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跳槽 (我這樣會很過份嗎)

看板Soft_Job作者 (世界的盡頭)時間16年前 (2010/02/23 04:34),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9 (看更多)
※ 引述《which (渝)》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弟退伍後,在現在公司待了一段時間,薪水Nk,平均工時11小時左右, : 負責某快要上市的主力軟體產品核心技術研發。 : 過年前,因緣際會到競爭對手公司面試, : 主管非常賞識我,開給我 N + 10k 的薪水,即若干福利(勝過原公司數倍)。 : 在過年前方才寄錄取通知給我,那時我休假了。 : 我在過年期間收信才發現我被錄取了。 : 由於新公司要我儘快報到。我最多只能延一個月去報到,再晚機會就消失。 : 但我猜測目前公司會慰留我,甚至可能不放人。 : 我目前產品尚未開發完成,而且如果我一走,也會延宕上市時間(有bug尚未解完)。 : 所以應該不會輕易放我走。 : 可是,如果我要等bug解完再過去,那麼這個機會就從此消失了。 : 如果我要準時依對方通知報到時間(已延一個月)過去, : 那麼目前我負責的產品勢必會延宕,感覺很對不起公司。 : 簡單的說:選擇對的起公司,就會對不起我自己。 我的看法和上一篇不一樣,因為你這個case不單純是換公司。 1. 原公司和新公司有競爭關係。 2. 並非原公司虧待你你才想閃,跑出去投履歷。 3. 你負責的產品弄到一半,而且因為你離職會造成產品delay。 所以關鍵是,你在面試新公司的時候有沒有和對方提到你的東西做到一半? 如果有,你有沒有和對方說明你走對公司這個產品有多大影響? 你要先釐清是因為你這個人能力很強所以對方想挖, 還是因為對方看到把你挖走能夠直接讓原公司產品出不了門。 如果是良性挖角,被挖的人如果提出希望把原來的產品做到一個cut, 交接出去之後再走,挖人的公司通常會體諒,以新老闆的看法來說, 今天他出個價錢挖你,你二話不說就跑,那天有人用更高的薪水挖你, 難保你不會比照辦理拍拍屁股走人。正常的老闆至少應該都希望看到 你把原來負責的產品處理到一個段落再過去。 如果挖你的人態度是相反的話,嗯,剩下自己想。 其實對方的態度很容易看得出來,老鳥的話耍個兩三下應該就知道 大概是怎麼回事,不過你這篇提供的資訊不夠多,沒辦法判斷。 我個人在離職的時候絕對是會做到一個cut再走,這不只是對公司負責, 而是對你自己專業的一種責任。當然很多人應該不會同意...zzz。 另外,如果新的老闆知道我這種狀況還拼命催,這種老闆我不會跟, 哪天你和他有利益衝突的時候通常死得特別快。 (公司有搞你那又是另一個狀況) : 我目前的想法是立即向主管遞出辭呈,並掰個理由(因為是競爭關係)離職, : 並且告知一個月後一定要走人,然後寄出存證。 : 接著在未來一個月內盡力交接,並且加班盡力debug。 : 如果時間到仍不放人,我就主張我已依勞基法定規定,於一個月前告知離職。 : 然後逕行走人,再以簽切結書的方式至新公司報到。 : 當然這是在最糟的情況下的做法。 : 1.我想問板上的先進,大家都怎麼處理這樣的情況? : 2.各位會選擇隱瞞去處嗎? 去競爭對手的公司,原公司發現的可能性很高。 老話一句,不要把人當白痴。 : 3.在選擇隱瞞去處,瞎掰理由的情況下,如果被抓包,會怎麼處理? : 玩真心話大冒險嗎? 如果你對原公司沒造成什麼傷害的話不會怎樣,被抓到也只是 路上碰到嘿嘿兩聲改天再連絡。 如果你的動作會造成原公司實質傷害,看傷多大和原公司願意花 多少成本去處理你這件事。 -- Beware of bugs in the above code; I have only proved it correct, not tried 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3.107 ※ 編輯: iincho 來自: 114.32.193.107 (02/23 04:50)

02/23 09:22, , 1F
我贊成這篇,新公司真的賞識你的話,好好講出原因對方應該可以
02/23 09:22, 1F

02/23 09:23, , 2F
多等幾個月,如果不行,我倒是會懷疑對方有沒有什麼問題
02/23 09:23, 2F

02/23 09:44, , 3F
很少聽過有公司對很想要的人才說: "機會過了就沒了" 這種話
02/23 09:44, 3F

02/23 09:44, , 4F
如果你是他們的 first priority, 多等一個月又何妨
02/23 09:44, 4F

02/23 10:38, , 5F
平均工時11小時還不叫虧待哦,我也是11小時,快瘋了
02/23 10:38, 5F

02/23 10:38, , 6F
回3樓,不過真的有的公司急用人,"你不來我就要馬上再找"
02/23 10:38, 6F

02/23 10:40, , 7F
不過原po說的還蠻有可能的
02/23 10:40, 7F

02/23 10:40, , 8F
幸好我不是什麼重要角色,註解也都有寫好,可以放心走,但公司
02/23 10:40, 8F

02/23 10:41, , 9F
不讓我走只是因為缺人,而不是缺人才,因為我公司喜歡用沒經驗
02/23 10:41, 9F

02/23 10:58, , 10F
急用人的絕對不會把標準放在 first priority 那種人才身上啦
02/23 10:58, 10F

02/23 10:58, , 11F
能解決眼前問題的就好
02/23 10:58, 11F

02/23 18:43, , 12F
贊同這樣的作法!
02/23 18:43, 12F
文章代碼(AID): #1BWkfkkq (Soft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Wkfkkq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