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臨床心理與諮商心理

看板TransPSY作者 (心星)時間15年前 (2008/12/24 13: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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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ngboyu ( )》之銘言: : ※ 引述《gok (thend)》之銘言: : : 這裡你的意思我還是不甚了解。 : : 可以多加解釋嗎? : : 一樣不了解,你所謂的「個案問題」是指什麼? : : 是指不同精神病症,還是指每個個案的不同狀況? : 上兩個問題 : 諒我以太艱深的句子來說明這件事 : 簡單來講 : 只要能解決或減輕個案的問題或困擾 : 我管你所採用的是什麼角度或什麼態度 : 那對於個案都不是重點。 : 個案所關心的只有他的問題或困擾是否有解決或減輕 : 過程是「教育」或治療都無所謂。 : 是我眼光太狹隘了 : 我認為治療跟「教育」混用就好,無所謂 : 不太需要區分那麼明白 : 當然有心理師想把它分開也無不可。 : 重點只要能達到個案的目的就好。 : : 教育觀點是相對於醫療觀點。今天一個人有心理困擾,或可視為 : : 一種疾病,或可視為一種人生發展中的困境。 : : 教育觀點不是以治好這個人的症狀為出發,而是幫助這個人重新 : : 審視自己,重新發現資源,用不同的觀點理解或感受自己的處 : : 境。 : : 他可能需要重新複習自己已經會的能力,也可能需要學習新能力。 : : 「教育」並不侷限在知識的教導或是技巧方法的學習。 : : 教育是以「人文」及「發展」的觀點看人的困境,而不單單視其為 : : 一種醫療上的需要。 : 同上,兩者何需有所分別? : 這只是心理師所持觀點不同而已。 : 關於教育這名詞,可能是我眼界太小 : 我鮮少聽過以此名詞形容。 : : 是的,有生理機制的這類問題不一定透過諮商就能解決。 : : 不過,這也不表示心理諮商就不碰這類個案。 這句話沒錯 而且在會談中 兩者能做的也都只有監督個案在服藥或接受治療的狀況而已 : : 因為,這類問題也不見得使用藥物就能解決。 : : 舉例來說,藥物或可控制一個人的症狀程度,但此症狀帶來的 : : 人際關係問題、社會處境問題(因病被歧視或隱瞞帶來的壓力) : : 藥物副作用造成的困擾等,皆需要諮商幫助其適應。 這個也是在臨床領域 心理治療所想要著重的目標 不希望個案完全依賴藥物 : : 我一再回應的重點,即是我不認為可以用病症來分別,哪些是 : : 諮商可以介入的個案,哪些不行。 : : 就算以心理師法來說,只要得到醫囑,諮商心理師一樣可以接 : : 精神分裂或其他官能症個案。 : : 以病因或是其心理能力去劃分說,這個是諮商能作的,這個是 : : 諮商不能作的,我想其實出自於對諮商的想像太過侷限了。 : : 兩位W板友都認為用病症來分別諮商跟臨床,是顯著快速的區別法。 : : 我提出的觀點是,個案的病症無法區別兩者的差異,區別兩者的是 : : 心理師看待這個人的眼光。 : : 舉例來說,臨床心理師較常稱呼這個人為「病人」、「患者」。 : : 諮商心理師較常稱呼這個人為「當事人」、「案主」。 : : 這就是一個眼光不同的表現。 : 我不曾說過諮商師不能碰這類個案 : 透過醫囑,當然心理師都可以做適當的處理 : 毋須區分是何種心理師。 : 回到第一位原作者的問題,其區分在此最為明顯 : 諮商心理師需要透過醫囑才能處理有"生理機制問題的個案" : 而臨床心理師可以直接對這部份的個案做適當處理 : 心理師法也明訂了此規則。 : 這只是最簡易且明顯的區分方式。 補充一點 在先前的說明 我是針對原作者在兒童部分做回應的 當時第一段會那樣說 只是因為想用最淺的話來讓對方了解 如果他有意願深入探討 自然就會知道真正的狀況是甚麼 兒童的部分 特別是學齡前 當他們被家長發現有狀況 通常都往早療領域去 也就是臨床的範圍 所以也不太會有找諮商師的狀況吧~ 那些說明都是在對於兒童的範圍鎖延伸的想法囉 當然在青少年和成人的部分 又是另外一個面向 前面討論很多 所以就不提了 : 請不要誤會我的原意,我的目的只是解釋最好區分的方法。 : 況也僅是因法令而處理的個案有所不同,並無眼光的問題。 : 除此外,我認為諮商跟臨床幾乎是沒有差異的。 : 至於稱呼方面,現今心理師對於尋求協助者 :       大部分都稱呼「當事人」、「個案」或「案主」 : 國外教科書也鮮少對尋求協助者稱為「病人」或「患者」 : 根據其原因是會增加心理師和個案的距離(階級關係) : 影響晤談的成效。 : (這邊只是解釋稱呼) 這邊的說明 個人也非常認同 : 在其意義上也有很大的不同 : 前者諮商員的地位和個案為對等關係。ex:陪伴者 :       後者諮商員的地位和個案為階級關係。相對於:病患對於醫生 : 而你話中似也略有怪異 : 你既認為不應以個案病症來區分兩者的差異 : 但又認為諮商偏「人文」和「教育」,而臨床偏「病理」和「醫療」 :       這裡第二及第三句似乎有所衝突,好像將個案分為有病或沒病 : 諮商面對個案,及臨床面對個案的眼光似也帶有不同 :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感覺弄錯了,或是我理解錯了呢? 抱歉不知道才粗學淺的回應在這裡引起這麼多的討論 也很久沒上線了 我是覺得 兩位前面所討論的東西 我都大致上認同 當然前面自己也有一些因為不懂而有的一些錯誤認知 在前面兩位也都有提到了 而且個人不太喜歡過多的文字討論 就簡單帶過吧^^ 只是有一部分.. 我不算非常認同 在治療中 為什麼要區分甚麼教育 人文 和 病理 醫療 ? 就算是臨床領域的治療課程 在開宗明義上也會說 治療大致上可用處理的深淺來做簡易的區分 就是支持性 教育性 再建構性 的治療 (在這裡討論 我想大家應該都有一定的基礎 這部份不需要多作名詞解釋吧) 這些要考慮的是個案問題的範圍 嚴重度 還有個案本身的ego function 才來做決定 處理的深淺 至於要使用的派典跟技術 也是接著引伸出來的 在學諮商的部分 應該也會提到這些吧 所以我想其實以治療層免 兩者應該沒有所謂的區隔才是吧 差異應該是在兩著接觸的個案 他們在這三項的分配比例是如何 以上 只是小小的個人淺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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