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震怒] 火車驚魂= =+車掌視而不見= =+

看板Railway作者 (阿駿)時間17年前 (2009/03/25 22:50), 編輯推噓38(3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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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得到了原來那位當事人給我的一些疑問的解答之後,我再來補充一下 這一件事關於我的看法吧。   我先說一下事情發生的約略經過吧。當天中午,當事人,也就是原PO,與 他的母親在新竹站,欲搭乘 12:24分開的區間車準備北上,結果因為老人的動 作比較緩慢,結果在三方都沒有做到標準程序的情況下,發生了那位年紀大的 長輩被車門夾住的事件。   根據原PO的說法,再加上我自己擔任鐵路志工且時常在月台上擔任旅客嚮 導時的經驗,當時因為時間已經接近開車時間了,原PO應該是怕趕不上車,所 以讓他的母親在天橋慢慢走,他則是先一步趕到第二月台這邊,當時發車鈴聲 是還在響著的,而原PO在月台上揮手請求新竹站在第二月台準備開車的副站長 等一下,到這邊為止都還沒有問題。   但是問題點就是自這個時候開始,原PO在月台上揮手時,當時新竹站的副 站長或是當時準備關門的車長應該都有看到,這時候原PO的作法我認為就有一 點不能算是錯誤的錯誤,結果就導致了事件的發生。錯誤在哪邊呢?就是當時 原PO雖然在月台上有在等,且看到了他的母親過來之後,就上了車了,這就是 我認為不能算是錯誤的錯誤之處。   為什麼是不能算是錯誤的錯誤呢?因為按原PO的說法,當時新竹站第二月 台的行車副站長與月台旅客嚮導二個人可能是站在一塊的,也就是說當時他們 二位應該是站在新竹站第二月台的北端,也就是地下道這邊,而天橋的話則是 偏向月台的南側這邊,也就是說原PO與副站長可能有隔了一段距離,而當時的 情況是,當原PO在月台上揮手時,副站長應該是認為說,嗯,還有旅客還沒有 上車,但是,我個人認為,如果當時靠天橋這邊沒有旅客嚮導在注意旅客動向 的話,那站在遠處準備開車的副站長是不可能會知道天橋上還有沒有旅客要上 這班車的。結果就是,因為原PO不能算是錯誤的一個作法,也就是說當原PO看 到他的母親時,就先行上車了,從這時候開始,就是一連串錯誤的開始了。   首先,當月台上的行車副站長看到那位在揮手的旅客上車之後,他就認為 說“應該”是沒有旅客要再上車了,所以就發出準備開車的動作 (簡單一點講 就是把手舉高然後畫圈圈 ),這時候當車長看到副站長的指示之後,就按下了 關門的按鈕準備關閉車門,可是好死不死的,這時候原PO的長輩正好就這樣在 門正在關閉的時候急急忙忙的要擠上車,結果就因此被車門給夾住了,事件就 因此發生了。   而原PO給我的說法是,因為當他看到他的母親被車門夾住之後,他是非常 緊張的要去扳開車門將他母親拉進車廂內,這時候的重點是,列車在關門之後 到底有沒有開始行駛了,原PO是沒有辦法確認的,因為當時的情況非常的緊急 而且原PO也非常的緊張,所以他也無法100%的確定列車當時是否已經啟動了, 不過根據他事後的回想,偏向當時列車應該是還沒有開始動,但目前連原PO, 也就是當事人也是無法確定的。   再根據台鐵新竹站方面的解釋,當時副站長的確是有看到有旅客被車門給 夾住了,而且副站長也馬上的用無線電呼叫車長,但呼叫了好幾次車長都沒有 回應。根據新竹站的這種說法,可以推測出來,當時2532次列車應該是還沒有 啟動,目前我的看法亦是偏向列車還是停在第二月台尚未開出新竹站。因為這 種算是緊急的狀況,副站長用無線電呼叫車長,這時候位於駕駛室內的無線電 車機一定能收得到,不過車長的無線電手機“有可能”就沒有收到這一則呼叫 訊息,至於為什麼車長的手機沒收到呢?這有很多原因的,可能是頻道調錯區 間,可能是車長還沒開機,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   當原PO的母親被車門夾住後,原PO與車上的乘客合力扳開車門將那位長輩 拉進車廂的當時,如果當時月台上負責開車的副站長的確如新竹站方面給原PO 的答覆所說,當時副站長也一定也一直的在透過無線電呼叫車長,所以當時的 司機一定知道這件事,所以應該就不會任意的啟動列車的,而這時候,如果按 照新竹站與原PO的說法,推測出來事件應該最大的責任的確就要去直指2532次 的車長了。   再來就是關於EMU400型門機聯控有否故障的問題,目前我先假設一下,如 果當天事件發生時,列車都沒有啟動的話,有可能是二個情況,一個就是司機 聽到了副站長用無線電呼叫車長發生夾人了,因為司機知道這件事,所以沒有 扳動電門啟動列車,或是已經扳動電門啟動列車了,但及時的切掉電門,所以 列車沒有啟動。第二個就是假設門機系統沒故障沒被隔離掉,因為發生了夾人 事故,所以電門沒有通電,列車當然不會啟動。