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檢舉Lions板板主

看板Sportcenter作者時間18年前 (2005/10/20 00:08),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8 (看更多)
※ 引述《grop (不要小看東出輝裕)》之銘言: : 本人於10月11日於Lions板遭板主以人身攻擊為由浸水桶一個半月 : 本人認為板主處置不當,業經向三位板主申訴後亦未獲回應 : 茲節錄出板主本文部分,並就申訴事項作如下說明 : --- : 作者 kevinchou (Here I am) 看板 Lions : 標題 [公告] grop 人身攻擊 水桶一個半月 : 時間 Tue Oct 11 00:48:18 2005 : ─────────────────────────────────────── : 有板友檢舉 grop 板友於本板文章 : 15525 篇推文 : 推 grop:沒辦法,鄉下人學習英文機會少是事實XD 210.240.213.165 10/09 12:01 : 15532 篇推文 : : → grop:是腦袋進化程度不同,不是胃口不同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 grop:因為鋸砲管跟提高打擊率根本是兩碼子事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以上兩篇推文中對板友人身攻擊 : 之前本板業已公告將嚴格執行板規 : 因此依板規處置 水桶一個月 : 且 grop 板友於七月已浸水桶一次 故加重 1/2 : 水桶期限 45 天 (10/11 ~ 11/26) : 期滿請來信提醒復權 謝謝 : --- : 本人申訴內容如下: : 1.本人之推文內容,並未就特定人物指名道姓。於此部分,獅板板主mindykao : 予在下之解釋為「我並不覺得沒有指名道姓 就不代表不構成人身攻擊」,所 : 為人身攻擊者,當以就特定(多數)人為限,若未指名道姓,則未有任何人 : 之身體法益遭受損害,自無所謂人身攻擊之成立。 組務板針對以上第一點進行受理 針對g網友提出之第一點 請kevinchou與mindykao兩位板主回答以下問題 1. 過去獅板針對人身攻擊言論之認定 是否有「不以特定人為限、未指名道姓」前例? 2. 對於第一個問題之答覆 以及kevinchou板主所作之判決 是否有明文板規、或明確判例可供引述? 3. g網友七月份水桶理由為何種行為? 與本次判決之行為是否有關? 4. 本次進行加重判決前 是否有任何警告、提醒、或勸說? 以上問題 請兩位板主回答 案件處理中 其他不相關人士禁止回文或者推文 違者依組務規定直接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5.184

10/20 01:08, , 1F
請問需要於幾天以內回答??
10/20 01:08, 1F

10/20 01:31, , 2F
請於星期六晚間十二點前回覆 若時限有困難請提出說明
10/20 01:31, 2F

10/20 18:22, , 3F
我星期六要考期中考哩...
10/20 18:22, 3F

10/21 02:12, , 4F
ok 若無問題 本次提問最遲請於週日結束前答覆或舉證完畢
10/21 02:12, 4F

10/24 14:57, , 5F
因PTT昨晚無法上站 因此我們今晚進行答覆 請見諒
10/24 14:57, 5F
文章代碼(AID): #13Lc-OzU (Sportcent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Lc-OzU (Sport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