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遊戲開發人員最想進的前十大公司

看板Soft_Job作者 (泛用人型編碼器)時間9年前 (2014/08/30 17:44), 9年前編輯推噓17(1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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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oenixSu (來算命吧)》之銘言: : 暴雪不只是一個特例,還是個成功的特例 : 如果模仿成功經驗是開發遊戲的必要,那模仿暴雪也是個選項 : 但簡單的說,決定的正確與否要接受市場考驗才知道 是的,「決定的正確與否要接受市場考驗才知道」 易言之,從事後角度,尤其是消費者的角度,來檢討成敗是很簡單的 。然而,能在事前作出決定,且,「有能力負責」才是難的。何謂「 有能力負責」? 就是拿得出錢來燒,叫「有能力負責」,不然的話, 「負責」只是一句空話,最多是「引咎辭職」 扯一個八卦,當初 WOW 上市之前,暴雪跟 Vivendi Universal 調 了一筆資金, Vivendi 開出來的條件是「希望這個遊戲能有 25 萬 以上的付費玩家」。是的,當初對 WOW 的期待就是 25 萬付費玩家 ,「打爆 UO 與 EQ」 在當時是看似不可能的事,但 Michael Morhaime 捏著 LP 梭下去了;這背後的故事,不是從事後消費者的角度能體會 的。 : 而市場由消費者組成,如果沒有重視消費者到一定程度,路也走不長 : 另外台灣遊戲業充斥著失敗主義,特別是有一定成就的高階人士 : 因此原本需要大量技術支撐起來的遊戲性,卻見不到技術與企劃上有突出表現 : 反而大多時間花在模仿、複製,而很少見到原創性的技術產生 : 這是很令人惋惜的事 沒有那個體質去承受風險時,「留在(想像中的)舒適區(comfort zone) 這選項有極大的誘惑力」。不需要惋惜,需要做的事是挖出錢來燒。 挖不出錢來燒的話,惋惜至心碎也無用 ============================================================ : 推 snaketsai: 沒有ssh用.....那可以用telnet嗎?(被打) : 推 apley: 就用telnet吧~ (誤) 用 telnet 有如裸奔;我的身材出來裸奔是有傷風化。 ============================================================ : → mirageX: SoftWare版為什麼要從老闆的角度不從做好產品的角度XD 如果這是「軟體工程」版,那麼,你說的有道理。之所以會往這個方 向談,是因為這是「軟體工作(Soft_Job)」版。 「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要做好一個產品,除了 眼界與技術力外,最重要的就是穩住出資者的心,因為出資者手上有 張天下無敵 IMBA 的「釜底抽薪」卡;除非你有 Steve Jobs 的魅力 、 Jeff Bezos 的神坦、或 Elon Musk 的霸氣,不然通常是你去求 出資者,而非出資者來求你。是故,從老闆的角度看事情,是「知己 知彼」的開始。 ============================================================ : → andymai: 樓上讓我想到一個更有趣的點:如果是從老闆的角度做產品~ : → andymai: 那為什麼遊戲賣不好的時候~離開都是製作人、企劃? XD 何「有趣」之有? 老闆已經用天下最實際的方式「負起責任」,也就是「燒錢」了;底 下職員不管是被開除還是自己辭職,也只是當初工作合約上同意的 at-will employment 你可以選擇繼續從消費者或開發者(受薪職員)的角度來看事情,那麼 ,這世界在你眼中會繼續保持目前這「不合理、不公平」的狀態;或 著,拿 3M 美金出來燒燒看 (這大約是省吃儉用新創公司 12~18 個 月左右的糧草) ,應該會發現一個全新的觀點 ============================================================ : → andymai: 囧 我說的修正是 bug 耶... 是的,我了解你指的是 "bug fix", 而非資料片等級的東西 ============================================================ : → VVll: 舉個 模擬市民(The Sim)的例子,這遊戲有一堆bug但EA不修 : → VVll: 反而一直在推出資料片 : 推 ping1777: 修正本來就是該做的是,更明確一點來說,是修正BUG/使用 : → ping1777: 者體驗,不要提獲利的例子來講,光你放著BUG不修,使用 : → ping1777: 者就會覺得你這間公司差勁,間接造成損失(不買下款Game 從消費者及開發者的立場來看,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然而,現實是 修正臭蟲要花錢,你的員工幾乎不可能願意作白工為你修正臭蟲; EA 雖然「無良」,但它至少養活了這群專業人才,維持住這個基數,才 能造成金字塔頂端的傳奇,有功。 ============================================================ : 推 Ninja5566: 不太同意舒適區這說法,d3可是多了以前沒有的拍賣場 : → Ninja5566: 暴雪為了額外獲利造成市場崩盤 摧毀遊戲性 : → Ninja5566: SC2還比較合你的說法 他就只是高畫質SC而已 原文為 ※ 引述《andymai (人生只有一次)》之銘言: : 資金壓力? 只能說我看到、聽到的例子在沒有資金壓力時 : 就已經是一股腦的跟風了... 所謂資金壓力,視行業不同,這數字也會微調,通常來說,若沒有足 夠的資金應付接下來 24~36 個月的開銷, CEO 就要開始吃胃藥了 這時,「跟風,試著去複製看起來成功的案例」 vs. 「探索未知的 新大陸」兩個選項一比…留在(想像中的)舒適區(comfort zone)這選 項有極大的誘惑力 也就是「若P則Q」 「若沒有足夠的資金…」 →「留在(想像中的)舒適區(comfort zone)這選項有極大的誘惑力」 因為你的論點中並無對P與Q之間的關係作出論述,是故,我無法理解 你所謂「不太同意舒適區這說法」的不同意之處為何 不過,我可以對「暴雪為了額外獲利造成市場崩盤」的「額外獲利」提 供一個消息: 「額外」兩個字並不準確 雖說暴雪目前整體金融體質算健康 http://investor.activision.com/reports.cfm 然而,當 WOW 每個月能帶來 US$15 * N 百萬 的收入時, Mike 老大 再怎麼神坦,也無法坦住全部的股東。在商言商,暴雪底下每個遊戲必 須要能產生一定的利潤,才能堵住股東的嘴。就好比, Windows 7/8 最大的對手是微軟自家的 Windows XP; D3 最大的「對手」不是 TL, 也不是 PoE, 而是暴雪自家的 WOW 易言之,這不是單純的 $(D3收入) - $(D3支出) = $(D3利潤) 而是 $(D3收入) - $(D3支出) = $(D3利潤) vs. $(WOW利潤) 的問題 ============================================================ 結論 資金、眼界、技術,三者的重要性相當;要往上爬以掌握己身命運 的話,不能忽視任何一者 重申一次,「從消費者角度出發,從事後結果看事情」這並沒有問題 ;「以消費者身分幹譙暴雪作品有多爛」也沒有問題;而然,「無視 『資本遊戲』的現實」並不會有實質上的幫助。 這並不是說一定要去染上一身銅臭,而是至少要懂遊戲規則,取得強 大的力量,才有實力保護自己珍惜的人事物及追尋夢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4.112.1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oft_Job/M.1409391896.A.F3A.html

