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再提一下子午谷事(推文的回覆一)

看板SAN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10/13 1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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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llmey.bbs@ptt.cc (什麼)》之銘言: > : → ArkingChen:我承認魏延殺楊儀合法,但不合理。 10/10 11:02 > : → godivan:給wadechu,孫武斬那兩個女人是不是"罪不致死"? 10/10 11:04 > : → godivan:至於楊儀是不是不可取代我想也很難講吧..... 10/10 11:06 > : → godivan:如果是不可取代,那麼不就是代表楊儀不在就完蛋? 10/10 11:06 > : → godivan:惜才不代表是不可取代吧...... 10/10 11:07 > : → wadechu:孫武殺的那兩個吳王寵妾犯的軍令不是“頂撞長官”吧!? 10/10 11:08 > : → wadechu:孫武之所以殺那兩個女人,是因為他們“抗命” 10/10 11:09 > : → godivan:我只想問你"罪致不致死" 10/10 11:10 > : → wadechu:吳王寵妾“罪致死”,楊儀“罪不致死” 10/10 11:15 > : → wadechu:應該談不上頂撞長官 10/10 11:18 > : → godivan:沒有"不同單位"就談不上"不是長官"這回事吧..... 10/10 11:19 > : → wadechu:楊儀跟魏延算是同單位啊!都是丞相府系統的 10/10 11:19 > : → godivan:就算俺只有待過成功嶺也被教導說就算不是同單位還是長官 10/10 11:20 > : → godivan:但是魏延比楊儀官大 就這樣。除非你要說官大不是長官 10/10 11:20 > : → wadechu:但能有權有責懲處的卻是直屬長官 10/10 11:25 > : → wadechu:再者,“頂撞長官”算是軍法嗎? 10/10 11:27 > : → godivan:我實在不想再提,除了魏延官比楊儀大之外、還有持使節這種 10/10 11:29 > : → godivan:東西(效果已經講了很多次還要我講?) 10/10 11:30 > : → godivan:為什麼頂撞長官不是軍法? 10/10 11:33 > : → wadechu:既然魏延有使持節這種好寶貝,為什麼不早點兒做掉楊儀?y 10/10 11:33 > : → wadechu:反而到頭來被楊儀給做掉!? 10/10 11:33 > : → wadechu:“暴行犯上”才是軍法,但到底是誰在做拿刀恐嚇的暴行? 10/10 11:36 > 剛剛問到現在軍中的情況 > 就算是同一個司令部 以本部連為例, > 就算是帶星將 除了直屬長官(司令部指揮官 副指揮官 參謀長 連長 副連長 輔導長) > 以外 無權力懲處兵 但他可以叫這些人下懲處命令 > 這是現在軍中的情況 > 不過我認為以前集權時代 魏延持假節 可以砍了楊儀 我不認為在諸葛亮時代他可以這麼做 楊儀到後來也沒被判死罪,他竟說"早知道就北降魏國"這種話呢 蜀漢的用法是嚴而不峻,應該在諸葛亮以後也是一樣的 -- ┌─────KKCITY─────┐ (((((((( KKCITY電話聊天廣場 )))))))) bbs.kkcity.com.tw http://www.kkcity.com.tw/phone/ └──From:118.166.65.127 ──┘ 來電約會‧幫你預約完美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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