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陸上警戒區域的劃定
※ 引述《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之銘言:
: 我認為解答都不在這上面
: 預報有其極限, 標準有其問題(降雨用總雨量? 持續/瞬間也重要)
雨量要用總雨量還是持續(延時)雨量,面臨的問題就是降水預報的準度
時間和空間尺度越小的強降雨,在數值模式越難模擬正確,預報的誤差會很大
小弟模擬過凡那比颱風,高雄市的暴雨怎麼調就是很難做出來
短時強降雨通常都是在雷達回波看到時,才有辦法開始應變
: 交由地方首長下決策的模式也有問題
: (要放半天乾脆不放更安全? 有園區的地方死不放?)
早年都由人事行政局統一發布,但他們真的知道各縣市會面臨的影響程度?
別忘了現在常有山區提前先放假的決策,這在中央單位應該很難掌握
上午正常上班該不該放下半天是值得討論
節錄香港勞工處有關暴雨/颱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
警告在工作時間內發出
1.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 (按:觀測或預測時雨量達30/50毫米)
‧ 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
‧ 主管可因應僱員的個人情況,酌情決定應否讓僱員提早下班。
‧ 主管應立即暫停僱員在戶外及空曠地方的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地方暫避風雨。
2.黑色暴雨警告 (按:觀測或預測時雨量達70毫米)
‧ 除非會有危險,否則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
‧ 主管可因應僱員的個人情況,酌情決定應否讓僱員提早下班。
‧ 主管應立即暫停僱員在戶外及空曠地方的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地方暫避風雨。
3.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
‧ 除必要人員外,其他僱員獲准離去。
‧ 必要人員須繼續工作,直至獲得主管的指示,方可離去。
‧ 如天氣情況極度惡劣,以致必要人員未能於當值後安全離去,主管應允許他們
留在工作地點內,直至天氣情況有所改善為止。
其餘內容請參閱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
如果是臨時宣布停班停課,多半是天氣狀況已經很糟糕
下班下課的民眾一定是路上滿街趕回家,相對增加很多發生意外的機會
企業和學校如果面對這樣的天氣狀況時,也應該有適當的配套措施
幾年前就有臨時宣布停課,結果學生返家途中被沖走...
: 我的認知 颱風假的目的是甚麼?
: --> 確保多數的人待在安全場所 (再沒有防災意識 多數還是可以避免外出)
: --> 可以專注於維護人身安全跟財產
: 從利益的角度來看 減少了人員跟財產的損失
: 所以颱風假的標準應該盡量從 "最壞的情況" 去預估
: 並且在這個標準下 從地方回報各地概況後
: 由中央統一發布休息的區域 (避免地方的干涉)
都從地方回報了,怎麼不會有地方干涉?
另外如果某地區因天氣狀況需要臨時宣布放假
層層上報反而容易拖延到時間
: 事後 放假的區域視災情決定補班 但是....不得超過一日工時的一半
: 也就是說 這個制度是為了避免 "休半天"這種狀況
: 因為這會造成人員的移動而增加風險 也是地方首長決策的難題之一
: 正常的勞工基於勞基法 都享有特休 (雖然有些公司不給休假的機會)
: 所以補班也可以視公司情況直接扣除休假時數或改請事假替代
: 這樣可以達到國家防災跟公司運作的平衡
--
混沌 讓大氣難以捉摸
讓天氣難以預測
對初始條件的敏感依賴
巴西一隻搧動翅膀的蝴蝶 可能導致美國的一場暴風
~~Edward Norton Loren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89.120
→
08/30 09:44, , 1F
08/30 09:44, 1F
→
08/30 09:45, , 2F
08/30 09:45, 2F
→
08/30 09:46, , 3F
08/30 09:46, 3F
→
08/30 09:46, , 4F
08/30 09:46, 4F
→
08/30 09:47, , 5F
08/30 09:47, 5F
→
08/30 09:47, , 6F
08/30 09:47, 6F
→
08/30 12:31, , 7F
08/30 12:31, 7F
→
08/30 12:31, , 8F
08/30 12:31, 8F
→
08/30 12:32, , 9F
08/30 12:32, 9F
→
08/30 13:00, , 10F
08/30 13:00, 10F
→
08/30 18:45, , 11F
08/30 18:45, 11F
→
08/30 18:46, , 12F
08/30 18:46,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