08/30 17:56, , 1F
幾乎都認同 可是某些小地方可以看出難怪現在暴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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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57, , 2F
麼墮落..XD 你理論上都對 不過為什麼現在除了WOW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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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57, , 3F
他的新作品都被認為是垃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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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申(跳針)一次,我的主要論點是 資金、眼界、技術,三者的重要性相當;要往上爬以掌握己身命運 的話,不能忽視任何一者 如果你想繼續把焦點專注在消費者的立場,而無視資本遊戲的整體局 勢,我的建議是,如原文中所提議的,試著去募集 US$3M 左右,親 自作一次小生意,就會知道你所謂的「墮落」與「垃圾」背後的真實 故事: It's a long, fugly story. ^_<

08/30 17:57, , 4F
或許可以思考一下啦 win7對手是xp或許沒錯 d3拿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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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58, , 5F
當對手? 匪夷所思... 當然我知道是從別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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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58, , 6F
但太超過就變成抓不到玩家的心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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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8:31, , 7F
D3的對手根本是D2吧…
08/30 18:31, 7F
從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是的,D2, TL, PoE 才是D3的對手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0/2014 18:50:28

08/30 18:53, , 8F
角度不同 玩家來看d3是輸給了d2 但市場面確實跟wow是競爭
08/30 18:53, 8F

08/30 18:54, , 9F
我甚至覺得在wow獲得如此巨大成功之後 還願意燒錢做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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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8:55, , 10F
單純從利益面來說很可能是錯誤的
08/30 18:55, 10F
是的;值得慶幸的是,目前 CEO 坦住了 51%+ 的股東,讓多數股東 同意繼續燒錢作 SC2, D3, HotS, HS, 而不是把那些遊戲通通收一收 , IP 賣一賣,人裁一裁,通通來作 WoW

