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地制法修正案 終將讓三都十五縣夢碎

看板Urban_Plan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4/13 02:29), 編輯推噓10(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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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你用生活或文教商業活動作為一個鄉、縣、市的區分範圍 : 我是同意這個「原則」 : 但是,「原則」並不只有一條 : 單只就這樣的「原則」並沒有如下發展出各縣市規劃的價值 我想要利用我的發言讓大家討論: 『到底行政區畫法是為何而劃?』 『最初的最初,聚落的劃分,中地的劃分該如何去界定?標準又何在?』 我原文的用意就是提出我認為理想(?) 的聚落/行政區定義, 找出最接近居民所認同的地理認同。 (強調一下:EX可以忽略…真的) 在這個原則之下,就不必討論我是不是誤解原則是否只有一條了。 因為如果原則只能,或必包含我所說的部份,那連我自已都不相信。 我說的若有對的,那學一類組的、法商政治的、都計研究的不都喝西北風去了?XDDDD 不過,因為我認為OODH大沒有理解在下的原意,在下還是就回文來做一些回應吧。 : 大致上來說,你的劃分法有四大缺點 : 第一,你只從「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來看待分區 政治性的本位主義是什麼?老實說在下不懂XDDDD 在下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一個地方之所以會存在,就是因為居民的認同。 就如同住在台中市河南路的人中,有人以為自已住水湳,那裡就自動變成水湳。 或是住在惠中路、市政路上的人自以為住在『七期』,七期這個地名就出現了一樣。 所以我認為在劃分基層(村里級、鄉鎮級)區劃時,這種認同才是最重要的。 你生活在哪一個地方,你認為你生活的是什麼地方,你就活在什麼地方。 這聽起來是不是很像之前的: 『我是台灣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剛開始出現時的狀況? 有了居民的居住、語言、血統等方面的自覺,才有意識形態。 然後才會有認同,接著才會有保護與發揚的意識。 而絕大多數居住在城市的人們… 連自已居住在『某一個地點』的認知都在重新洗牌。 這又是另一個命題了。 : 你的劃分法,就沒有解決大家常常提到的「挖地瓜」問題 : 什麼是「挖地瓜」呢,就是「市」把「縣」的精華地區挖走了 當『縣』『市』『鄉』『鎮』出現時,我就放棄解決城鄉差距的課題了 --這只是我的個人想法,我相信是沒有對與錯之分的。 所以就只針對誤會的部份繼續回應了。 : 所以你可以界定出「怎樣算一個 「市」 」 : 但真像你所界定的這樣把市劃出來後,剩下的縣會變得很可憐 真的要明確規範的情況下… 我的作法是,市和縣同階,權利相同。 但縣的所轄領域包含市:彰化縣所轄包含彰化市;大墩縣所轄包含臺中市。 而市的轄區內之稅收,由市與縣採固定比例分帳。 市若要擴大地區,需與鄰近之縣域依稅收地價購買其行將擴張的地。 : 比如說你的台北地區 : 你把「台北市、基隆市、三重市、板橋市」 和縣放同一階 : 也就是三重、板橋不下轄於縣 : 然後,台北縣又切開成「淡水縣、基隆縣、文山縣、新莊縣、海山縣」 在這裡,台北市與台北縣(轄北市、士林、內湖、南港、汐止)轄區重合。 基隆市轄區與基隆縣重合、三重VS新庄、板橋VS海山。 除新莊縣治會設於新莊外,海山縣治就會設立於新板特區中和板橋市治放在一起。 同樣的,台北縣治與台北市政府也會放在隔避。 我並不是要作到平衡。 相反的,就是要讓城市更加濃縮的同時, 令其周邊的縣(市郊)與中心都市聯繫更緊密… 把都市更新與都市擴散的款項分開, 在都市郊區化效益發生同時,不至於發生嚴重的都市空洞化危機。 這是為了設計讓縣市之上的州層級政府有更嚴密的管理而設。 : 簡單問一句, 照你這樣分,淡水、基隆兩縣 要哪年才有捷運坐? 這已經和今天的命題無關。(別太在意我的EX…我台北很不熟的) 如果我的定義真的會讓台北分出淡水縣出來, 那淡水的通勤需求的確也不會到該蓋捷運的地步了。 這時候可能就還得看淡水的旅遊與其他效應會造成的交通旅次… …值不值得這麼大量的運輸呢?? : 「只從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看待行政區 : 是你的劃分法的第一大缺點,因為 政治位階 並不是行政區最重要部份 : 所以你單純覺得各別生活圈、各別文化圈 就應該有平起平坐、不轄於他人的行政區位階 : 其實有點不實際 或許吧, : 再者,你的劃分「與當今現實發展有落差」 (因為我不夠了解,有落差是當然,所以本段恕不回應了) (再說我之所以分的乾脆,就是因為我根本只是在隨意舉例而已…太不嚴謹了我自已) : 其實問題並不是「該怎麼劃」 我只是來釣魚的而已,所以請上鉤吧(笑) 不要只有我一個人講火星話,會很孤單的(喂) 或是,您根本認為台灣根本不應該劃分任何『區域』,只是浪費資源呢?? 亦或是,我只該放棄地方分權,完全中央集權,城市鄉村概念下放民間自行處理呢?? (一種小政府作法,聚落等概念由民間自由圈定經營,政府僅就大原則被動式的插手) : 第三,你這樣的規劃,正好切重我之前說的 : 「地方政府本位主義浪費」 : http://www.wretch.cc/blog/oodh/5041900 在我的概念裡面是:『什麼層級的行政區就做什麼事』。 而縣市,在我的想法裡只是掌管著地方生活圈的小型自治體。 所以雖然是自治,其資源並不足以作出如今日台北市所能搞的建設等級。 實際上,今天台灣各縣市在做的各種建設的爭取與建設本身… 很多(尤其大規模的)其實是我認為如『州』政府才該做的事情了。 當然細項的定義之流,需要更更嚴謹的討論。 這中間包含道路分級、地政戶政稅收教育治安代議…非常非常多的權責分級討論就了。 在臺灣,我所理想中的州/省 一級地方自治組織… 大致上規模和日本的『都/道/府/縣』或中國的『地級市』相距不遠。 而它們的權限則因為臺灣地夠小人也夠稠密,應該可以做到美國的州一般的權限。 就是有能力針對旗下縣市的需求,依各項因素來做完整的統合。 強化以一個主中心城市為中心認同所建構的完整認同圈形式。 因為和您接下來的論述完全不衝突,故解釋至此為止。 反映民意的代議士制度部份,在我原文中除了村落的範圍外,應該沒提到過才是。 這部份該怎麼做,配套?細節?有空再說吧,那是別的議題了。 : 所以說 分割 行政區只會帶來更多浪費 也許吧會有更多的基礎建設 : 但 既不實用、沒效率 又加速地方財政惡化 : 遠不如合併好 : 要貼切地方民意 從議會做就好了 再次重申。 在下提出本文並不是要分割行政區。 而是要希望大家來討論各級的行政區其定義的本質。 唯有本質探討出來,我認為才有機會進一步的討論到行政區的劃分。 : 其實從文中第一段可以看得出來, : 「地方本位主義浪費」 正好會與 : 「不斷擴張整合的都會區生活圈」相衝突 : 換言之,雖然你一開頭就講明你認為的都市是應該以「生活圈」作規劃 : 但實際上,你的規劃 由於 : : 1. 你太重視 「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 : : 2. 採用舊時文化聚落作參考 而不合現在區域整體發展現況 : : 所以你的規劃 與實際上大台北生活圈相去甚遠 : 這麼說吧,如果今天台灣的主流交通工具是腳踏車,主流產業是農業 : 那你把新莊、板橋切開來還有道理 : 但現在都 捷運了, : 你不覺得它們乾脆和北市合併比較符合「生活圈」嗎? 這也是可行的,並不反對。 : 如果說,你覺得這樣很糟糕,好像什麼東西亡了一樣 : 如果說,我們要一直記得「我們的祖先以前一起生活在這裡」 : 所以這裡就要有一個政治地位、就要有一個行政區的話 : 那外省第二代是不是各按省份也劃一個鄉、縣給他們? : 那,到台中發展的中部各縣、澎湖人 是不是也各劃一個鄉給他們? : 那順便 全台十四還十六族在各縣市也各占一個村先 : 以免有某種傳統文化、某種舊時連結「亡了」 ..........當初看到這裡時,就完全了解自已舉的例子是多麼讓人誤解XDDDDD 實際上,台灣政府的確幹過這樣的事。 大陳島有兩個村,龜山島民也有一個村作集中管理。 我並不反對這樣的行政區劃,這也是村落形成的一種方式。 實際上清朝台中的『陳平』『朝洋』『惠來』『邱厝』出現的原因就是如此。 不過,我並不覺的直接放棄地方分權,讓基北北桃竹宜整合為一個縣會不好。 實際上我完全沒有成見,只是舉個例子而已(反正手邊有堡圖讓我舉)(喂) : 你同意嗎? 不同意嗎? (下面文句已經脫離在下想引玉的原意…我舉的例子太幼稚誤導了oodh大,很抱歉) : 最後,你這樣劃分 : : 「偏重政治性本位主義 而忽略城鄉差距」 : 「不合於現實的都會區域發展特性」 : 「切割、增加縣級單位 引發本位主義浪費」 : 「精簡成本、集中資源 與 快速反應」 : 有沒有... 很眼熟? 直接就這個來回應吧。 針對1 :若非在下誤解您的文章,就是您誤以為在下想以政治權力拉平城鄉差距。 在下只想說…嗯,完全沒有這麼一回事。 針對2 :請忽視在下隨便引用日本時代行政劃分的舉例…那只是理解方便用。 針對3 :(3 和4 有什麼差別嗎?) 針對4 :在下的劃分還在探討地區行政劃分原理的階段,尚未考慮至此。 實際上側重4 的話,台灣或許比較適合作中央集權。 也就是取消分權用的行政劃分,由中央統籌指揮一切。