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徐自強案判決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8年前 (2015/09/02 21: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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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有約600人死於謀殺。而台灣一年的死刑犯不到40人, :  以3%計算,期望值至多不過1人。 :  我們本來就生活在充斥著殺人犯預備軍的社會, :  根本不會因為死刑犯假釋有多大變化。 : 當然,尚市長無視此一回應繼續自唱其調,倒也符合他的人格特質。 :  反正對他來說,比例原則就跟空氣一樣。 : 為了3個可能會再殺人的人,要把另外97個包含受冤獄的人一起關到死。 :  本人在此建議應該比照其理念,對尚市長處以預防性水桶。 針對這一點,我再更進一步補充一下好了? 首先第一點,1/40是"再殺人"的機率,但是如果算上"再犯罪"-- 這裡的"再犯罪",指的是"所有沒把人殺死的罪行"(包括砍人一百刀卻沒砍死人之類的), 的話,那麼機率會變成40X0.2=8人,一下就變成了1/5! 第二點,為什麼要特別重視"這1/40"呢? 答案也很簡單,因為這個人犯下的殺人案,是我們可以阻止卻未曾阻止的! 讓這個人出來再殺人,我們全都責無旁貸,因為我們明知道有這樣的比例, 卻依然放了這傢伙出來! 因為這種"未阻止"而犧牲的生命,誰來負責? 第三點,那麼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好不好呢? 我的答案是,很好。 終身監禁最好的地方就是,不會有死刑執行上的急迫性, 要翻案也不用擔心人已經被"砰掉"; 日本的菅家先生(足利事件),就是終身監禁才有機會翻案的。 只是廢盟不贊成,說這樣不人道, 我還是要說,這真的不干我的事了,是他們自己不選大家可以接受的公約數的...(攤手) ================================================================= 如果我們可以阻止,卻仍然放任悲劇發生, 那麼,我們全都是殺人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2.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1200465.A.7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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