08/30 19:01, , 11F
你的論點沒錯啊 但只有這個嗎? 是不是忽略了什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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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02, , 12F
者哪裡錯誤了? 不需要自己去試 別的公司跟BZ面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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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02, , 13F
一樣的事情 但BZ做出D3 有的公司做出T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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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執意要從消費者的立場來事後檢討暴雪作品優劣的話,那麼, 我沒有辦法給予任何有意義的回應;以員工的身分我無法公正地說暴 雪作品的好,也無法公平地讓我對暴雪作品的負面評價不被斷章取義 、落人口實。 如果你有興趣加入開發者的行列,或能投注大量資金影響暴雪政策, 使其朝你理想中的方向改變,也就是「事前的實質作為」,那我們可 以來談談細節。 ============================================================ 補述(再跳針)一點,我的主要論點始終是 資金、眼界、技術,三者的重要性相當;要往上爬以掌握己身命運 的話,不能忽視任何一者 並沒有偏坦「資本家」、「開發者」、「消費者」任何一方的意思。 也沒有「若能三方並重,就會有個大快樂結局」的意思,而是試著平 衡三方的觀點,從少見(underrepresented)的資本家、業界的角度點 出 *資本遊戲的現實* (是故…要鞭暴雪、幹譙「老闆」、發洩不滿的…請自己開一篇吧 XD)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0/2014 19:37:39

08/30 19:09, , 14F
只是一個玩家的抱怨啦 你也不用再重複你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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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09, , 15F
別的公司 資金少你們不知道幾百倍(像日廠.. 面臨
08/30 19:09, 15F

08/30 19:10, , 16F
一樣的挑戰 出來的東西卻比D3可玩性高的多 BZ真的
08/30 19:10, 16F

08/30 19:10, , 17F
沒問題嗎XD
08/30 19:10, 17F

08/30 19:48, , 18F
是啦 我只是純抱怨BZ game sucks 沒什麼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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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49, , 19F
然後你在跳針我也跳很多次啊XD "別的公司就不是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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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49, , 20F
資本遊戲的現實?" 一樣的嘛 我不知道重複這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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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49, , 21F
什麼XD
08/30 19:49, 21F
我想我看懂你的意思了,答案很顯然易見 * 每個公司的規模不同 * 每個公司的歷史包袱不同 * 每個公司的人員組成不同 * 每個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同 * 每個遊戲的走向不同 * 每個遊戲推出的時機不同 * 每個遊戲的財務目標不同 * 每個地區文化的取向不同 ... etc. 在面對本質類似的「資本遊戲」,以上各種不同的參數自然會影響到 結果; 更不用說,前面有提過,「如何測量遊戲趣味性」並沒有一個 公認的客觀標準; 易言之, 「別的公司就不是面對資本遊戲的現實?」 裡的「別的公司」四個字過分地簡化了整個問題, 唯有親自走一回, 才能體會這整個過程的變數有多大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0/2014 20:13:21

08/30 20:17, , 22F
你一直說別人都沒當過老闆,沒資格講這個,那請問一下
08/30 20:17, 22F

08/30 20:18, , 23F
你有幾次拿300萬美金出來燒的經驗可以這樣讓你拿出來講?
08/30 20:18, 23F
不算通膨對貨幣真正價值的影響,只算帳面上的數字的話,大約 1.66 次 (不過,當然,不是靠我一人之力集來的錢, 更不是任我愛怎麼用 就怎麼用的錢) 與其說「沒資格講這個」,不如說是「不試試看換個位置,很難去了 解在該位置上的人的腦袋 (消費者 vs. 資本家)」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0/2014 20:42:55

