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考績法修正案之我見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愛思強)時間12年前 (2011/12/11 11:1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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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M大我原文吃掉了 我認為考試院真的要改革 應該訂立公務員基本法先 現在機關有機要 外包 約聘 國防役 替代役 財團法人等 我承認有很多外包派遣和約聘很可憐 但是機要 有些外包 約聘 國防役 財團法人有的 公務員卻沒有 譬如說機關可以讓外包彈性到愛來就來愛走就走 晚上一個人開燈也無所謂 但是公務員卻要點名 念書要報准還不一定能八小時 譬如說機關可以讓國防役以學歷敘薪 那高考的博士拿的沒有國防役的博士拿得多 這像話嗎 同一個機關 高考博士做的事負的責任大拿的錢反而少 然後公務員要吃丙 這類事情太多了 感覺公務員就像大老婆一樣 操持家務 結果考試院的公婆和機關的老公首長 偏偏喜歡外面的小三 想著把你掃地出門 讓我想到大法官解釋 兩方須善意且無過失 考試院就算是善意難道無過失 夫妻都不能離緣了 更何況是公務員 考試院這個公婆 依照孫文之毒見 五權分立 應該是和行政制衡的 但怎麼看起來都是為行政服務 難怪老師說 孫文的五權是毒藥 不過我更好奇的是 為什麼有人自己把自己做小了 願意當行政的附屬 還自詡了不起 這真是個神經錯亂的年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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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院長和試委得勢者,在過去的背景,早就被高度
12/11 11:53, 1F

12/11 11:55, , 2F
科層的行政體系給規訓,權力分立?!他們可能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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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1:56, , 3F
法治的陶冶訓練,人治的經驗倒是比較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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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v251KC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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