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檢舉Lions板板主
※ 引述《grop (不要小看東出輝裕)》之銘言:
: 本人於10月11日於Lions板遭板主以人身攻擊為由浸水桶一個半月
: 本人認為板主處置不當,業經向三位板主申訴後亦未獲回應
: 茲節錄出板主本文部分,並就申訴事項作如下說明
: ---
: 作者 kevinchou (Here I am) 看板 Lions
: 標題 [公告] grop 人身攻擊 水桶一個半月
: 時間 Tue Oct 11 00:48:18 2005
: ───────────────────────────────────────
: 有板友檢舉 grop 板友於本板文章
: 15525 篇推文
: 推 grop:沒辦法,鄉下人學習英文機會少是事實XD 210.240.213.165 10/09 12:01
: 15532 篇推文
:
: → grop:是腦袋進化程度不同,不是胃口不同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 grop:因為鋸砲管跟提高打擊率根本是兩碼子事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以上兩篇推文中對板友人身攻擊
: 之前本板業已公告將嚴格執行板規
: 因此依板規處置 水桶一個月
: 且 grop 板友於七月已浸水桶一次 故加重 1/2
: 水桶期限 45 天 (10/11 ~ 11/26)
: 期滿請來信提醒復權 謝謝
: ---
: 本人申訴內容如下:
: 1.本人之推文內容,並未就特定人物指名道姓。於此部分,獅板板主mindykao
: 予在下之解釋為「我並不覺得沒有指名道姓 就不代表不構成人身攻擊」,所
: 為人身攻擊者,當以就特定(多數)人為限,若未指名道姓,則未有任何人
: 之身體法益遭受損害,自無所謂人身攻擊之成立。
: 2.就標準一致性問題,本人曾就以下獅板文章對板主提出質疑:
: 編號 作者/推聞者 分類 本/推文內容
: #15467 allenmu 本文 ...盲劍客...
: #15534 gekkou 推文 是那個白痴教練教高國慶的~~真是個王八蛋
: #14981 sppo 推文 結論:我們投手教練腦殘
: #15008 seasky1014 推文 嗯嗯超偏激魔人= =
: #14982 Archi821 本文 五隊的老闆和教練頭腦都壞了
: #14756 lookers 推文 聯盟本來就是聾啞
: #14240 happiears 推文 眾人皆醉我獨醒"魔人嘛
: 獅版版主mindykao於9月24日,第14204篇公告裡提到:
: 「無論是對友隊球員.獅隊球員 乃至於藝人...等公眾人物
: 麻煩請不要用帶有貶義的外號來稱呼他們喔!
: 接下來要是再犯就會祭出板規了唷~」
: 既有「再」者,皆視為該篇公告之後之發文及推文皆受該篇公告節制,
: 上述文章皆為mindykao所發14204篇公告之後所發,自應符合其公告之
: 要件,就此部分,mindykao板主之回應如下:
: 「這條板規板主們在執行時考量當天板眾情緒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表現
: 若非直接、明顯、刻意、重複觸犯的情況下,板主一般不會抓得那麼嚴苛」
: 板主言下之意甚為明白,即板主執法之標準在於板主一心之好惡,於此
: 部分,罔顧看板使用者權益,顯有失職之嫌。
: 3.續上篇,本人於ptt2曾指出,urban板友於ptt獅板15618篇之推文:
: 「推 urban:在有些人腦子裡,謝長亨是永遠不會錯的:p」
: 若以mindykao前面曾言之「未指名道姓亦構成人身攻擊」觀之,urban
: 顯已違反板規,板主dais近日曾於ptt2同看板發言,推定其已知悉,但
: 亦未見相關處置,雙重標準又一樁,顯已失職。
: 4.本人之申訴作為,皆以正式書信向三位板主提出申訴,惟迄今僅kevinchou
: 曾回應,mindykao未就本人所提出之疑問作解答,而以「本人並不打算多回你什麼」
: 作為回應,甚至dais完全未理會本人之申訴,後二者顯為失職,本人於此一
: 併申訴之。
: 5.本人之申訴,請群組儘速處理之,謝謝。
首先要稱頌如此訴求明確的申訴文章
希望以後來組務板申訴者
都要把自己的訴求說清楚
不然我往往很難看懂問題到底在哪裡
以上言論與判決立場無關
第一點受理
第二至第三點關於執法標準是否一致問題
若與所申訴案件不直接相關者恕難受理
否則組務板在技術上根本不可能、也無權針對每個舉例進行衡量並且指揮板主判決
而關於板主於看板上執法標準是否始終一致
若情節嚴重且由板友達成共識
得藉由罷免方式卸除板主權力
第四點部份
水桶公告由k板主發出
加上其他兩位板主似未對k板主之判決提出疑義
因此k板主代表板主群回覆申訴
並無不妥之處
綜上所述
組務板針對訴求第一點進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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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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