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不能加班是政府錯嗎?
※ 引述《a9009309 (miruku)》之銘言:
[恕刪]
: 後來廠商就說他們那邊都是靠加班賺錢,因為低薪低~他不知道該怎辦
: 本魯聽了怎覺得這老闆太會推了吧
除了英明的質能守恆定律之外, 就由本魯來解釋實際上發生什麼事
1. 一般服務業, 例如餐廳好了, 一例一休過了一家餐館的來客數會增多嗎?
消費會增加嗎?
如果你說會的話,你可能是物理學唸得不錯,但經濟學被死當的那種
同樣一家店的獲利會上升嗎? 持平比較有可能. 如果漲價有可能
變成客均消費不動, 來客點的菜變少, 總獲利仍然不動
餅和以前一樣大, 但只要以前有員工是常態性加班
現在就是要付出增加的加班費, 而且這個加班費增加幅度調高不少
這部份等於是資方和勞方的零和遊戲, 零和遊戲裡,資方當然有更多的操作空間
而且對資方而言,可預期的是由上游到下游會有預期性漲價的問題
所以還有原料成本上升的壓力
2. 為了遵守法規,資方又不想因零和遊戲而失去獲利
原本到口的肉要人家吐出來, 當然是難上加難.
所以資方可預期的合理反應是:
- 一般企業: 維持原本工作時數, 總薪水不動
不賺錢或賺錢但資方吝嗇的廠商的合理反應
想辦法利用變形工時等各式怪招漏洞達到員工總薪水不動
- 特定企業: 減少工作時數, 成本甚至下降
像醫院,郵局和部份物流業
反正會生病就是會生病, 還怕你不來醫院嗎? 所謂的剛性需求
- 幸福企業: 維持原本工作時數, 大方付加班費
這要本來獲利就游刃有餘的廠商才做得到
- 不幸企業: 直接裁員或倒閉給你看
--> 慣老闆黑心企業本來就不受勞基法限制, 這邊就不討論了
3. 另外因為成本上升的部份, 可能的反應就是物價預期性通膨
薪水漲幅很可能跟不上物價漲幅會是最大的問題.
八方雲集平均漲了10%~25%, 一般員工的薪水能漲個5%就謝天謝地了
總結來說, 一例一休本身最大的問題在於:
休或例假日來上班的加班費陡增, 讓不少中小型企業無法承受
原本砍七天假但增特休其實算是平衡, 對原本雙周84工時的人是有好處的
再增加一點加班費也是立意良善
但是為了討好勞工, 把加班費大幅調高, 尤其是例假日
期望像歐美日一樣周末有一天不上班, 平日晚上所有商業活動都提早關門
只能說很腦殘 (林全的說法有透露這樣的想法, 不是我在憑空胡扯)
這個修法當然還有個預期目標是因為加班費過高,所以企業不得不增聘人員
降低失業率, 甚至拉高薪資
這點我相信也會發生, 但沒弄好會走上日本有4成工作是派遣的後塵:
未來派遣,約聘,部份工時人員不止是各企業的常態, 而且會是優先考量
因為癥結還是在於不想付高加班費
正職的則可能會削減福利, 變相把總薪資壓住.
就像最近傳聞的獎勵獎金消失變成加班費的狀況
預期過完農曆春節後一兩個月全部反應結束
大家會比較明顯感受到這個修法的後座力
補充: 所以回到原po的問題: 不能加班是誰的錯?
一例一休本來就期望周末有一天不會加班, 企業要增聘人員來減少加班的發生
僱主的責任在於捨不得或真的出不起陡增的加班費
其他應該都是修法的立委的責任
以上是不遵守質能守恆, 但遵守資能守恆定律的個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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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2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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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ssionyeh (103.229.16.4), 01/09/2017 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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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帳應該這麼算: 前提是班表不變
雙周84工時變單周40工時之後,一年26個雙周來計算比以前多加班了13天
以前休息日加班會領到: 1.58日的薪資, 現在會領到: 2.58日的薪資
舊制加班13天: 13*1.58 = 20.54, 等同於多領到7.54日的薪資
(少七天假但多領七天薪資)
新制會領到: 13*2.58 = 33.54日的薪資, 也就是多了20.54日的薪資
這還是以休息日來算
如果你是老闆,承受得了獲利差不多但多給半個月到一個月(例假也加班)薪資嗎?
答案很明顯, 有些中小企業就是給不起, 所以很抱歉你不能加班了
※ 編輯: passionyeh (103.229.16.4), 01/09/2017 17:30:34
※ 編輯: passionyeh (103.229.16.4), 01/09/2017 17: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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