(地小嘛…) (這也頗接近現況,哈) : 而「道州制」 和 「東京都」 無論是當年的保甲或現在的道州, 我認為在尋求任何進階功能之前, 對其分層的聚落認同與行政區有嚴謹的認定與認同是最重要的。 無論是政府來做或是企業或人民來做,都是一樣。 意識形態只是結果,需求才是一切,相信oodh大是認同吧? 所以oodh才會對我有問題的劃分ex有著這麼大的執著。 : 我覺的不是現實(政治之類的) 不能和你的理論配合 : 而是你的理論和現實(縣市住民的生活) 相距太遠 我的理論若真的和大家的需求,所謂現實太遠。 那希望可以看到更嚴謹,且接近大家需求的現實面的聚落/行政區劃分理論。 我本來就不是來妄想的,所以在這裡更歡迎所有在這相關板面出沒的大大提出觀點咯~~ : 推 sziwu:不過量販店在台灣跟國外有別,台灣的量販店偏向市區設店。 04/12 21:22 : 推 sziwu:不過講市區設店也不是很貼切,應該說台灣的市區與郊區跟國外 04/12 21:25 : → oodh:要看你「市區」的定義 天母一帶 會接住宅區的就算郊區了 04/12 21:26 : → sziwu:比較起來是很模糊的... 04/12 21:26 : → oodh:在桃園是內壢、敏盛 在台南是新市府、近永康 大概這樣 04/12 21:27 : → sziwu:基本上以國外來看,天母絕對稱不上郊區.. 04/12 21:27 唔唔,快回文吧~~我想知道台灣和外國的市/郊區比較呀~~ (這也有助於厘清行政區劃原理的疑問) : 推 fcuk1203:看完後,似乎有另種想法 04/12 21:32 快回文吧快回文吧~~~ : 推 qekpwjnw:我覺得j大的文 大家不應把重點放在切割的區塊上 04/12 23:01 : → qekpwjnw:畢竟區塊讓任何人來切一定會有出錯的可能 04/12 23:02 : → qekpwjnw:大家應該是要把重點放在j大提出的行政重劃的方式上面吧 04/12 23:03 POINT GET 終於有人在三行內抓到本文重點了(淚目) : 推 heronisolate:我一直覺得台北盆地這麼小了還能分得落差很大實在是. 04/12 23:35 Q__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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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從市區開車到郊區通常起碼要花上1個小時以上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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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市區與郊區差個30英哩(差不多40多公里)也是常有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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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妙在台北市區開個40多公里就到基隆市或桃園市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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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與城市之間密集造成兩城市之間的郊區空間其實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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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1. 大台北的一體性比你想得還大;淡北一直爭取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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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或拓寬,就是因為淡水人多半在北市工作;我同學基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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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北市讀高中; 2.你的分區原則分到村鄉還算合理;我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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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性本位主義」 就是「淡水人又不常去新板,為什麼要下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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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北縣」「台南市為什麼要下轄於高雄」「(你認為)桃園人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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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壢反之亦然」所以便覺得淡水也該作縣、桃、壢都該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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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便是基於本位主義,作政治位階上的爭取 這麼說的話 蘭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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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該作縣; 我的意思就是,你的劃分法到村鄉也許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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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卻認為它們應該設縣;便是你 政治性 本位主義 的規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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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認為自己想講的只有 怎麼劃出界;但,劃出來的界是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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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具有決定性意義;尤其對你來說 淡水如果不是縣是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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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轄於北縣或北市 那便有不同意義吧? 