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病歷中文化議題,不是醫療的,而是政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9年前 (2015/01/19 22:54), 9年前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41 (看更多)
※ 引述《Huangrh (牽手,一直走下去)》之銘言: : 拍謝齁,就連台灣自己的期刊,像是醫學期刊部分,你找得到會有SCI : 點數,會被國外認可的,都是以英文撰寫,甚至連對岸和日本的期刊, : 也不少是用英文撰寫,用中文寫的,真的就是國際學者沒在看。 : 你想硬凹,也是改變不了事實。 所以你的意思是即使有人發現愛滋病治療方法,會因為他用中文撰寫 所以沒人看? 這樣硬凹太難看了點 : 來來來,你自己用的數字: : 刑事糾紛: : 美國被告的醫師:0.004件/百萬人-年 (這邊的件數約略可以代換成人數) : 台灣被告的醫師:1.6名/百萬人-年 : 民事糾紛: : 美國: 6.67/百萬人-年 : 台灣:2.5/百萬人-年 : 基本單位就通通是百萬人-年(如果連單位都不會看,麻煩去修一修國中數學) : 所以根本不用比較兩者之間的人口數多少 : 只要把民事和刑事的相加,就等於總和 : 所以美國醫師被告的比例是 : 6.674名/百萬人-年 : 台灣醫師被告的比例是 (這邊還沒算台灣醫療糾紛常常是刑+民一起來,所以 : 會有重複計入的糾紛案數) : 4.1名/百萬人-年 : 美國醫師用英文寫病歷 : 台灣醫師用英文寫病歷 : 病歷用本國語言寫比較不會有糾紛 : 所以6.674 < 4.1 : 故得證 故得證,你所使用的資料並不完全刪減其中多數資訊 : 美國人口數為台灣15倍,美國有88萬五千名醫師,台灣含中醫僅四萬人,服務 : 人口是美國的一倍,因此就民事案件來說台美兩國差異不大,就刑事案件來說 : 台灣刑事起訴是美國的四百倍 這是我在前面發的資訊,同樣狀況下台灣少了快三萬名醫療人員 因此在同樣狀況下台灣是6.77 6.77>6.674 故得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76.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1679295.A.936.html

01/19 23:12, , 1F
1. 全世界能像何大一一樣做出三合一的愛滋治療的就只有
01/19 23:12, 1F

01/19 23:13, , 2F
他一個,其他人的研究,即使是關於愛滋治療,台灣人做的
01/19 23:13, 2F

01/19 23:14, , 3F
還是都寫英文,所以你說的狀況在現實世界,大家還是都寫
01/19 23:14, 3F

01/19 23:14, , 4F
英文
01/19 23:14, 4F
所以才更要推行中文讓研究人員做出更有意義的研究也節省翻譯的時間浪費

01/19 23:15, , 5F
2. 你的數學很爛,所謂6.67人/百萬人-年,指得是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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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15, , 6F
在同樣人口數(不含是不是病人)下每年被告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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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16, , 7F
如果台灣的醫護人員每個醫護人員要照顧的人口數越多..
01/19 23:16, 7F

01/19 23:16, , 8F
但是發生醫療糾紛的次數還更少,那表示每個醫護人員照顧y
01/19 23:16, 8F

01/19 23:17, , 9F
一樣的病人數時,發生被告的機會更低..你的數學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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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17, , 10F
重修..
01/19 23:17, 10F
10個人的十分之一是一個人 2個人的二十分之一是一個人 母體數量不同會對於機率發生的可能性產生轉變,也會對於統計學產生質變 ※ 編輯: mshuang (1.169.176.120), 01/19/2015 23:29:01

01/19 23:46, , 11F
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
01/19 23:4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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