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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am ]
討論串[新聞] 法國法庭判決Steam上的遊戲必須要能轉售
共 2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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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英文沒關係 至少munchlax的中文文章看完 會比較好理解這次判決的含意. 基本上 這次的重點是這個 然後我相對站在UFC這一邊. 通篇最重要的應該就是這一段(我有裁剪). 我並不是念法的 所以解讀上一定有瑕疵 不過 我認為法庭這次會同意UFC有幾個點. 1.商品的二次轉讓定義:如果今天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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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拜 歐洲人真是行. 反過來說 有多少人真的看完steam使用者合約的. ====. 簡單說. 1.steam把"販售"改稱"訂閱"以此限制遊戲轉賣. 2.法院要steam把上述條款拿掉. 原因. 1.販售就是販售 不是訂閱也不能退訂更沒有期限 不要想偷雞. 2.已經賣出去的東西怎能限制所有權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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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會好嗎. 你仔細想想 你買的實體商品跟steam遊戲之間的差別. 很明顯可以發現兩者決定性的差別是在於:你可以無限制次數跟流量的使用Steam的服務功能. 串流、分享、無限次下載. 甚至未來還要開放讓其他遊戲使用Steam內部線路連線. 請問實體商品除了保固跟客服以外有這些功能嗎?. 會無限次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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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認同 steam 針對他提供的服務收費. 但是前提是,必須把數位商品的交易權還給用戶. 因為我認為這是兩件事情,但是 steam 想把它合併起來談. 試想一件事情. 今天所有的【實體商品】幾乎都可以進行二手交易. 為何當商品變成數位化之後就不行?. 有人舉過 adobe 的例子,不過 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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