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都沒討論政大的考題 是個好現象
※ 引述《hsiyen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北大考完了
: 政大也考完了
: 也沒人開始出來討論考題
: 看來大家都很認真準備週末二連戰
: 政大今年刑總 都出現在陳李兩位老師文章還有期末考題中
: 但是我一開始不小心直寫 後來改掉 最後一題只好草草結束
: 難度還好 但寫的好不容易 要看過文章 恩 我寫的不好
: 關於民總 我覺得還算簡單 除了第一題...
: 根本就嚴重超出範圍 考了債各 和解契約 又考了民訴 闡明權的行使
: 我的結論是不能依民法第92條撤銷和解契約
: 大家台大東吳加油
: 考東吳大二的要問內線可以去東吳bbs找考古題 命中率頗高
: 大三我就不敢說了...
: kkcity搜尋 sculaw
: 選課師資版 有期中期末考古題
最近去台大旁聽邱聯恭老師的民事訴訟法
講到一百九十九條和一九九條之一審判長之闡明權
看著口訴講義跟聽他上課先簡單的帶過這裡,忽然想到暑假時有板友提及
不過我聽了也看了加上找一下資料,不覺得闡明權的行使
及於以敗訴判決要求被告與原告和解這範圍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當時說這是有關於法官闡明權的板友
能不能有個比較完整的論述,解釋一下自己認為這有關闡明權的行使或是內容的理由為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0.40
推
09/30 09:28, , 1F
09/30 09:28, 1F
推
09/30 10:22, , 2F
09/30 10:22, 2F
推
09/30 11:47, , 3F
09/30 11:47,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