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職缺禁「薪資面議」

看板Tech_Job作者 (hi)時間5年前 (2018/11/10 22:54), 編輯推噓15(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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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是好的 但是總覺得隨隨便便 第一是四萬這個數字真的很兩光 正常來說應該要是一個隨著整體經濟變動的數字 例如兩倍的薪資中位數以下,或者兩倍的人均GDP以下 然後範圍也可以定義 例如範圍變動必須在正負 20% 之內 超過 20% 的上下限就應該另開 senior 的職缺 這都是很簡單就可以想出來的規定 不做的意義到底在哪不懂....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職缺禁「薪資面議」 : https://goo.gl/g6FxC1 : 為杜絕薪資面議,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經常性薪資未 : 達新台幣4萬元的職缺,雇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違者最高處30萬元。 :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 : 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 : 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提案的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表示,各大求職網及報紙求職廣告,雇主常以薪資面議做為薪 : 資待遇條件的敘述,求職的社會新鮮人面對資訊不對等,通常會被壓抑薪資,工作權受損 : ,薪資面議等於是低薪幫凶,損害勞動市場發展。 : 他說,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目前平均起薪約為2萬6000元,最高者為3萬6000元,因此以 : 最高平均起薪為基準,並設定4萬元以下須公告或通知求職者最低薪資,以杜絕薪資面議 : 資訊不對稱的情形發生。 : 另外,現行第5條條文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 : 想等為由,予以歧視。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認為,部分雇主在招聘與面試時,要求求職者 : 提供星座、命理、血型等與工作表現無關的項目,造成具某類特質的求職者失去與他人公 : 平競爭的機會。 : 修正後條文也增列雇主對求職者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星座、血型為由,予以歧視。違者 : 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經處以罰鍰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公布姓名、名稱、 : 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 陳宜民在三讀後發言表示,消費者走到超級市場,可以清楚看到每一個同質類商品的價格 : , : 但今天台灣的就業市場,就像一個完全沒有標價的市場,沒有人知道面議後的薪資數額是 : 否 : 為市場行情,造成惡性循環,為什麼不讓雇主也加入到競爭人才的行列,請不到人才,企 : 業 : 就該提高薪資。 : p.s. : 這有用嗎? : 薪資範圍:22k~100k也是公告薪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3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41861696.A.F03.html

11/10 23:03, 5年前 , 1F
文組不意外阿...訂個條文一堆bug
11/10 23:03, 1F

11/10 23:09, 5年前 , 2F
bug(x 後門(o
11/10 23:09, 2F

11/10 23:09, 5年前 , 3F
公務員
11/10 23:09, 3F

11/10 23:33, 5年前 , 4F
方向是好的就行了,畢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斷改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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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34, 5年前 , 5F
看看聖俗分離那種朝錯的方向狂奔的提案,方向錯就沒救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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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0:13, 5年前 , 6F
越複雜越難執行!法令本來就有階段,一次到位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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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0:13, 5年前 , 7F
死人...而且你真的那麼屌!不會去選立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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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1:06, 5年前 , 8F
大哥,一套法令要適用幾十萬家企業的時候,你搞太複雜只會
11/11 01:06, 8F

11/11 01:06, 5年前 , 9F
造成一堆人搞不清楚怎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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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1:13, 5年前 , 10F
立委都很精的 他是用蠢來掩飾他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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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20, 5年前 , 11F
要不要用微方更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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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24, 5年前 , 12F
四萬南部算高薪了 支持這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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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1:17, 5年前 , 13F
支持以中位數,或其他指標做為參考點,職位的薪資級距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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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1:18, 5年前 , 14F
公開,避免資訊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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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1:24, 5年前 , 15F
變動數字絕對會超混亂 每次變動都很麻煩
11/11 11:24, 15F

11/11 11:27, 5年前 , 16F
現是要解決超低薪的問題 已接近中位數族群顧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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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2:52, 5年前 , 17F
還好吧 就一步一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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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57, 5年前 , 18F
真的要有階段性 你越複雜施行越難 第一步過去了 在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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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57, 5年前 , 19F
的難度會不一樣
11/11 13:57, 19F

11/11 13:58, 5年前 , 20F
這本來就該固定數字
11/11 13:58, 20F

11/11 15:38, 5年前 , 21F
其實立法和我們工程師寫code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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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5:39, 5年前 , 22F
上code很簡單 但是debug很難
11/11 15:39, 22F

11/11 15:58, 5年前 , 23F
細節是小事,根本問題是要落實,不要只是炒作
11/11 15:58, 23F

11/12 00:23, 5年前 , 24F
意義騙選票。
11/12 00:23, 24F

11/12 07:30, 5年前 , 25F
做秀對下層有一點點用
11/12 07:30, 25F

11/12 09:18, 5年前 , 26F
你以為寫code加變數喔...搞得複雜,有各種例外狀況要考
11/12 09:18, 26F

11/12 09:18, 5年前 , 27F
慮。一步一步來吧。
11/12 09:18, 27F

11/12 11:32, 5年前 , 28F
這個開頭不錯了,一步一步來
11/12 11:32, 28F

11/12 12:59, 5年前 , 29F
看起來很完善但做起來要人命,這也是工程師最常被人詬病的
11/12 12:59, 29F

11/12 12:59, 5年前 , 30F
問題之一
11/12 12:59, 30F

11/13 00:53, 5年前 , 31F
推,開頭不錯
11/13 00:53, 31F

11/13 09:56, 5年前 , 32F
沒錯 應該用基本薪資當基準 小於"基本薪資*X"不得面議
11/13 09:56, 32F

11/13 09:57, 5年前 , 33F
但是這樣 立委之後就不能改幾個字 當一個提案 XD
11/13 09:57,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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