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Roddick和Gonzalez第四盤盤末點
※ 引述《bemyangel (天使的羽翼)》之銘言:
: 我的看法是
: 主審判定是不是要重打是看這球是不是WINNER SHOT。
: 判定的方法是看三方面,並且是用主審主觀的方式做最後的裁決。
: 直接證據:回擊那方的球員有沒有用球拍拍到球
: 主觀間接證據1:球員先聽到線審喊OUT才停下動作還是還沒聽到聲音就先停下動作
: 主觀間接證據2:主觀判定球員有沒有能力回擊到球(多半是看球員有沒有到位)
敢問這兩個間接證據是打哪來的?
裁判手冊?
我看ITF的網球規則沒看到相關規定
: 這個球的判決在間接證據1的方面因為停下動作和主審喊OUT的時間點太接近,
: 裁判認為無法用這個來判定所以不採用,所以一般來說大部分裁判在缺乏
: 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會用間接證據2來做主觀判定。
: 這場比賽的主審可能是主觀判定Gonz沒到位或是認為間接證據2不明顯所以就看
: 有沒有直接證據來判定,其實這樣判決不算失誤,只能說跟一般用有沒有到位來
: 判定的常用慣例不合所以才導致了爭議。
: 但...這樣的判決也不是第一次出現麼(煙)...只不過剛好出現在關鍵球....Orz
裁判只看球員有沒有碰球,是最簡單也最沒有問題的判法吧
為啥這麼多判決都是這麼判的
理由不外是簡單明確,有沒有碰到球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致勝球的定義本為落入對方場區對手無法回擊的球
對手未回擊碰到球當然就是致勝球
如果要以到位來認定,反而是給主審更多裁量上的問題
怎樣算到位?依選手腳程和合理攻擊範圍要做不同的認定嗎?
何況沒到位就不能有效擊球?難說吧
還不如讓選手自己提出一個,我可以擊球的行動證明給裁判看比較實在
要維護判決的一致性
就要把裁判主觀要素可裁量的空間縮小
不然光是裁判給不給挑戰,就已經是一個問題點了
私心以為,為了比賽精采度來調整規則的,有nba就夠了
就規則來看,主審判決本來就沒有問題
只是在徐主播的推波助瀾下,加上多數人同情弱勢的心態才變成這樣
今天還好有影片證明Gonz是自己放掉球在先
不然我看帥氣主審Molina在板上會被酸個好幾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52.92
→
01/25 09:12, , 1F
01/25 09:12, 1F
推
01/25 09:15, , 2F
01/25 09:15, 2F
推
01/25 09:18, , 3F
01/25 09:18, 3F
→
01/25 09:19, , 4F
01/25 09:19, 4F
→
01/25 09:22, , 5F
01/25 09:22, 5F
推
01/25 09:23, , 6F
01/25 09:23, 6F
推
01/25 09:24, , 7F
01/25 09:24, 7F
→
01/25 09:26, , 8F
01/25 09:26, 8F
→
01/25 09:27, , 9F
01/25 09:27, 9F
推
01/25 09:29, , 10F
01/25 09:29, 10F
噓
01/25 09:30, , 11F
01/25 09:30, 11F
噓
01/25 09:42, , 12F
01/25 09:42, 12F
→
01/25 09:44, , 13F
01/25 09:44, 13F
推
01/25 09:50, , 14F
01/25 09:50, 14F
推
01/25 10:01, , 15F
01/25 10:01, 15F
噓
01/25 10:02, , 16F
01/25 10:02, 16F
噓
01/25 10:03, , 17F
01/25 10:03, 17F
推
01/25 10:31, , 18F
01/25 10:31, 18F
噓
01/25 11:50, , 19F
01/25 11:50, 19F
噓
01/25 15:44, , 20F
01/25 15:44,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2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