08/30 20:38, , 24F
以個人角度說D3很差我沒意見 但可玩性比他還高的是哪款
08/30 20:38, 24F

08/30 20:38, , 25F
我指的是那些想抄襲D2的遊戲 做得比D3還好的有嗎?
08/30 20:38, 25F

08/30 20:39, , 26F
D3完家普遍認為D3是輸給了D2 因為D2的包袱顯得D3很差
08/30 20:39, 26F

08/30 20:40, , 27F
我不是D2死忠玩家 可能無法理解
08/30 20:40, 27F

08/30 20:40, , 28F
如果今天出了War4 沒有給我War3的感動我可能也會罵吧
08/30 20:40, 28F

08/30 21:04, , 29F
D3我能玩單一職業玩500+小時 POE玩半小時就刪了
08/30 21:04, 29F

08/30 21:22, , 30F
消費者觀點的問題在於一百個消費者就有一百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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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23, , 31F
我相信JayWilson真的覺得D3很好玩,也有人真的很愛玩
08/30 21:23, 31F

08/30 21:23, , 32F
很不幸的大部分包括我的人不這麼認為
08/30 21:23, 32F
品質提昇到一定程度後,成本會開始以指數成長;只能希望在當前商 業模式「熱寂(heat death)」前,製作過程有革命性的突破。
還有 47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在檢視「P→Q」時,唯一有意義的反證是「P Λ ~Q」 ;可以要 求對P與Q提出更精確的述敘與定義,但對P本身是否贊同(approval) 則不重要 「跟風、舒適區」那段,我僅提到「資金壓力使得 (想像中的) 舒適 區有極大的誘惑力」,並無論述「舒適區」本身的優劣; 是故後面其 它討論舒適區的各特定案例,我就沒多理會了 (有興趣討論者可以自 己開一篇)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1/2014 15:10:32

08/31 15:12, , 80F
這裡我沒有贊同與否的意思, 而是說 "相同" 與否
08/31 15:12, 80F

08/31 15:14, , 81F
不過後來再看看, 與其說反証更像在抱怨 "沒 P 也 Q" @@
08/31 15:14, 81F
你說的對,我就 approval 挑了一個不精確的翻譯;應該譯作「承認(acknowledge)」 https://www.google.com/webhp?sourceid=chrome-instant&ion=1&espv=2&ie=UTF-8#q=translate%20approval%20to%20chinese 「~P Λ Q」 的情形,我相信存在,然而,在 at-will employment 的前提下,「抱怨」是很無厘頭的事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8/31/2014 15:48:07

08/31 16:01, , 82F
或許應該用 "描述" 比較好一點 :p
08/31 16:01, 82F

09/01 02:06, , 83F
"正常能量釋放"?"抱怨"?為什麼有種你的經歷是經歷~別人的
09/01 02:06, 83F

09/01 02:07, , 84F
經歷就不是經歷的感覺?話不投機半句多~算了...
09/01 02:07, 84F
「為什麼有種你的經歷是經歷~別人的經歷就不是經歷的感覺?」 最明顯的解釋: 曲解(misinterpretation) ============================================================ 「經歷」是客觀事實,注重的是真實、精確、完整; 除非有直接的有 力反證,我通常會給予他人描述的客觀事實 "benefit of the doubt" http://en.wiktionary.org/wiki/benefit_of_the_doubt 也就是不會無理地過分質疑他人描述的客觀事實的可信度(credibility) 然而,相對於客觀事實,主觀意見注重的是邏輯與常理的一致性(coherence) 例如: 呃…冷靜點。或許另外開一篇來述說你的經驗你想提倡的模式 所學到的事情、以及「如果能重來,我會用如何不同的作法」,會比 在推文裡零碎地發洩情緒來得有建設性 :) 主張的是邏輯與常理的一致性(coherence): + + + 會比 α 來得有建設性(constructive & actionable) 但並沒有主張「否定(你的經驗)的可信度與真實性」 ============================================================ 反過來說,為什麼會說「α沒有邏輯與常理的一致性」? 以 andymai 推文中的例子來看 * 如果是 at-will employment, 在簽工作合約的同時,就代表雙方 同意: 「只要不違反當地相關法規;不需任何理由,勞方可以隨時 辭職,資方可以隨時開除勞方」;易言之,探討勞方心服不心服完 全沒有意義… 相對的,也不用去可憐被勞方捨棄的資方 (例如, 勞方找到更好的 工作) , 這一切在簽約的那一瞬間就是成人之間的約定了 * 如果是合約(contractual) 性質的工作…那更沒有探討任何一方「 心情感受」的必要,照著合約走即可 * 所謂「安插罪名」,如果資方手上沒有足夠的證據提起刑事訴訟或 民事求償…那這「安插罪名」也只是插爽的;與其說「下流」,不 如說可笑, 有如早乙女玄馬的招式: 魔犬慟哭破 相對的,如果有足夠的證據提起刑事訴訟或民事求償,那就上法院 吧, 無需「保留法律追訴權」 易言之,α過分地偏重「」的角度,卻無視「理法」 ============================================================ 只有一件事無可懷疑,那就是懷疑本身;同樣地,只有一件事是確定 的,那就是「不確定性(uncertainty)」 本身 除非很明顯的因素影響自由意志, 例如, social injustice, 不然, 只要活著,有一口氣在,就必須面對不確定性,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例如說,「工作了,卻領不到報酬」,當問出 「是誰的責任?」 這個問題的一瞬間,在我看來,就是失敗的開始。 我會想的問題是: 「這是否與我當初接受這工作時,所預估的風險相符?」 「如果不相符,為什麼估計錯了?如何修正?」 「我如何應變(mitigate)當下的緊急問題?」 「我如何永久性地修正這個問題?」 (走法律途徑? 暴力? 念力? 發廢文? XD) 會這麼作的原因很簡單: 當初是我決定用我的時間去換錢,現在事情搞砸了,自然是我來收 拾;檢討(他人的)責任毫無用處, 取得足夠的力量讓別人照我的意 思去作事比較重要 除非我有 Jean Grey 的 Dark Phoenix 天生神力,不然, 情緒(emotion), 尤其是負面情緒,更是完全沒有幫助 ============================================================ 結論: 唯有「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的堅定心態,才有機會掌控自己的命運 。若沒有這樣的覺悟,「自由意志」不是禮物,而是詛咒。 Uh... how did we get here?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07:22:17

