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談入DPP、權力、與妖西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5/01/17 01:38),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而不是根本剝奪黨員權利。 : 這就好像因為有人會仿冒,所以乾脆剝奪創作者的專利權一樣。 你要說的是著作權 創作者本來就不一定有專利權 專利法第七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 雇用人,雇用人應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 至於「仿冒」這兩個字指的是著作權 如果是談專利會說「專利侵害」或是「迴避設計」 至於著作權分成財產權、人格權 人格權無法被剝奪 只能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41.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1429922.A.9F0.html

01/17 01:40, , 1F
感謝法律專業的意見,不過我想意思到就好了,一般人也不
01/17 01:40, 1F

01/17 01:40, , 2F
會將那些詞理解成法律術語吧。
01/17 01:40, 2F

01/17 01:41, , 3F
重點是為了避免其他而犧牲黨員權利,這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01/17 01:41, 3F

01/17 01:42, , 4F
不 這代表你連自己在講什麼都不知道
01/17 01:42, 4F

01/17 01:42, , 5F
那議題要從何討論起
01/17 01:42, 5F

01/17 02:00, , 6F
你是法律系學生還是律師,還是其他?
01/17 02:00, 6F

01/17 02:01, , 7F
我的判斷是,你不知道你在講什麼的可能性,比我要大。
01/17 02:01, 7F

01/17 08:19, , 8F
... 敝人在下是專利工程師 原 po 是對的...不過不重要
01/17 08:19, 8F

01/17 08:20, , 9F
搞社運的很容易有自尊自大的問題 自己搞不清楚....
01/17 08:20, 9F

01/17 08:21, , 10F
承認就是了...隔行如隔山....這一點都不會有問題....
01/17 08:21, 10F

01/17 08:22, , 11F
像柯P一樣 承認自己不是全知全能 這樣才會有進步
01/17 08:22, 11F

01/17 08:37, , 12F
連專利工程師都有甄試太神啦~~
01/17 08:37, 12F
文章代碼(AID): #1KkKoYdm (PublicIss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KkKoYdm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