當然了,這個部份就需要再詳 細的進行調查了。   不過呢,當原PO與車上的乘客合力的將原PO的母親拉上車之後,這時候在 月台上的副站長應該看到狀況已經解除了,亦或者副站長認為說車長已經有過 去處理了,這時候就認為狀況解除之後,就讓2532次開車離開了新竹站了,之 後過沒多久原PO去找車長理論,結果得到車長不是很積極,且無關痛癢的不當 的事後處理態度。   根據這樣的事件發生經過,一樣是我個人的推測,如果有其他問題,因為 原PO說不想在板上發文,所以我說的事如果有問題的話,原PO如果看到了可以 再私下告訴我。   綜合了以上的說法之後,我一樣還是認為副站長、車長、旅客三方都還是 有所錯誤的,但三方所需要負的責任,我把車長的責任給提高到需要負 70%的 責任了,而旅客方面則是 20%,而副站長方面如果以新竹站方面所說,有一直 呼叫車長,但車長一直都沒有回應,這樣的話那副站長方面,要負的責任則是 10%的比例。   首先,需要負 70%比例,最大責任的車長,第一是發車關門的時候沒有 確實的做到 SOP標準程序,亦即關門時沒有注意到有否旅客是否有強行上下車 ,在把車門的關門按鈕一按之後就一定馬上拔出控制的鑰匙然後就轉頭離開了 控制的車門了,根本沒有注意到最後一刻。第二是車長的無線電是否有開啟? 有的話為什麼副站長的呼叫車長會不知道或是沒收到?這一點只要去調新竹站 無線電主機就能知道了,台鐵的無線電系統都有錄音紀錄的,有沒有呼叫去調 紀錄出來馬上就知道了。而車長的無線電沒收到副站長的呼叫,是否頻道調錯 了或是其他的原因?第三是車長在事後的處理態度確有可議之處,如果說當天 2532次車長的處理態度真如原PO所說,那就是非常的不應該了,如果調查結果 確實如此,我認為這位車長已經不能再適任車長的職務了,一定要再進行教育 訓練或乾脆調離開這種直接面對旅客的職務比較恰當。   再來,需要負 20%比例,責任次之的旅客,當然了,今天發生這件事,台 鐵方面的確是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是旅客方面也必須要負責任才對。當天如果 原PO沒有帶母親一同搭車,而是自己一個人搭車時,這樣就跑上了車當然沒有 什麼問題,但問題就是如果要帶這種年紀較大,行動較為緩慢的老年人時,我 認為的確是要建議原PO,下一次請提早出門,預留較為充足的時間來搭車,如 果類似的事件再次出現,那乾脆直接改搭下一班車,不要這樣子匆匆忙忙的趕 車,這樣子的趕法,尤其是行動較為緩慢的老年人,是很容易會發生意外的。 如果按照這件事,原PO應該的作法是,直接站在月台上不要就這樣直接上車, 如果副站長或是車長看到你一直在月台上,如果也一直持續的揮手,至少他們 就知道有可能後面還有旅客還沒上車,他們或許就會因此再多等一下,但原PO 就是看到母親已經接近了月台這邊了,然後他就先行上了車,結果這樣的作法, 可能就會讓副站長與車長認為既然人已經上了車了,那就沒問題了準備關門開 車,結果就是讓最後一個行動較慢的老年人因此被夾住了。   最後,我認為只需要負 10%比例,責任算是最小的就是新竹站當班的值班 副站長(也包括第二月台的旅客嚮導在內),如果該做到的動作的確都已經有做 到了,然後也看到了夾人,也馬上透過無線電欲呼叫車長 (有沒有呼叫到另當 別論,問題是有沒有做到該做的 ),如果都有做到了,那並不就表示副站長就 不用負任何的責任了,我這邊所說,副站長要負的責任,當然並不是全部都要 放到副站長的頭上,而是旅客嚮導也要負一定的責任。按照原PO的說法,當時 在月台上有二位站務的人員是站在一起的,也就是說,當時有可能是旅客嚮導 與副站長是站在一起的,但依照正常情況來講,如果有天橋或是地下道的大車 站(例如新竹、嘉義或台南這種大站),月台上除了有負責開車的副站長外,還 要有一位旅客嚮導,旅客嚮導需要站在地下道或是天橋的旁邊,協助開車的副 站長,確認到底還有否旅客要上車,確認沒有了才能開車。但是,當天的情況 應該不是如此的,也就是說新竹站第二月台在天橋的這邊,在2532次準備開車 時,應該是沒有旅客嚮導在這邊協助發車前的列車監視,如果有的話,應該是 可以就近協助的,以原PO所說的情況,應該是沒有的,所以我認為新竹站這邊 應該要負 10%的責任。   以上就是我對這一整個事件的綜合性評論,當然了,這全部都是我個人的 看法與想法,有問題可以再提出來討論,但目前事件台鐵局這邊正在進行調查 之中,當然調查結果不會那麼快出來,但一定會有一個調查結果出來的,到時 候有了最終版的調查結果後,到時候再看看事件的經過到底是怎樣的,是如我 上述所說的那種事發經過,還是又出現其他版本的事件內容了。當然了,在車 長這邊也有車長的說法,但不管怎麼說,車長在這這次的處理態度的確是非常 的不妥當(這是我自己認為的),不管如何,車長的確是要負最大的責任! -- 我的鐵道論壇與個人時刻表網站: http://tccan.idv.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94.115 ※ 編輯: tccan 來自: 123.204.94.115 (03/25 22:57)