09/01 10:14, , 85F
回在推文裡就是沒有建設性?我明明就是在用我所看到來回
09/01 10:14, 85F

09/01 10:14, , 86F
覆文章,至於該怎麼做,就只能看個人了,很明顯我們在這
09/01 10:14, 86F

09/01 10:14, , 87F
上面並不會有共識
09/01 10:14, 87F
「回在推文裡就是沒有建設性?」 呃…神邏輯? 原文寫的是: 呃…冷靜點。或許另外開一篇來述說你的經驗、你想提倡的模式、你 所學到的事情、以及「如果能重來,我會用如何不同的作法」,會比 在推文裡零碎地發洩情緒來得有建設性 :) 也就是 綠色的部分紅色的部分 來得有建設性(constructive & actionable) 並沒有主張 「回在推文→無建設性」 ============================================================ 「至於該怎麼做…」 與其用「只能看個人」一筆輕輕帶過,我認為這正是最需要論述的, 精確地寫出來,才有討論、審視的空間

09/01 10:19, , 88F
至於資方和勞方,如果是照著合約走,那當然大家好聚好散
09/01 10:19, 88F

09/01 10:19, , 89F
,可是如果某方惡意散播謠言
09/01 10:19, 89F

09/01 10:24, , 90F
那並不會只是插爽的!業界很小,口耳相傳是很恐怖的,沒
09/01 10:24, 90F

09/01 10:24, , 91F
在專案裡或不夠熟,怎麼判斷你所聽到的事實?這還不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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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24, , 92F
流?
09/01 10:24, 92F
「業界很小,口耳相傳是很恐怖的,沒在專案裡或不夠熟,怎麼判 斷你所聽到的事實?」 答案很明顯 * 將每項消息分類為一手(當事人)、二手(轉述)、傳聞(「聽」說的) * 將每項消息分類為客觀描述與主觀意見 * 將每個消息來源分類,考慮其立場、利害關係、名聲, 對其提供的 消息的可信度加分或扣分 * 為每個消息定義確認(verification)規則、設定界限(threshold) * 找出消息之間的矛盾之處 最後,歸納出「真相」,並理解、接受: 「真相」與「現實」不一定相符 又, * 自律,不跟著口耳相傳, 不跟著「聽」說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12:18:28

09/01 12:39, , 93F
同意答案很明顯...問題在別人會不會這麼做啊 @@
09/01 12:39, 93F
是的,如果多數人在身受其害 (訛傳之術,三營的人進宮看到李儒的 人就殺) ,卻又同時當幫兇,繼續口耳相傳, 那麼,唯一合乎邏輯的 解釋就是: 這個手法並不「下流」,事實上這是這個時代與地點的社會常識, 精練訛傳之術比努力工作更重要 那麼,就該去苦練訛傳之術,成為訛傳王; 有了「力量」之後,就有 選擇權,可以選擇開創一代訛傳王朝,或進行改革,讓訛傳民主化, 還權於民。聽起來或許很無厘頭,但是個 actionable 的路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13:00:01

