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不該閃人了..?

看板Tech_Job作者 (bool)時間12年前 (2013/10/29 23:2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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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fgsj (Lazy bone)》之銘言: : 讓我來告訴你一件事實吧! : 台灣的會計法規,規定: : RD的薪水歸類為成本(作帳科目) : 注意呦!是 "成本" 不是 "費用" : 秘書,行政人員的薪水才是費用,RD的薪水不是呦 : 待過工廠的都知道,"成本" 科目通常是編給原料,消耗品一類的東西 : 常設性的,與產出無直接相關的、無形的勞務才會在 "費用科目" : 台灣的會計法規,規定: : RD的薪水科目為成本 : 你就應該知道:賈伯斯到了台灣也是被當成電阻電容之流 : 如果你不信就問問熟的會計人員吧! : 既然是成本,那當然就馬上就要有營收 : 當政府的思維都是這樣了,你還想老闆會有多重視所謂人材 : 屁啦!消耗品而已,操死一批,再換一批新的來 : 如此而已 我想你說的應該是錯的. 首先台灣的會計準則非常喜歡跟國際接軌, 不太可能自己搞一套. 為了證實, 我去找了聯發科101年財報 http://www.mediatek.com/upload/files/c2035b68e8bc201da7c77a1d5d2e2047.pdf 在附註27.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這一項底下 列出了 101年薪資費用(這邊的單位應該是千元), 屬於營業成本者: $195,147 屬於營業費用者: $13,334,687 明顯的,聯發科的薪資絕大部分列為營業費用, 而我們知道IC設計公司的薪資成本絕大多數都是RD, 因此RD的薪水列為營業費用,而非營業成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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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13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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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與生產直接相關的會列為成本,間接相關會列為費用
10/29 23:31, 2F

10/29 23:37, , 3F
七千人,每人年薪兩百萬,這樣就有140億了. 粗估應該沒錯.
10/29 23:37, 3F

10/29 23:38, , 4F
還是看不出來 RD 是掛在那邊 ...
10/29 23:38, 4F

10/31 00:03, , 5F
料工費 這"工"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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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1:22, , 6F
但這只能說聯發科是這樣算啊...其他呢?
10/31 21:2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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