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quickgun與zamp的終身水桶

看板Teacher作者 (加百列的痔瘡。)時間10年前 (2014/07/08 15:22), 10年前編輯推噓59(5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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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完全不認識這兩人。 在本版我也算常露臉了,但自始至終只有跟兩人文字往來, 他們是男是女是圓是方,在哪所學校任教哪科,一概不知。 因此,我要講的事情不涉及私人利益。 如果我認識這兩人還出來幫他們護航,我出門被車撞死。 我,YOPOYOPO所言,句句屬實。 首先,造成處罰的爭議性文章已經被刪除,且是一個月以前的事情, 在缺乏證據以及過時已久的狀況,判到終身水桶,我覺得挺嚴重。 我念歷史不念法律,我缺乏法律常識,這是千真萬確且我很清楚的。 在本版常發文的幾個人中,要比嘴賤,沒人比得過我,這點本大叔很有自信。 至於quickgun與zamp,如果各位去查他們的發文, 會發現這兩人的回文或推文,激動歸激動,但都相當中肯且實在, 只是他們跟我一樣,懶得用有禮(偽善?)謙虛的詞去包裝他們的言論, 但並非出於惡意,只是嘴賤成習慣。 嘴賤技能滿等滿技的我,當然很清楚:言論態度無禮,不等於言論內容無理。 在我發文的此時,他們已經被終身水桶,無法發文。 所以我替他們寫這篇求情文:要罰可以,但處罰應不至於到終身水桶。 教師版如果少了這兩人參與,會少很多實用直接又中肯的建議與迴響。 他們常針對教育現況提出辛辣犀利的批判,也對版友的求助與發問熱情回應。 如果因此而被終身水桶,這是教師版的損失。 我很確定:我說的是事實。 在我混教師版的初期,教師版每篇文幾乎都是紮實批判教育現況與提出建設性改善之道, 到現在只剩互調、問薪資、找代課、譙校/組長、這間私校好嗎、揪出國伴、夢到某校.... 當然這些是重要的資訊,但我們越來越只關心自己,少有或懶得去關心大環境。 可能我們無力也無心。 因此,quickgun與zamp願意為了眾多版友的問題與教育環境發聲批判, 我覺得是值得肯定的。 特別是zamp,他(她?)是我少數認定真正言之有物的版友。 各位可以去看zamp的回文,與搜尋zamp在實習教師/教師版的回文與推文, 你當會認同我。 儘管他們的發言態度有時的確直接辛辣或令人難以忍受。 但我相信他們的善意並不等於他們言詞的無禮, 畢竟,他們的言論、意見與回文是值得參考的。 當下此刻,他們無從也無法為自己解釋或辯駁。 而我一向講話不要臉,所以便不要臉的當仁不讓出來講講我的意見。 我希望版主能慎重考慮對這兩位資深版友「終身」水桶的必要性。 這在法律上應該稱「比例原則」吧? 還好,這詞我懂。 當然最後決定權在版主, 但我仍要為這兩個素未謀面,從不認識的戰友講講話。 至少,這是我能為他們做的第一件,或許也是最後一件事。 我說完了。 謹此。 -- Q __◢ 面對易鎂的消雞會 ◤ ╲ 面對桶二的消雞會 S _ _ _ _● W ( )吼!!!!!!!! E ╰≡≡╯ 喵~ E )\ T ╲︼╱ http://i.imgur.com/KqosFa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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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28, , 1F
認同+1 有違比例原則 是說換個帳號也可以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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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37, , 2F
推 對zamp大的文章一直印象深刻 分享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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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38, , 3F
就放了這兩位吧...沒了他們...教師版...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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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43, , 4F
我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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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09, , 5F
是的 zamp 文章中肯終身水桶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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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10, , 6F
不應該用消失的文章終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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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15, , 7F
附議+1。可以不要那麼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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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20, , 8F
就是12年國教的錯誤 人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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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21, , 9F
誰下台 沒有阿 只是某些網友的言論 被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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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32, , 10F
推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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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35, , 11F
second the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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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36, , 12F
程序有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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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推對教育現況或教甄問題提出過建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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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38, , 14F
最怕就是那種考上就爽爽當人生勝利組、不管他人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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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6:53, , 15F
換個帳號就可以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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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 實在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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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16, , 17F
我推快槍大跟Z大,講話真的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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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23, , 18F
附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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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24, , 19F
附議+1
07/08 17:24, 19F

