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準備跨考STS所
※ 引述《MOTCT (kikkansya御賜台鐵發炎人)》之銘言:
: 其實STS就字面上來看,應該是ST(科學、技術)跟S(社會)兩項。
: ST有一定的極限,S是由一大堆不同的分子(人)所塑成的。
: 那,其實講白一點,只要不超過ST的限制(例如樓板的載重),房子要怎麼蓋
: 都有得商量;看是蓋鐵皮屋還是SRC鋼骨結構都可以,各人高興啊。
: 如果你要問我關於工程、技術領域的理論與現實關係的模型,我會這麼解釋。
: 萬一,有人堅持要蓋鐵皮屋,有人堅持要蓋SRC鋼骨結構,卻只能蓋一棟房子
: 該怎麼辦?這件要怎麼 "橋" ?
: 這個就是各方角力,大家一起來 "話拔辣can" 啦。
這個模型不難說服人,因為它很符合通常的印象。
但若勉強為此印象做些分析的話,它卻提供了一些STS問題的起點。
「只要不超過科技的限制,房子要怎麼蓋都有得商量」,這句話大概有如下意涵:
1. 在蓋房子這件事上,存在有兩方面截然不同的因素,其一為科技的,
其二為社會的(人的)。
2. 科技的因素是限制性的,它們提供蓋房子時的必要條件
(並且是否定式的必要條件:「不超過…的限制」),劃定無可商量處的界線;
社會的因素則是開放的、全然任人擺佈(隨「各人高興」),
它們構成了讓各方「角力」的空間。
3. 蓋房子的過程,有個方向性,有個順序,先是處理技術的因素(「只要…」),
然後在此基礎下,再處理社會的因素(「大家一起來話拔辣can」)。
這三點都可加以問題化,比方說:
1. 剝除掉所有「社會的因素」後,「樓板載重」這東西還剩下什麼?
在什麼意義下它是全然的「科技因素」?
這類問題引發STS長期以來對於 social-technological dichotomy 的關注與質疑。
(順道一提,STS的發展,多少已放棄了 "technology is social
through and through" 的,特別是就 "social" 的傳統意義而言,
然STS常提出 non-human agency 的概念,與所謂的 technical factors或
技術本質云云,又大異其趣。)
2. 即使區分開科技的與社會的因素,其中的社會因素真的如此任人擺佈?
說社會因素全然 flexible,與說科技因素全然是限制性的,
都不免有過度極端化的嫌疑。
社會學常在談的結構、權力關係等等,已告訴我們很多次,
我們並沒有想像中那麼自由。
3. 實現技術的程序,實際上果真依照科學->技術->社會這樣的程序進行?
又或者這是一種事後對技術發展的「理性重構」?
(試比較科學哲學對科學發或科學理論的理性重構……)
無論如何,"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這樣的名稱引起了一種兩難:
一方面它想要同時處理三者,但另一方面又容易讓人望文想像存在有三個區分
開來的領域(也許就像本板的各種進板畫面所呈現的,它們三者具有專屬於自
己各自的象徵符號…:P)
也許這是STS這學科自己的困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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