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看板Stock作者 (清雲)時間3年前 (2021/04/09 08:48), 編輯推噓-1(345)
留言12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1/31 (看更多)
※ 引述《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之銘言: : 坦白說啦,今天因為被桶的是飛哥 : 能帶進又帶出,很多人因此賺到錢才有這聲浪 : 否則一般人被桶,who cares? 這種事情很正常,很多人也許早就認為10年太久 但因為跟大多數使用者無關,質疑的聲浪自然小很多 一些法規的制定和修改也是啊,有些早就不合時宜該修該改了 但就是一直拖 直到有名人出事或是重大事件才激起夠大的討論聲浪 之後就很快進入議程而修訂 飛哥事件其實就跟社會上因名人出事而修法一樣 並不單純是雙標問題,或是規則遇到名人就轉彎 通常這種事情會激起改法規的聲浪 大多是法規本身也不是那麼合理 然後名人因這條規則出事了,才會有夠多的人關注這個本身並不是那麼合理的規定, 但如果法規本身合情合理,就算名人違規也不會有太多人替他說情啊 例如名人酒駕 會有與論在那邊帶風向說 酒駕罰責太重嗎? 不噴死他說應該加重就不錯了 飛哥之前被桶7天' 一個月那兩次 有這麼大的反彈聲量嗎? 沒有吧!因為多數人認為短期水桶算是相對合理判決 即便是信徒也不會一大堆人鬧說要改規定 但一個月直跳十年,這個當然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了 今天因為名人踩了這條線 趁機檢討也未嘗不可 我在股版並不是常客,最近來股版是要看閒聊的動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72.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7929322.A.157.html

04/09 08:49, 3年前 , 1F
討論到早上八點
04/09 08:49, 1F

04/09 08:51, 3年前 , 2F
笑死,之前桶一個月還繼續犯,也能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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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8:54, 3年前 , 3F
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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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8:54, 3年前 , 4F
不是常客也要看版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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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8:54, 3年前 , 5F
不曉得你有沒有三次,要不然就會要桶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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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8:58, 3年前 , 6F
又不看公告全文的...
04/09 08:58, 6F

04/09 08:58, 3年前 , 7F
8點
04/09 08:58, 7F

04/09 09:09, 3年前 , 8F
美國時間??
04/09 09:09, 8F

04/09 09:10, 3年前 , 9F
之前被桶的時候 一堆酸民罵擋到版主的財路呢 ㄏ
04/09 09:10, 9F

04/09 09:20, 3年前 , 10F
自請水桶?版主滿足他!
04/09 09:20, 10F

04/09 09:24, 3年前 , 11F
看不懂公告484
04/09 09:24, 11F

04/09 09:44, 3年前 , 12F
笑死,08:00 啦
04/09 09:4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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