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徐自強案判決
我還是覺得非常好笑,所以就提提吧!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會提 著作/學位/實務經驗,就是因為這些東西是公開可資參考的東西。
: 所以從尚市長的回應來看,此君三者均無,是nobody。
本人的學歷比其中兩人高(112碩士),所以沒問題的,e君的立論不成立。
我只是不想拿這件事出來說罷了,因為這根本是nothing--
順帶一提,我也很討厭動不動撂英文,好像很潮一樣。
: 1. 美國研究死刑犯再犯殺人罪有3%,尚市長稱此為"作球給人殺"。
: 這個先前我已經回應過,台灣謀殺犯罪率每10萬人中有2~3人,
: 每年有約600人死於謀殺。而台灣一年的死刑犯不到40人,
: 以3%計算,期望值至多不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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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我們都承認期望值是一人了。
問題只在於,該不該讓這一個人有機會再殺人?
所以尚市長贊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我講過很多遍對吧?),
問題在於廢盟的人不贊成,而不是我不贊成。
在沒辦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情況下,要讓這個一人的期望值不發生,
只好維持死刑了。
: 2. 周禮與陳文珊,指的應該是此篇: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608
: 此篇主張的是精神障礙者不得判處死刑,
: 且此一主張符合聯合國之決議,屬於普世價值。
: 陳並引用古中國經典"周禮":「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
: 來佐證這在東方文化裡面根本不是什麼新思想還是舶來品。
: 不過尚市長的解讀倒也是別具一格就是。
: 因為周禮沒有實施過,所以周禮是狗屁?引用周禮的人則叫作沒大腦?
: 把自古來讀周禮和為周禮注疏的人通通都當作白癡?(註)
這答案也很簡單:
為一本講述理想政治的書做注解,跟用理想來解釋實務是兩回事。
這句亮黃字的句子應該不用再多做說明了,因為很明白了。
而且陳文珊還有另一個做球給人殺的地方,
那就是她引用"周禮"這本兩千年前的理想著作,
如果要認同她的引用,那就沒辦法批評漢摩拉比法典了!
人家漢摩拉比法典也是古資料,而且還是實際實行過的法律,比周禮更有效力耶!!!!
所以這一點又是做球給人殺,而且是一砲打中要害...
有這種隊友,真的什麼都別講了,很無言啦~^^
p.s.: 話說112碩士(再加一個英國華威大學博士研究)確實可以壓過某兩人,
不過我真的覺得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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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6.23), 09/02/2015 15:06:28
再補一個p.s.: 我當時有查過周禮的注疏,東漢的學者有說,
這個"三赦"在實務上是有限制的,並非無所規範;
e君舉"做注疏的人"出來反駁,那我告訴你,連做注的人都要打她臉...!
鄭司農(漢朝經學家鄭眾)云:
‘幼弱、老旄, 若今律令, 年未滿八歲, 八十以上, 非手殺人, 他皆不坐。 ”
所以九到七十歲都不在"三赦"的範圍內!
當然,陳文珊也不會講這點,只會等著尚市長把資料找出來轟她轟到滿頭包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6.23), 09/02/2015 17: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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