其實呢,七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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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里,淡水不需要作縣 不需要拿歷史文作去作行政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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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人文一直在變動 哪來的歷史 如果說不甘只作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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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被稱中市人 一定要作東區人 那為何不做xx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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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自家地址「地基主」的故事掛嘴邊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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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推文太長,建議回文讓讀者比較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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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不是我的分法OK不O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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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應該是『好,那該如何定義不同層次的聚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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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兩篇文章還是沒人看懂,我自已該好好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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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並不非你說得都是錯的~但是o大指出的是你意見裡面跳脫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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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太多的部分~你似乎認為台灣人都是會有狹義的地方概念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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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就是一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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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反對要有地方意識~但您是否想過~本來就已經有的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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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為你落伍且完全不符現實的分割~變得更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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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意識特別強烈的時代是在以前的農村社會~因為鄉與鄉~城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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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之間~很多原住民幾乎是不相往來的被綁在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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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由這點來看21世紀的台灣~這樣的分類根本是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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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所分的大墩縣的區域~對我這個大里人而言根本沒有認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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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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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的意義)~照您說的地方意識來說的話~我為何要認同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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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到埔里還比到逢甲還快~光交通因素幾乎就能推翻你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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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j大的原則~我認為現在縣鄉鎮市根本也不用重新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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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您新的縣市區域~好像也和你的原則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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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強調地方意識~那你為何要剝奪我叫"大里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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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叫大里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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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到最後~你也只是在以自己的區域意識做為分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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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是以你一開始打了那麼多定義的文字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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