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死刑真的有用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On my way)時間8年前 (2016/04/05 15:26), 8年前編輯推噓12(13112)
留言2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7 (看更多)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不難發現大多數都是自上而下, 而非自下而上. : : 即使是老牌民主國家英國, : : 他們也是自上而下的廢除死刑. : 答案錯誤。 : 以吳黨工最愛舉的法國為例,至少要有國會過半數才行。 : (英國也是國會同意廢死唷) : 所以即使是"由上到下",至少也還是"形式上的過半數民意"。 : 我也說過我不反對"國會過半數廢死",但是由少數自稱菁英的人來廢死, : 那就跟獨裁政權沒兩樣了。 ........ 所謂的自下而上, 在公共政策而言指的是由基層民意開始討論並形成共識, 再將此一共識交付給政府去執行; 自上而下則相反, 是由政府根據狀況與判斷自行擬定. 一個政策若未有民意共識的背景, 它就不可能是自下而上的政策. 英國在1969年決議無期限暫停死刑, 但是贊成死刑的民意一直到近年都穩定過半. 就如Roger Hood(牛津大學犯罪學終身榮譽教授)所言, "廢死立法的壓力來自於精英階層而非一般大眾, 多數的大眾仍支持以死刑來懲罰謀殺犯." 德國在1949年西德憲法就已經廢止死刑. 其後的20年間支持恢復死刑的民意一直過半, 甚至數度接近修憲的門檻. 一度成立的國會提案在政府官員的干預下作罷. 直到1970年代後, 反對恢復死刑的民意才穩定過半. 法國在1981年立法廢除死刑, 2007年廢死入憲. 但是在2000年以前支持恢復死刑的民意也是持續過半, 直到近15年仍然有四成左右的支持率. 以上三國都是典型的 "民意贊成死刑, 但政府與國會仍廢除死刑"的例子. 你要說這是自下而上, 大概是把民意代表真的當成民意代表. 至少在廢死議題上, 這三國的民意代表大多數做出了違背民意的決定. 而且各自都有不同的理由. 英國人是因為怎麼限縮都不對, 乾脆廢一廢比較公平. 德國人是被納粹嚇過之後就索性廢除. 法國人......大概是覺得這才叫浪漫與正義. 另外這三國在廢除後, 都長期有過半民意要求恢復死刑. 假如民意代表不管民意自行其是叫自下而上, 那兩蔣時代的民意代表就是最體現自下而上精神的民代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4.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841193.A.35C.html

04/05 15:39, , 1F
噗,歐洲廢死很大一部份是為了處理二戰留下的問題
04/05 15:39, 1F

04/05 15:40, , 2F
你當然可以用少數人去強姦多數人的意見我沒意見,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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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5:40, , 3F
要先想好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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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後果呢?? 這種言論連威脅都算不上, 頂多只凸顯出發言者的幼稚.

04/05 16:09, , 4F
上一篇回你的文章是說:國會過半數;並不是說:由下而上
04/05 16:09, 4F
尚市長的論點就是, 即使本質上自上而下, 但形式上仍然自下而上. 可是徒具形式的自下而上根本算不上自下而上. 所以我才列出英法德三國的廢死歷程, 來說明這些過程其實無視主流民意, 是少數菁英(民意代表與政府官員)共同決策的結果. 台灣這邊只具形式的自下而上, 最明顯的就是兩蔣時代的立法院-其實應該稱為總統府行政院立法局. 他有民意機構的形式, 但顯然不代表民意. 陳述觀點的基礎是引述與例證, 而非斷章取義. 你顯然只顧著想回推打我臉, 忘了先把討論串看完. 這種情緒引領的論述往往容易出錯, 請先冷靜再來. ※ 編輯: elmotze (1.164.24.131), 04/05/2016 16: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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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吧,你都這樣認為了...,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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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連"立法"兩個字都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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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8:40, , 8F
我再說一次,法國廢死時的民意是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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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學尚市長偷換概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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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長一定是想說63%贊成就是37%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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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自己加一加變成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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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費加洛報的原始數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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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贊成, 31%反對, 6%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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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是2:1, 不是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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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你的聯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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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到數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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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到你的引用資料,拿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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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想說63%贊成就是37%反對 http://imgur.com/AHi1LJT
這就是那份報紙的影像. 標題: 63%法國人贊成維持死刑 文綱(左上角粗體): 63%法國人贊成維持死刑, 31%反對, 6%無意見. 這年頭自己把臉伸出來求人打的可不多見. 尚市長果然是尚市長, 敢為常人所不為. ※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04/06/2016 12: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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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有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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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motze: 凡回文必稱打臉, 是幻想大師們的特徵.
04/06 12:52, 19F

04/06 13:00, , 20F
我可沒有回文必稱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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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酷愛扭曲數據, 把脖子伸長了求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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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可沒打到臉,我說"三成也可以":)
04/06 13:01, 22F
德國/法國/英國, 他們都是政府無視民意直接廢死. 結果尚市長自創了"四成論", 堅稱要四成民意才能廢死. 原因是他查了某筆網路資料是法國法律廢死時有62%反對廢死. 等到被拿原始資料反駁後, 又改口成"三成". 信誓旦旦的原則過沒一天就改變. 我看就算台灣過半民意支持廢死, 尚市長也會改口成"要達到2/3才能算", "要無人反對才能算". 這個人就是鐵桿子挺死卻又不願意承認. 我猜是不想承擔冤獄的道德風險?? P.S.尚市長別再鬼扯自己是廢死的. 聲稱支持某一立場卻整天妖魔化自己隊友, 沒人會信. 國際廢死主流就是政府無視民意. 原因是死刑本身違反了近代的法律原則, 但多數人尚未認知到這一點. 國家是保障個人權利的工具, 而非多數行使暴力的兇器. ※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04/06/2016 13: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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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三成是可憐某些人耶。
04/06 14:11, 23F

04/06 14:11, , 24F
還有,誰跟那些人是隊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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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06, , 25F
市長正常運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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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2:07, , 26F
朝三暮四可也?朝四暮三亦可也?原來是猴子市來的,有趣
04/07 12:07,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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