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都沒討論政大的考題 是個好現象
中止犯我查一下書
必須是討論完犯罪要件候〈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後,才討論的
所以應該不算放在罪責討論
因為誠你所說
它是各人解除刑法事由
※ 引述《b19880115 (多桑)》之銘言:
: ※ 引述《bbsdon (夢想邊界)》之銘言:
: 中止犯是放在罪責討論嗎?考政大時我是這樣寫,但我寫完之後想想覺的怪怪的
: 而且中止犯我看書上寫的是個人解除刑罰事由.我現在想想好像是應該另外在開
: 一個標題討論中止犯耶.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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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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