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動手打人的男人
既然原PO這麼講道理,那我就來陪您講講道理。
※ 引述《Spetznaz (荊棘香)》之銘言:
: ※ 引述《pencil722 (華華)》之銘言:
: : 覺得今天真是倒楣到了極點
: : 跟交往三年的男友起了發生了一點爭執發生口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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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 通常訴苦的一方總是會誇大自己受的傷害
: 以及有意無意避開自己理虧的部分
我不是神,
不知道原PO是否理虧或者誇大,
但文章中沒有寫的事情,
你的陳述也僅只是你個人的推測,
雖然合理,但合理就一定代表正確嗎?
你可以用個人推論出的合理表彰正確的事實嗎?
顯然你的推論有問題。
但被強行拖出車外、毆打到留血是原PO所陳述之事實,
根據這點就可以告對方傷害罪,
每個版友們都心知肚明。
: : 因為我做在副駕駛座的位置
: : 然後停車後 就被男友強行拖出車外
: : 拉我的腳 之後後腦勺撞到地上 被拖行了三四公尺
: : 之後就被壓在地上被拳頭猛揍
: : 過程之中還有被他的雙手掐住脖子
: : 因為在馬路邊 經過的機車騎是在等紅路燈 也沒有停下來看
: : 直到他停手後 跟我道歉 希望我原諒他 這時候我已經滿身是傷了
: : 手跟腳都是血
: : 其實最最心寒的都不是這些
: : 到警察局做筆錄後 他家人來了 他爸跟他妹
: : 進來 一句話都沒有跟我道歉 然後用不削的眼神看著我跟我爸
: ~~~~~~~~~~~~~~~~~~~~ ~~~~~~~~~~
: 不削的眼神是難以定義的
: 就跟大學生外出買宵夜
: 眼神跟飆仔不小心對到就被認定在挑釁
: 就吃了幾下西瓜刀
: 眼神呀
: 可以電人也能傷人
這點我可以同意你,的確不能隨便憶測別人。
但你有聽過什麼是同理之心嗎?
角色對調一下好了,
假設今天你被別人莫名其妙毆打,
渾身是血、奄奄一息倒在馬路旁,
這時有個路人正巧從你旁邊走過去,
他什麼話都沒有說,__地看了你一眼就走了,
請問你會填:
(A)高興 (B)生氣 (C)撫媚 (D)冷冷?
我並非說原PO文章當中這樣的用詞就一定正確,
但是我能理解為何原PO會有這樣的感受,
PTT有位朋友教我一句話很受用,
「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
一個人被這樣暴力毆打對待已經很可憐了,
只不過是上網抒發一下情緒,
難道不能發揮同理心,
非得要對原PO玩這種邏輯挑錯遊戲酸她嗎?
: : 我在做筆錄之中 他妹還講電話講得非常大聲 嘻嘻笑笑的樣子
: ~~~~~~~~~~~~~~~~~~~~~~~~~~~~~~~~~~~~~~~
: 有人法律有規定在警局不能電話
: 不能嘻嘻笑笑?
: 被揍的又不是她
: 為何要苦著一張臉呢
同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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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男人 我居然花了三年的時間在他身上 結束卻是如此的不堪
: ~~~~~~~~~~~~~~~~~~~~~~~~~~~~
: 相對的他也花了三年在妳身上
: 別用隻字片語否定對方三年來的付出
: 講的自己好像都是單方面付出一樣
: 另外
: 給了妳三年時間
: 結果被對方揍
我實在看不出這兩句話之間的邏輯關係:
「給你三年時間→結果被對方揍」?
一般正常人談戀愛會想到的是,
如何愛對方、關懷對方、包容對方,
而你只看時間跟被揍這兩件事,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你談戀愛的方式,
就是限期三年內不要被對方揍到這樣嗎?
這...應該不是談戀愛,而是荒島大逃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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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交往的這三年中 我也沒想到一個國立碩士畢業以後要當工程師的人
: ~~~~~~~~~~~~~~~~~~~~~~~~~~~~~~
: 所以小學畢業不是當工程師的人
: 揍人就比較有理?
: 邏輯蠻大的進步空間
這我就不得不說,你的邏輯有問題了。
原PO明明就是說:
當工程師的人不會動手(P→Q)
(隱藏的前提是受高等教育的人不該隨意動手)
那否定敘述應該是:
打人的人不該是工程師(~Q→~P)
但你卻用:
不是當工程師就該打人(~P→~Q)
首先,你犯了邏輯形式上的錯誤,
接著,你又用你自己錯誤的推論栽贓原PO邏輯不正確,
原PO豈不冤枉?
: : 會這樣動手 我也料想不到 他的家人會是如此的態度
: ~~~~~~~~~~~~~~~~~~~~~~~~~~~~~~~~~~~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 真的
我相信所有版友都知道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否定原PO被男友打,
她就可以提告的這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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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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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不過不太懂為啥會變傲嬌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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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啦,這就高中教的東西而已,PTT神人會聚,現醜現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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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真的不會很難懂。
表達自己的想法很好,但誤解別人意思又亂栽贓我就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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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窮所以想個搞笑的來湊數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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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同為傑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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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不討論你的結論對不對,
但是原PO的推論過程是沒有問題的,
你頂多只能說原PO所假設的前提可能有誤,
你不能說她的邏輯有問題。
但當你說「教育程度跟一個人的品格沒有絲毫的關係」,
^^^^^^^^^^^^^^
時間很晚了我沒辦法跟你回太多,
我來貼一篇政大開放查詢的研究論文給你看看: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2550/7/52022107.pdf
因為論文不能複製貼上,我只能擷取重點打,有興趣請自行參考。
以下是學歷與性犯罪相關性的抽樣資料:
教育程度/抽樣人數/百分比
國小 21 7.3%
國中 115 39.9%
高中職 94 32.6%
專科 28 9.7%
大學 16 5.6%
其他 14 4.9%
合計樣本 288 100.0%
我是不知道,這樣子跟只用嘴巴說:
「黑道老大不打老婆」、「衣冠禽獸多如牛毛」
哪個比較正確啦!但WT版上的朋友應該都看得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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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但我在此也要說明一下,我沒有要幫何人護航,
只是做人要明事理,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編輯: jacklin2002 來自: 111.240.102.34 (08/0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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