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陸上警戒區域的劃定

看板TY_Research作者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時間12年前 (2013/08/30 02:47), 編輯推噓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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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解答都不在這上面 預報有其極限, 標準有其問題(降雨用總雨量? 持續/瞬間也重要) 交由地方首長下決策的模式也有問題 (要放半天乾脆不放更安全? 有園區的地方死不放?) 我的認知 颱風假的目的是甚麼? --> 確保多數的人待在安全場所 (再沒有防災意識 多數還是可以避免外出) --> 可以專注於維護人身安全跟財產 從利益的角度來看 減少了人員跟財產的損失 所以颱風假的標準應該盡量從 "最壞的情況" 去預估 並且在這個標準下 從地方回報各地概況後 由中央統一發布休息的區域 (避免地方的干涉) 事後 放假的區域視災情決定補班 但是....不得超過一日工時的一半 也就是說 這個制度是為了避免 "休半天"這種狀況 因為這會造成人員的移動而增加風險 也是地方首長決策的難題之一 正常的勞工基於勞基法 都享有特休 (雖然有些公司不給休假的機會) 所以補班也可以視公司情況直接扣除休假時數或改請事假替代 這樣可以達到國家防災跟公司運作的平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79.232 ※ 編輯: mooto 來自: 112.105.79.232 (08/30 02:49)

08/30 03:01, , 1F
民國六七十年代的作法就是由人事行政局統一發布....
08/30 03:01, 1F

08/30 11:46, , 2F
問題是,中央根據什麼標準來決定放假?
08/30 11:46, 2F

08/30 11:47, , 3F
這篇文章的論點,變成是事後致災區才放假
08/30 11:47, 3F

08/30 11:47, , 4F
這已經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08/30 11:47, 4F

08/30 18:24, , 5F
中央依據的應該還是氣象局資料 似乎不會有太大差異
08/30 18:24, 5F

08/30 18:25, , 6F
除非你認為中央政府的判斷決策正確率會更高
08/30 18:25, 6F

08/30 18:35, , 7F
我認為這篇不是講事後災區放假問題 不過偏向事件中
08/30 18:35, 7F

08/30 18:37, , 8F
臺灣不少人不喜歡「即刻放假」這事 確實帶來不便
08/30 18:37, 8F

08/30 18:41, , 9F
等到各地概況回報 至少也是事件中了
08/30 18:41, 9F

08/30 18:42, , 10F
事前各地風和日麗 頂多小風小雨 根本就難以判斷
08/30 18:42, 10F

08/30 21:04, , 11F
事前嚴格上講也不能說風和日麗 周三下午嘉義就有颱風
08/30 21:04, 11F

08/30 21:05, , 12F
環流+熱對流誘發的大雷雨了
08/30 21:05, 12F

08/30 21:22, , 13F
我講的不只是這個颱風 是普遍情況
08/30 21:22, 13F

08/30 21:23, , 14F
我之前也建言勞委會讓勞工得依個別情況請假
08/30 21:23, 14F

08/30 21:26, , 15F
不過勞委會回覆認為:
08/30 21:26, 15F

08/30 21:26, , 16F
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紀念日或節日」放假之目的及概
08/30 21:26, 16F

08/30 21:26, , 17F
念均不相同,實不宜以「休假」之概念視之。經查世界
08/30 21:26, 17F

08/30 21:27, , 18F
國亦未見有類似天然災害假之相關規定。
08/30 21:27, 18F

08/30 21:31, , 19F
勞委會現行法規也不贊成補班或以事假處理
08/30 21:31, 19F

08/30 21:33, , 20F
勞委會所說其實也是正確 只是落實上仍有問題
08/30 21:33, 20F

08/30 21:49,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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