09/01 12:45, , 94F
是啊~只能說:人類如果都這麼理性~那發展一定不止如此!
09/01 12:45, 94F

09/01 12:46, , 95F
另外分享一個案例:某個傢伙在某公司內做了幾個月後離職~
09/01 12:46, 95F

09/01 12:47, , 96F
交接時說檔案都砍了~還說這是以前在大公司時的"正常程序"
09/01 12:47, 96F

09/01 12:48, , 97F
後來用這些作品去面試~無奈業界很小~他老早就被許多公司
09/01 12:48, 97F

09/01 12:49, , 98F
封殺了~這樣的員工誰敢用?如果正在看推文的你~發現我說的
09/01 12:49, 98F

09/01 12:50, , 99F
很像是你自己~別懷疑~趕快換個作品吧~這樣也許還有機會..
09/01 12:50, 99F
「某個傢伙在某公司內做了幾個月後離職~ 交接時說檔案都砍了~ 還說這是以前在大公司時的"正常程序" 後來用這些作品去面試~ …」 呃…這個案例到底是指哪種情形? (a) 員工惡意砍公司手上的檔案,但後來自己偷留一份檔案去面試 (b) 員工照業界行規砍了自己手上的檔案,但後來自己偷留一份檔案去面試 (c) 員工照業界行規砍了自己手上的檔案,後來用之前的作品的經驗去面試 (d) 實情是 (c) 但前公司說是 (a) (e) ...?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13:16:09

09/01 13:21, , 100F
當然是a啊~應該不會有行規是要自己砍檔的吧???
09/01 13:21, 100F
既然是 (a) 員工惡意砍公司手上的檔案,但後來自己偷留一份檔案去面試 做出這種有失誠信(integrity)的行為,被封殺,正好。 我以為你想舉的是員工中前公司訛傳之術的案例 :D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17:33:38

09/01 18:18, , 101F
只能說討論這麼久又釣不出其它人來現身說法,我又沒得到
09/01 18:18, 101F
hmm... 一灌灌了 570+ 行…理論上平均有 570*0.06 = 34.2 個挫字... now 35.

09/01 18:18, , 102F
當事人同意,之前說的已經讓我覺得我很大嘴巴了...Orz
09/01 18:18, 102F
可以用N代替當事人、公司、作品、專案、時間,但其薪資要報真實 數字,不得用N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18:31:39

09/01 19:30, , 103F
這不公平吧?都我在爆料~而且我還要舉證?算了吧~信者恆信~
09/01 19:30, 103F

09/01 19:30, , 104F
不信者恆不信囉~反正一堆人潛水不說話~我又何必大嘴巴...
09/01 19:30, 104F
my bad joke :D 我想說的是最近 tech_job 與 soft_job 都在報薪 資, 有一派聲音是對「N」的不滿 我的看法為,用報薪資的方式來篩除薪水過低的資方,是好的;然而 ,有另一派聲音會要求「公司」也要公開,不可用N代替,這樣才知 道可以去投那家公司; 這就有點走火入魔了 講好聽點,這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進;講現實點,這是在試著直接 複製成功的案例。真正有料的,則是薪資談判的部分 (我之前有試著 談過一些) 卻少人問與談;舉例來說,當資方用「職稱」跟你扯五四 三時,比賽多半已經結束了 :D 可以省省力氣,不用凹了; 相對的, 如果你打中資方的要害,他會生出個「職稱」來正當化(justify) 你 所要求的更高薪水 (反正錢是公司出又不是他出, 除非公司是他開的) , 有點像是在買車 (但換你作資方) ;人性最虛偽的一刻 XD

09/01 19:31, , 105F
另外~我不是很懂我哪些字錯???
09/01 19:31, 105F
my bad joke 2 :D 不,不特別指你,是指整篇文章; Line of Code * MagicNumber 的算法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09/01/2014 20:24:32

09/01 21:24, , 106F
關於N的說法是要推一下~影響因素太多了~公開只會造成麻煩
09/01 21:24, 106F

09/01 21:26, , 107F
比較心態只會讓人吵不完...
09/01 21:26, 10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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