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Iron Man在內戰中的行為討論

看板SuperHeroes作者 (台北人在洛城)時間16年前 (2008/05/09 05:20), 編輯推噓12(120109)
留言12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很多人都把SHRA當成「政治問題」來討論,我想可能跟台灣的 政壇風氣有關吧(勿戰)。 但是東尼會被人鞭這麼大,不在政治立場問題,而是法律問題 大家應該看過很多美國的警匪片,警察逮人時,一定會宣告嫌犯的 權利:「你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etc」 美國非常重視這種「程序正義」。要是警察逮捕犯人或是蒐集證據時 的程序不對,就算百分之百證實犯人有罪,法院也是可以當庭判無罪釋放 很少人會注意到神奇先生和東尼建造的負界監獄,是「非法」的。 內戰時凡是被東尼逮到的超級英雄/罪犯,全都不經執法單位監察, 不經法院審判,直接關進去,關到對方同意註冊為止,不註冊就關一輩子 這種執法的手段本身根本就違法,所以當神奇先生「大義凜然」的對彼得 說「法律就是法律,惡法也必須遵守」的時候,我就很想吐槽: 自己的監獄違法違這麼大,你還好意思叫人守法? 這也是彼得叛離註冊派的原因 你今天可以不經審判把超人類關進監獄,以後政府是不是可以不經審判 偷偷把政治犯關起來?滑坡理論可能是大家說太多次覺得老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25.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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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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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沒錯 但是這個前提是面對一般人的狀況 超級英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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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多 而且在內戰發生前的背景下 很多還造成市民的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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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放著這些破壞力驚人的正義使者趴趴走 且市民心中揣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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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把註冊法認定已經是既有法律 不註冊就是關 因為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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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市民不安 這樣來看的話 關到答應也沒什麼太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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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手段激烈 但是那個情境下 不得不這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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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誰知道逼迫Nitro自爆事件會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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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法可以避免事件[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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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是某事發生後才事後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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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樓上 就是避免類似事件又發生 才要控管吧 不然何必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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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 營業事業登記法 反正偷偷開店的都賣了 不是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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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是給人民信心 不然今天如何解釋內戰最後人民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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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有能力[執行]這套法規,顯然執行者還是超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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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政府藉著球員兼裁判的名義向英雄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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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英雄歸順政府目標,要不被抹黑成超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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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還有政府公開信任的英雄代表發言,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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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來說 那現階段不要這種強制法的話 多幾個被圍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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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人事件 或者讓人民繼續活在對英雄既怕且恨的情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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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不是幾個英雄的 當然也不是政府的 是人民的 可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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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麼想的呢? 很明顯吧 至少法律實施後 大家還可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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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這也不是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註冊是防範 不是圍堵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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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無法防範事情發生,就像無法阻止意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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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可以透過輿論要求英雄註冊,明天你就可以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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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要求英雄交出判決權和英雄身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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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那些事件不是"意外"吧 是人禍 人使用"手段"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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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個不是利用輿論 而是由輿論生出的法案 祥情見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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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先被扁 就已經是民怨到頂端的証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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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被扁的人犯罪了? 這就是輿論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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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英雄需要的是訓練,和自我控制,但這不需要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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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被扁的犯罪 只是"能力越大 責任越重"不是嗎 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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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正義" 和強制註冊有什麼差別呢? 有! 差別就在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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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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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超級英雄可能的破壞去執行正義 那損失親人和財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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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又有什麼補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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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輿論可沒說可以扁英雄 這只是反映民怨的程度 而非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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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至少也沒笨到會推到"交出判決權和英雄身分名單"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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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的地步 如果有 那時候大家幹起來 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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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的是人民的觀感還是媒體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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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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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常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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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是一種自我約束,不是效力喔,你要能夠執行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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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自我約束"嗎 那麼現有法律可以廢了 大家都自我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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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 誰都可執行 況且英雄用火用電用雷射 跟持槍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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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ㄧ般人民持槍要登記 英雄手上有武器可以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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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夠寬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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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不知道法令必須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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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最好就是大家都不要守法 各個擁槍自重 自我約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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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東尼強制執行了阿 卻被某些人認為太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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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家沒有執行能力的確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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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您還是沒辦法回應我上面諸多問題 只是拿自我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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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東尼算不算是超級英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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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擋 可是您若可以想個更好的辦法 那麼註冊法也未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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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這是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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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當然算 所以他登記了 它就是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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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萬一東尼不守法你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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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難道登記給賣面的老王嗎 它管得動超級英雄嗎? 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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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去嗎? 警察還不是也是人民之ㄧ 那他管我門是否球員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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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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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擁有特殊能力的人民 但也是人民 也要為暴力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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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後就是政府透過政策來決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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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不守法當然政府會開幹阿 誰不知道東尼的身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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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身為軍人簽了約不打仗,你就是犯軍法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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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現階段不也是每個英雄主觀認定犯罪? Punisher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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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你儘管罵,但是你要怎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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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堆英雄認為是犯罪咧 這樣也未必比政府按法律來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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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的飛彈搞不好比美國政府還大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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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你罵也罵不贏打也打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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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叫他賠償過度損傷的財物損失就好了 那些英雄不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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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願意吧 畢竟自認英雄吧 而且重點是 有登記 救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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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賠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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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完全不懂約束自己的行為 如同那幾個愛出風頭的小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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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那群小夥子有登記 政府就可以知道他們是誰 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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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 怎麼都好 又沒說要公開身分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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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那群小夥子為例 可以強迫輔導 它也可以不聽不賠 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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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自己不守法 至少知道有哪些英雄不願意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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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聲的懲罰算不算懲罰 當然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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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超級罪犯的會擔心名聲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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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只有打擊罪犯的人被政府定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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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府透過法規手段來要求你打擊他國你必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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