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分發管道成績級距朝0.1%方案討論 111年3
先討論考試分發(分科測驗)
--------------------------------
60級分制會造成高分砍頭 高分數理天才比序輸給低分通才的反淘汰
設國英數物化(設每科滿分100以簡化討論) 每科前1%考生平均都是80分
有一天才學生 數物化都100 英文75 國文70 總分445
另一庸才考生 每科都80分 總分400
百分制之下
天才隨便拿一科數學比1%平均80分高20分的差距 就把英文落後5分國文落後10分補回來了
台大電機清大電機絕對穩上
60級分制下(如果用1%平均算級距) 級距80/60=1又3分之1
天才數物化滿分100 只能跟80分的庸才一樣得60級
英文75分只得57級 國文70只得53級
扣了10級分 補不回來 數理天才可能連四中電機都落榜
數理化3科滿分的天才(290級分)
比序反而輸給每科80分的庸才(300級分)這是一種反淘汰
考不贏真強者 就要把強者高分砍頭 這就是教改人士的輸不起忌妒心態
採用前0.1%平均分(假設96分)計算級距才能稍微改正這種前段排序顛倒的亂象
級距96/60=1.6
天才數物化滿分100得60級 英文75分只得47級 國文70只得44級 總級分271
庸才每科80分(51級) 總分255
中段學生級分改變,但總排序不受影響 也不影響分發
=========================================
再討論現行考招制度對學生的不利之處
-------------------------------------------
台灣的高教經費都來自納稅人的錢。
學生 學生家長納稅人才是高教資源的主人。大學不該是賀陳弘的私產。
考招本應該先以保障學生方便利益為先。
卻被賀陳弘惡搞成讓清大有機會搶到有台大資質的學生為優先
其它中段大學只是被賀陳弘拖下水。對中段學校來講。學測申請跟指考分發收到的學生差
異不大
清大吃定學生怕兩頭落空只好先屈就學測申請先報到的心態。
開啟這種先搶學生先嬴的惡性競爭賽局。台大到後來只好跟牌。
最後吃虧倒楣的是實力在台大邊緣清大以上的學生。
如果用單一次指考排序。他一定有台大或清大可念。
被清大招聯會賀陳弘惡搞。他只能選一邊。甚至可能兩邊落空
(一)前段生擔心高分低就(高低是指交通 生活方便性) 高分落榜
就學生來説。我就全國考生考一次可以分出實力高低排名的考試填一次志願就搞定落點最
方便。
學生可以有幾十個電機系選擇 一定會中一個
沒有台大電機我就念清交電機 沒有清交我就成大四中電機
考輸人我就去遠一點的地方念書 我心甘情願心服口服
不用像學測面試全台跑透透
一階要擔心我填太高志願會篩不過 只好高分低就填2個比較低的志願保底
二階又要擔心教授覺得我太優秀一定是來考備胎。所以把我放備取導致高分落榜這種諜對
諜 反淘汰的亂象
只有6個選擇到最後有可能6個都槓龜
(二)中段生也擔心中分落榜
中段生更難由去年一階篩過級分評估今年落點
中段人數更多 只要小比例考生改變心意 一階過篩級分數就可能大翻轉
所以中段生更可能一階只篩過一兩個 兩三個志願
二階萬一再槓龜 就中分落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3.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637074389.A.251.html
噓
11/16 23:22,
2年前
, 1F
11/16 23:22, 1F
推
11/16 23:43,
2年前
, 2F
11/16 23:43, 2F
→
11/17 00:36,
2年前
, 3F
11/17 00:36, 3F
推
11/17 00:39,
2年前
, 4F
11/17 00:39, 4F
→
11/17 02:12,
2年前
, 5F
11/17 02:12, 5F
→
11/17 02:12,
2年前
, 6F
11/17 02:12, 6F
推
11/17 02:30,
2年前
, 7F
11/17 02:30, 7F
→
11/17 02:30,
2年前
, 8F
11/17 02:30, 8F
→
11/17 02:30,
2年前
, 9F
11/17 02:30, 9F
※ 編輯: oeoeoauch (111.240.104.237 臺灣), 11/17/2021 09:14:47
推
11/17 10:02,
2年前
, 10F
11/17 10:02, 10F
※ 編輯: oeoeoauch (111.240.104.237 臺灣), 11/17/2021 11:41:00
噓
11/17 13:01,
2年前
, 11F
11/17 13:01, 11F
→
11/17 13:01,
2年前
, 12F
11/17 13:01, 12F
→
11/17 13:03,
2年前
, 13F
11/17 13:03, 13F
推
11/17 16:34,
2年前
, 14F
11/17 16:34, 14F
→
11/17 16:34,
2年前
, 15F
11/17 16:34, 15F
推
11/17 16:37,
2年前
, 16F
11/17 16:37,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