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已刪文

看板Stock作者 (靜默)時間3年前 (2021/04/08 11:01), 3年前編輯推噓-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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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 現行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 板主群立場: :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規 此文單就板規之內容及其運作進行討論,至於水桶時間長短或加重的 水桶時間長度的適當性等問題,已有很多先進發表意見了,所以就不特別 發表意見了。 說實在的,直到這篇公告我才發現原來我對於累進制認知和板主大大 不一樣呀! 以板規及處分累進原則補述之內容,我會認為累進制是用次數來算的 ,但板主大大這次的說明表示累進制是用初犯的罪來計算的,這兩者有什 麼差別呢? 讓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若某人在板上初犯是水桶一週之過,一年內再犯了警告之過,那會發 生什麼事情呢? 依我的理解,第二次的警告之過因為累進制第二次亦為警告,所以依 補充3 之說明無法加重,所以不適用,故維持警告。 但依板主大大現在的說明,第二次的警告就變成水桶一個月了哦。 請問大家認為上述的例子,依板規應該如何判決呢?是維持警告呢? 還是加重成水桶一個月呢? 我是認為應該維持警告才是板規文字的意思,以下也是就此邏輯來討 論。 回到引起大家關注到板規是否適當的主角 drgon一案,我搜尋了一下 板上其所受到的懲處,計有 1/15 yoche2000 □ [公告] drgon 4-3 水桶一周 說明:經板友檢舉、板主巡查版面 drgon 推文題及業務範圍 違反板規4-3,水桶一周 2/24 yoche2000 □ [公告] drgon 4-4 水桶一個月 說明:經板友檢舉 drgon 發表一行文 違反板規 4-4 經查證有水桶一周處分紀錄,處水桶一個月 4/06 - □ 4-2-6 (已被yoche2000刪除) <drgon> 4/07 yoche2000 □ [公告] drgon 4-10 水桶十年 說明:經板友檢舉、板主巡查版面 drgon 超出單日發完限制,違反板規4-10。 查有水桶一個月之處分紀錄,依本板累犯加重原則處水桶十年。 等四項,其中0406之砍文係為無公告之砍文,故不列入累進。 就這些判決,個人認為 1.第一次在0115判水桶一周符合板規 2.第二次在0224將水桶一周加重成水桶一個月並不符合板規 此次應為依補充說明的無法加重而不適用 3.第三次在0407用之前的加重再加重更是與板規文字不相同了 故個人認為板主大大應該依板規文字的一般見解重新進行判決。 因為不管板主大大的立法原意為何,使用者並無法去猜測板主心裡在 想什麼,更沒有必要去猜測板主心裡在想什麼,文字看起來的意思和板主 大大立法時的想法不同是板主的問題,並不是使用者的問題,用板主心裡 的想法來判決是完全不適當的。 如果板主想要用「初刑累進制」來判決,煩請修改板規,然後之後案 件才適用,之前案件並不適用,之前的案件請依板規之文字進行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39.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7850885.A.A4F.html

04/08 11:02, 3年前 , 1F
呵呵,賺錢不噓你
04/08 11:02, 1F

04/08 11:03, 3年前 , 2F
等等你就知道
04/08 11:03, 2F

04/08 11:04, 3年前 , 3F
版標啊幹地幾篇了
04/08 11:04, 3F
我可以受罰沒關係呀,反正我不發文也不太推文呀:P ※ 編輯: YCL13 (61.230.39.99 臺灣), 04/08/2021 11:05:52

04/08 11:06, 3年前 , 4F
99 2449
04/08 11:06, 4F

04/08 11:07, 3年前 , 5F
不要再高飛犧牲打了
04/08 11:07, 5F

04/08 11:07, 3年前 , 6F
還來
04/08 11:07, 6F

04/08 11:11, 3年前 , 7F
學生仔亂水桶自我感覺良好了
04/08 11:11, 7F

04/08 11:13, 3年前 , 8F
酸民只會酸
04/08 11:13, 8F

04/08 11:14, 3年前 , 9F
累犯加重,哪裡看不懂?
04/08 11:14, 9F

04/08 11:17, 3年前 , 10F
04/08 11:17, 10F

04/08 11:24, 3年前 , 11F
學生仔不意外
04/08 11:24, 11F

04/08 11:25, 3年前 , 12F
幹 別再洗版了
04/08 11:25, 12F

04/08 11:25, 3年前 , 13F
八點啦,煩欸
04/08 11:25, 13F

04/08 11:26, 3年前 , 14F
又犧牲短打
04/08 11:26, 14F

04/08 11:30, 3年前 , 15F
應該是你誤解補充3
04/08 11:30, 15F

04/08 11:33, 3年前 , 16F
總是有人要完美示範為什麼不能不管,然後講再多再清
04/08 11:33, 16F

04/08 11:33, 3年前 , 17F
楚也沒用,因為什麼我忘記了,我被桶也沒差,我就是來
04/08 11:33, 17F

04/08 11:33, 3年前 , 18F
亂的....各種花式理由一堆,好像規定是為了自己而存
04/08 11:33, 18F

04/08 11:33, 3年前 , 19F
在似的
04/08 11:33, 19F

04/08 11:40, 3年前 , 20F
你這種已知還發文 不就是故意犯規鬧版?
04/08 11:40,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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