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開放外籍白領的真相(余宛如給我進來!)
※《Tomwalker (黃小羊)》的觀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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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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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設想一下,當你去某公司求職,同樣和你錄取工作的新人裡,和你同國籍的都拿
: : : 35K,但你同梯新人中,有人只因為他/她是外籍身分,他/她的起薪就是47K,
: : : 你作何感想?
: : :
: : 在同工同酬的前提下
: : 為何公司要多花錢聘外籍??
: : 我的感想是不太可能發生這種事
:
: 是啊,所以你覺得你作為新鮮人的工作能力,比起你班上的外籍同學差,所以才需
: 要用這種方法保護你?
:
保護??保護啥??
能力強領的多,能力差領得少
這有保護啥??
: :
: : : 能出得起35K給新鮮人的,不會是慣老闆吧?但他要守法錄取一個和你差不多程
: : : 度,同樣在台灣唸大學畢業的外籍生,就必須給比較多薪水,你不會覺得不公平?
: : :
: : 一樣,在同工同酬的前提下
: : 那他幹嘛聘外籍??
:
: 在同工同酬的前提下,為什麼不能聘外籍?為什麼非得先聘台籍?
: 如果今天你去面試,輸給別人的原因是因為那個人和主考官是同鄉,你作何感想?
:
沒感想,這就是社會現實面
: 換成本國籍和外國籍比,你有本國籍優勢,你就認為公平了?
:
外國籍有外國籍優勢
本國籍有本國籍優勢
跟公平有什麼關係??
端看公司需求,各取所需罷了
: 再想深一點,這不是假定「外籍人士來台,一定比台灣人優秀,必須用較高薪水才
: 適合」?
:
所以低階用外勞,高階用外籍
然後臺灣人跑去國外打工
再哭哭留不住人才??
: : : 再假設,今天有個美國人來台灣唸大學,愛上台灣的魯肉飯,打算和鬍鬚張合作,
: : : 回美國開分店(選鬍鬚張是因為目前台灣魯肉飯,只有他是連鎖企業,可以方便
: : : 的跨國開分店,和美味與否無關)。所以,他決定畢業後進入鬍鬚張工作,從外
: : : 場開始完整學習。
: : : 可是,鬍鬚張的外場,薪水只有24K到35K,不足47K (https://goo.gl/otGIF4)
: : : 那麼,這位熱愛魯肉飯的美國人,就不能合法去鬍鬚張工作了。
: : 你前面提的一蘭拉麵
: : 也是打工一年
: : 後續接下來台展店的業務
: : 所以熱愛滷肉飯的美國人
: : 一樣可以先打工
:
: 打工不就是實習的一種?你不就反對實習?
: 而且,打工能做到所有的工作,包括內場和店長嗎?
:
: 而且,鬍鬚張的儲備幹部,薪水也不到47K耶(https://goo.gl/4IFDoK)
: 打工完也因為薪資限制,不能升儲備幹部,那打工有何意義?不是逼著外籍生
: 不要去做?
:
那部分看到我反對實習了?
那你請個不能昇職會跑掉的幹嘛?
前提不是說熱愛滷肉飯要回國開嗎?
一蘭也是一年而已啊
: :
: : : 鬍鬚張因此錯過一次到美國開分店的機會,台灣也錯過一次推展台灣美食的機會。
: : :
: : 不會吧,你想太多了
: : 過去沒有臺灣企業開境外分店嗎?
: : 要不要做而已
:
: 一蘭為什麼找台籍店長,又為什麼變成一蘭的宣傳新聞?
宣傳吧
: 台灣企業的境外分店可以找台籍工作人員,但也可以找當地人來幫台灣企業「接地氣」
: 省掉在地化的時間。為什麼要用法規去增加這種成本?
在地化也是在國外請,要適用國外法規吧
: :
: : : 為什麼,只因為國籍不同,對外籍藍領我們給不到台灣的基本工資,對外籍白領
: : : 我們又給超出台灣一般起薪?
: : : 我們是對國籍歧視,還是對藍領/白領歧視?
: : :
: : 同工同酬的前提下
: :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
: 台灣的外籍藍領,起薪可以比台灣人的基本工資低。
: 然後台灣的外籍白領,起薪必須比台灣人的一般起薪高。
: 那麼,我們是覺得台灣的藍領比外籍藍領工作能力高,但台灣的白領比外籍白領工
: 作能力差,是吧?
那你幹嘛請外籍??
老闆為什麼要多花錢請外籍??
老闆不會算嗎?
:
: :
: : : 至於勞基法的基本薪資,我以前也講過,基本薪資,只是合法工資的下限,低於
: : : 基本工資的工作,並不是不存在。不合法來說,地下經濟就不會遵守基本工資。
: : : 合法來說,夜市擺攤或計程車等自由業,也不存在基本工資。自己開個咖啡店當
: : : 老闆,更不會有基本工資。
: : :
: : : 如果基本工資這麼威,那乾脆,把台灣的基本工資就調到47K好了。沒道理外國人
: : : 起薪就要比台灣人高嘛。
: : :
: : 你後面論述一直偏離你的前提
: : 同工同酬的狀況下
: : 公司到底幹嘛多花錢請外籍???
: : 沒道理外國人起薪高
: : 也沒道理就要拿掉下限吧
: 現在對外籍白領設的下限,就是比台灣人一般起薪高啊。
: 只要有外籍白領來工作,在還未知其工作能力下,薪水就必須高於47K,這對台灣人
: 公平?對外籍求職者公平?
不懂討論什麼公平??
沒那個需求幹嘛冒險??
:
: 薪水就是老闆對員工工作能力的金錢評價,薪水高代表老闆認為你的能力高。
: 外籍人士至少必須47K的薪水,不就假定所有的外籍人士工作能力至少都值47K?
:
不值不要請啊
: : 你沒外籍需求,就請臺灣人啊
: : 有需求而且能替你創造大於47000的利益
: : 那就請外籍啊
: : 還是只是想要壓低成本
: : 你都說低薪吸引不到人才
: : 那你拿掉下限,可以用更低的薪資聘
: : 是要吸引什麼?
:
: 吸引還不知道自己工作能力到哪的新鮮人,就這樣。
: 來了,產出高於現在薪水,自然能加薪。產出低於現在薪水,一年後fire。
: 訂目前的下限根本多此一舉,增加麻煩。
:
怕麻煩!?!?!?!?
這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怕麻煩不要請不就好了??
不然直接外移不是更符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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