03/25 23:03, , 1F
推一個 所以說列車行進間夾車門的這段描述有疑慮了
03/25 23:03, 1F

03/25 23:08, , 2F
這2天搭區間車,車長都特別的小心翼翼,這個事應多少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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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29, , 3F
不過我還是覺得責任應是一半一半 畢竟它是準點要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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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39, , 4F
乘客只有20%應該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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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1, , 5F
推樓上... "乘客只有20%應該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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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2, , 6F
我覺得 台鐵應該要訂定一個車門條款 警示音響起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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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2, , 7F
上車之類的 以往開車鈴響不得剪票進站的規矩有點不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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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3, , 8F
畢竟進入自動閘門化 也進入自動車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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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4, , 9F
乘客起碼50%,霸佔火車車門等人本來就不合理,莫將之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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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8, , 10F
被車門夾到不等於霸占車門,這兩種是不一樣的,
03/25 23:48, 10F

03/25 23:48, , 11F
推~同意阿駿大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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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9, , 12F
我有跟原po警告過,要是您母親尚未上車而車門即將關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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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9, , 13F
你去用手抵擋車門關閉,妨礙列車運轉,責任就算你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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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49, , 14F
上面的,原PO從來沒說他有佔住車門並且妨礙車門關閉,我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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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0, , 15F
有寫出說原PO有佔住車門並妨礙車門關閉之情事,上面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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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0, , 16F
因此千萬不要自己先上車,因為車門開關不是你能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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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0, , 17F
感謝阿駿對真相的辛苦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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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1, , 18F
我跟原po聊的是先上車可能發生的假設性問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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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1, , 19F
認為說被車門夾住,旅客就一定要負一半以上的責任,沒有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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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告誡他下次不要先上車,不是描述事實,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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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道事實真相,不要什麼責任都往旅客身上推,這就會變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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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2, , 22F
當事人的惡意批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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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55, , 23F
感謝阿駿大的熱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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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ccan 來自: 123.204.94.115 (03/26 00:04)

