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享樂主義的矛盾(the paradox of h …
※ 引述《sonnight (甯)》之銘言:
: 我再說清楚點好了
: 我有疑問的並非是享樂主義的矛盾的這個"概念"
: 而是這個概念在現實中真的存在嗎?
: 因為林火旺教授所使用的論證方式並不是從任何具有確定的基礎出發
: 也並沒有解是幸福的定義為何(或許根本無法定義)
: 而是似乎已經預設的現實中存在著幸福,並且讀者內心對於幸福的了解與他是一樣的
: 所以取得幸福的方式自然也是如此
: 這讓我極端的困惑
: 因為可能產生如下的問題
: 1.假設我的興趣是打羽球,並且藉由不斷的實踐之後,我可以了解到打羽球會讓我產生愉悅
: 於是每當我心生沮喪或感到挫折,我就去打羽球轉換心情
: 這例子似乎表達了人是可以藉由生活中的一些興趣與志向找到幸福的?
: 2.林教授說有些會直接對官能產生愉悅的事物長久下來是有害的,比如說:喝酒等
: 所以是不是代表他認為幸福並不等於短時或一順的愉悅,而至少是要有時間量度的
: 或者說,以效益主義的觀點來說,是長期下來利大於弊的
: 那,假如我喝酒適時適量呢?是不是喝酒反而變成我放鬆緊張生活的調劑呢?
: 簡單來說,在這個矛盾裡面,我覺得定義很模糊,論證很模糊,結論也很模糊
: 有人可以解答我的問題嗎?
你這裡講的似乎不是享樂主義的矛盾要講的。
享樂主義的矛盾要講的, 是說, 像你的1所講的, 假設我的興趣是打羽球,
那我打羽球可以獲得快樂, 這時的「快樂」是伴隨打羽球而來的附加結果。
也就是: 我的目標是打羽球, 而我的附加結果是快樂。
但如果我的惟一目標是「快樂」本身呢?
我們也許會發現, 當目標是快樂本身, 而不參雜任何其它東西時,
反而我們得不到快樂 (重點在於不能有其它東西為目標)。
因為如果我是透過打羽球而快樂, 那打羽球也是我的目標之一,
如果我是透過吃美食而快樂, 那吃美食也是我的目標之一, 以此類推。
嚴謹一點, 這矛盾大概是以下的推論:
1. 如果我的目標是X, 那最好的方式應該是直接追求X, 而不是透過Y來追求X。
2. 直接追求快樂, 而沒有參雜任何其它的目標, 反而追求不到快樂。
3. 因此, 如果我的目標是快樂, 那我反而追求不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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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1.107.38.6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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