌外遇就
07/01 08:25, 62F

07/01 08:25, 5年前 , 63F
婚姻的忠誠需要用刑法來維持也是很悲慘
07/01 08:25, 63F

07/01 08:25, 5年前 , 64F
告離婚請法官在精神賠償的部份賠多一點= =
07/01 08:25, 64F

07/01 08:27, 5年前 , 65F
一堆人自己沒能力處理婚姻的問題 就想用司法資源讓對
07/01 08:27, 65F

07/01 08:28, 5年前 , 66F
方留下前科 只是單純就想報復而已
07/01 08:28, 66F

07/01 09:38, 5年前 , 67F
呵呵現在夫妻還有所謂的愛嗎??不都是看上雙方的物質外表
07/01 09:38, 67F

07/01 09:39, 5年前 , 68F
看看那些婚友社聯誼等等都在挑甚麼~可笑~那有甚麼資格管另
07/01 09:39, 68F

07/01 09:39, 5年前 , 69F
一半去愛上誰呢??為什麼不能除罪化?真是虛偽
07/01 09:39, 69F

07/01 09:41, 5年前 , 70F
只要家庭維持當工作一樣盡職,外遇談個戀愛是自由
07/01 09:41, 70F

07/01 09:54, 5年前 , 71F
支持除罪 原po辛苦了! XD
07/01 09:54, 71F

07/01 10:22, 5年前 , 72F
推,邏輯清晰
07/01 10:22, 72F

07/01 10:29, 5年前 , 73F
法盲:外遇=殺人放火
07/01 10:29, 73F

07/01 10:32, 5年前 , 74F
看來某樓把刑法當成滿足自己內心的工具呢。民事求償
07/01 10:32, 74F

07/01 10:32, 5年前 , 75F
制度就算有那不到錢這種極端情形,那也是這制度的
07/01 10:32, 75F

07/01 10:32, 5年前 , 76F
極限,而且是所有民事都有的極限,而不是那些同時
07/01 10:32, 76F

07/01 10:32, 5年前 , 77F
有刑責的案件才會有的問題,且刑法又不是民法的補漏
07/01 10:32, 77F

07/01 10:32, 5年前 , 78F
工具,不是單純為了爽就能發動。否則,照那種邏輯,
07/01 10:32, 78F

07/01 10:32, 5年前 , 79F
是不是有人違反買賣契約然後對方要不到賠償,就也要
07/01 10:32, 79F

07/01 10:32, 5年前 , 80F
把違反民事契約入罪化?
07/01 10:32, 80F

07/01 10:33, 5年前 , 81F
因為你去登記結婚=簽了契約 不爽不要簽
07/01 10:33, 81F

07/01 10:34, 5年前 , 82F
只有民事賠償而無刑事責任的情形一大堆,難道這都是
07/01 10:34, 82F

07/01 10:34, 5年前 , 83F
鼓勵去做那些只有民事責任問題的事?
07/01 10:34, 83F

07/01 11:00, 5年前 , 84F
除罪化之後私刑跟分屍應該會越來越多,善於爬牆的台女真
07/01 11:00, 84F

07/01 11:00, 5年前 , 85F
的要小心一點囉
07/01 11:00, 85F

07/01 11:23, 5年前 , 86F
推 這篇有講到源頭問題,去刑化比除罪化更適切。
07/01 11:23, 86F

07/01 11:26, 5年前 , 87F
以前我覺得外遇活該被告,但看到很多只告小三拿錢出氣
07/01 11:26, 87F

07/01 11:26, 5年前 , 88F
後,跟出軌方合好,案例太多,就覺得很不合理
07/01 11:26, 88F

07/01 11:32, 5年前 , 89F
支持通姦除罪化
07/01 11:32, 89F

07/01 11:49, 5年前 , 90F
覺得有刑罰就可以遏止外遇這件事 本來就是一件很好笑
07/01 11:49, 90F

07/01 11:49, 5年前 , 91F
的事
07/01 11:49, 91F

07/01 11:50, 5年前 , 92F
而且還可以只對配偶撤告 這不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嘛
07/01 11:50, 92F

07/01 13:18, 5年前 , 93F
除不除其實沒差吧,沒除的時候王0慶、張0發這些有錢人
07/01 13:18, 93F

07/01 13:18, 5年前 , 94F
不也是正大光明的有小三小四小五。比較支持要告一起告
07/01 13:18, 94F

07/01 13:18, 5年前 , 95F
,不能只告其中小三
07/01 13:18, 95F

07/01 15:22, 5年前 , 96F
通姦罪出國就罰不到了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一種狀況?
07/01 15:22, 96F

07/01 15:45, 5年前 , 97F
推這篇的觀點,裡面有些推文好可怕
07/01 15:45, 97F

07/01 16:06, 5年前 , 98F
Good
07/01 16:06, 98F

07/02 16:03, 5年前 , 99F
應該要修改成 要告就要男女一起告 不能只告小三(小王)
07/02 16:03, 99F

07/02 21:54, 5年前 , 100F
原po對付跳針也太辛苦了
07/02 21:54, 100F

11/23 20:40, 5年前 , 101F
推。
11/23 20:40, 101F
文章代碼(AID): #1RDwb71V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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