07/08 17:25, , 20F
光是快槍大的id就夠特色足以留下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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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用詞不雅可以水桶,但是終身有點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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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教師版、髒話版、戰版? 遵守用詞文雅版規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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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58, , 23F
攻擊我接受 但同樣也攻擊版規 那是不是大家都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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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以身作則用詞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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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使用文言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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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04, , 26F
如果版主能像實習教師版鎖文且規範 今天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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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已消失 要如何判斷是不是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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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有人會說"可悲的是你 一直跳針" 通常都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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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應有人說人可悲的情況下吧? 不然為什麼會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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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的是你"? 這樣算人身攻擊還是反擊? 現在看不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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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在跳針 就只憑那一句截下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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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完整原推文的情況下是要怎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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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39, , 33F
是"違反"版規好嗎 "攻擊版規"這種說法巧妙的把違反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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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40, , 34F
定的人當成蓄意引戰者 為人師表 用話術陷人不義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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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文雅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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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44, , 36F
同意終身水桶太重 確實教師版向下沉淪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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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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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上都是調動 或是問一些雞毛蒜皮自己就能解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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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因為教師門檻變高 教師素質和態度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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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並不是這樣,板上瀰漫悲觀和消極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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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51, , 41F
這就是臉書的教師社群,遇到這種老師都直接踢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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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因為能覺得做錯的事情,是可接受的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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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是最恐怖的一種習慣,跟強暴之都發生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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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他們覺得在他們都市有強暴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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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大家就一起做這些事情還覺得,這樣還好阿,很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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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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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55, , 47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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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POYOPO (203.64.138.253), 07/08/2014 18:56:26

07/08 19:09, , 48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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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9:16, , 49F
07/08 19:16, 49F

07/08 19:34, , 50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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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0:37, , 51F
如果真的支持,大家循正常管道申訴平反吧 很明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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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出於無奈才發此公告...畢竟,裁定的人並不是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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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p 的案子有很大的機會可以獲得平反 光就字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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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的不雅!? 是很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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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1:05, , 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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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1:12, , 56F
07/08 21:12, 56F

07/08 21:28, , 57F
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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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1:46, ,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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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2:09, , 59F
循正當管道申訴 跟抒發個人看法之間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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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3:06, , 60F
這個板還有正義,不像PlayStation板…我也覺得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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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3:06, , 61F
問題是z戰神本人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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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0:12, , 62F
我一直都很支持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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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0:22, , 63F
有比我嘴賤又顧人怨嗎?
07/09 00:22, 63F

07/09 00:26, , 64F
loser1大竟然還在....你小孩升國中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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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1:17, , 65F
附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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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2:13, , 66F
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VS 不知算不算人身攻擊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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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2:16, , 67F
不知裁量此一結果的是哪一單位?(我想寄判決書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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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2:16, , 68F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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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28, , 69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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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9:30, , 70F
推這篇。很偶爾來教師版,但對zemp很有印象,非常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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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他的言之有物、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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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9:47, , 72F
支持+1
07/09 09:47, 72F

07/09 10:01, , 73F
附議+1
07/09 10:01, 73F

07/09 10:20, , 74F
贊同~ 推
07/09 10:20, 74F

07/09 11:47, , 75F
支持zamp+1
07/09 11:47, 75F

07/09 13:25, , 76F
附議+1
07/09 13:25, 76F

07/09 14:10, , 77F
附議+1 zamp 不能發言 對很多老師是損失
07/09 14:10, 77F

07/09 16:45, , 78F
有Y大發出正義之聲真是讓人覺得這個版可能還有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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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6:47, , 79F
果z大和q大被終身水桶,那以後這板是不是只能互相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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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6:47, , 80F
拍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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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8:45, , 81F
推 這陣子不常逛沒發現這判決 覺得終身太重+1
07/09 18:45, 81F

07/09 20:49, , 82F
認同原po,支持zamp+1
07/09 20:49, 82F

07/09 21:38, , 83F
認同原po,支持zamp+1
07/09 21:38, 83F

07/09 21:57, , 84F
附議
07/09 21:57, 84F

07/09 22:18, , 85F
我也是嘴賤之人,對zamp的印象好像還不錯.
07/09 22:18, 85F

07/09 22:32, , 86F
附議+1
07/09 22:32, 86F

07/09 23:02, , 87F
附議+1 快槍大雖然說話直但一針見血 還很熱心的回信
07/09 23:02, 87F

07/09 23:03, , 88F
回答我的問題
07/09 23:03, 88F

07/10 14:27, , 89F
支持一下,跳脫框架才有再進步的空間,處分不符比例
07/10 14:27, 89F

07/10 19:40, , 90F
附議
07/10 19:40, 90F

07/10 19:55, , 91F
附議+1 之前有人在推文做人身攻擊都沒處分了...
07/10 19:55, 91F

07/10 20:45, , 92F
附議
07/10 20:45, 92F

07/10 22:36, , 93F
附議+1,快槍大說話很中肯的
07/10 22:36, 93F

07/10 23:40, , 94F
附議
07/10 23:40, 94F

07/11 01:58, , 95F
附議+1
07/11 01:58, 95F

07/14 02:14, , 96F
我也被z大噹過 不過他算是言之有物
07/14 02:14, 96F
文章代碼(AID): #1JkvmhPO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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