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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共 31 篇文章

推噓46(55推 9噓 56→)留言120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wen9008 (股神)時間3年前 (2021/04/07 2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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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開放這篇公告回文. 我反對修改. 你一改了,以前被水桶10年的難道要全部特赦?. 別只為了自己可以跟單,而忘了法條的一體適用性. 另外有人說要在1個月到10年之間,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 我也同樣反對. 因為給你機會,不是讓你隨便. 其他很多版都直接給你永久水桶了,那來股版這麼仁慈,還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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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22257 (無言的大師)時間3年前 (2021/04/07 20: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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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滿懷念的. 有一天我希望他還能重出江湖. 記得小時候常看他的音樂教室. 還有龍兄虎地. 那是一個沒有甚麼太多娛樂的年代. 像那種優質的節目現在很少見了. 而且當時的藝人也都很有真材實料. 後來綜藝大哥大也很不錯. 只是時代洪流. 誰愛江山愛美人. 兩岸猿聲啼不住 輕舟小菜路邊攤. 總比現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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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4推 2噓 22→)留言38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時間3年前 (2021/04/07 21:17),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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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啦,今天因為被桶的是飛哥. 能帶進又帶出,很多人因此賺到錢才有這聲浪. 否則一般人被桶,who cares?. 但這也牽扯到一個問題,到底要功過相抵還是功過分開看?. 如果功過相抵未來飛哥如果發廢文鬧版是不是也要檢討一次版規?. 根本檢討不完. 外加10年這條件要達成有兩個要素. 1.違規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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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8(53推 5噓 167→)留言22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stupid324 (蔡小惠)時間3年前 (2021/04/07 21:28),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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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修改. 板規原意是禁止鬧板、營利行為、洗板等等. 因內容判斷為主觀意識,才用一行文、篇數等做區分為亂板行為,但變相忽略內容。. 這些規定是方便板主管板,可以不用每篇判定檢閱。. 現行板規已改成檢舉制,板主不用自巡. 但在裁罰之際理應檢視違規文章內文為何,. 單純以行為次數論定太僵化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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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yeven880603 (yeveninanly)時間3年前 (2021/04/07 21: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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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討論個人是否反對 只想討論如果是版主還能做什麼. 目前最大問題為版主如果特赦. 對之前違規的人勢必採取同等對待. 但此舉會讓版務變得過於複雜 且對某族群的人來說不公平. 且如果當事人未來再犯是否又像這次一樣掀起一陣騷動. 但我認為4-10本身是為了洗廢文的人而設. 因此提出方案跟各位做討論.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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