03/26 00:04, , 24F
Chungli28版主tccan版友,請勿再為此事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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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第一句話,門夾到人沒有開 其他的就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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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05, , 26F
不能為人身攻擊言論負責的ID 請不必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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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07, , 27F
此事件繼續討論沒有意義 諸位都是推論 無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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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08, , 28F
聽見月台SOP確實執行 這是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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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09, , 29F
希望未來沒有任何人會在因為SOP不確實而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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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09, , 30F
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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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10, , 31F
希望乘客不要強行上車.這也是對社會大眾最大的教育意義
03/26 10:10, 31F

03/26 13:13, , 32F
「駆け込み乗車、おやめでくださ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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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2, , 33F
問題在原po在月臺(一or二?)揮手要求站方等候就已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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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那班列車上乘客不多,為何就應該要全車乘客及乘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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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4, , 35F
等你們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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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7, , 36F
乘客方的責任至少70%以上,副站及列車這一方則是倒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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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7, , 37F
乘客方給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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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9, , 38F
第一線工作人員若沒有怠忽職守,何必怕被旅客拖累?
03/26 13:39, 38F

03/26 23:43, , 39F
若不是他強行上車 怎麼會有後續的問題?
03/26 23:43, 39F

03/27 00:12, , 40F
嗯,台鐵最大,只要害員工不能打混摸魚被懲處的都是澳客
03/27 00:12, 40F

03/27 00:23, , 41F
請問 我可以當衝車將軍每次故意給車門夾然後討公道嗎?
03/27 00:23, 41F

03/27 00:24, , 42F
台鐵的確有問題 連何時禁止上車都沒有明確規定
03/27 00:24, 42F

03/27 00:24, , 43F
責任劃分的不清楚就永遠會有夾夾樂討公道的問題
03/27 00:24, 43F

03/27 00:35, , 44F
故意是故意,可以依法處理,但不能把夾到全都視為故意!
03/27 00:35, 44F

03/27 00:38, , 45F
故意可以依什麼法呢? 阻礙行車? 如何判斷?
03/27 00:38, 45F

03/27 00:38, , 46F
我想原事主並沒有在月台上刻意等車門關閉的瞬間才衝上車
03/27 00:38, 46F

03/27 00:39, , 47F
判斷是不是故意不難,故意的最重可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03/27 00:39, 47F

03/27 00:39, , 48F
我說我= = 跟原PO啥關係?
03/27 00:39, 48F

03/27 00:40, , 49F
在鈴響與警告音響起時我上車 如何判定是故意的呢?
03/27 00:40, 49F

03/27 00:41, , 50F
我已經寫明了,若你刻意在月台停留等門關閉,可以算故意
03/27 00:41, 50F

03/27 00:42, , 51F
如何判定你可以去向捷運學習,人家都有制定罰責。
03/27 00:42, 51F

03/27 00:42, , 52F
嗯,如果沒有呢?我姊姊有個超壞習慣就是車進站了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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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3, , 53F
台鐵好像沒有罰則 也沒有界定 這是我想說的
03/27 00:43, 53F

03/27 00:44, , 54F
台鐵自己不制定規則又怠忽職守,當然自己理虧,怪誰咧
03/27 00:44, 54F

03/27 00:44, , 55F
對阿 所以我說這裡有問題呀...沒問題吧?@@?
03/27 00:44, 55F

03/27 00:46, , 56F
沒問題啊,但這個跟本篇又無關,何不另開新文章呢~
03/27 00:46, 56F

03/27 00:49, , 57F
我只是點出 這一系列的文章內有一個盲點沒人提
03/27 00:49, 57F

03/27 00:50, , 58F
如果這點有確立好 旅客與路局的責任區分就清楚很多了
03/27 00:50, 58F

03/27 00:51, , 59F
也不會有網友有不同的看法 違規界線清清楚楚囉:)
03/27 00:51, 59F

03/27 00:53, , 60F
tccan後面貼文章已經有點出你的疑問了,請參閱~
03/27 00:53, 60F

03/27 00:55, , 61F
喝 可惜那個並不是官方規矩
03/27 00:55, 61F

03/27 07:19, , 62F
好像在看判決書...
03/27 07:19, 62F
文章代碼(AID): #19oaJ76j (Railway)
文章代碼(AID): #19oaJ76j (Rail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