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十月十日 不再國慶」哲學星期五@台中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ayumi)時間11年前 (2014/10/08 22:1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superpai (超級白)》之銘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如果可以判陳肇敏死刑,那江支安伯伯會不會贊成?" : 你這個問題實在很好 : 照理來說死刑最大的存在理由是對於殺人犯的處理 : 因為生命權雖然是人權中最神聖的保障 : 但是不尊重別人生命的人,我們也不用尊重他的生命。 : 所以我們可以對於殺人者給予例外,處以死刑 : 那我們要問,是不是所有的殺人罪嫌都是死刑了。 一樣的話請教 是不是所有的刑罰都要有相同的刑期? : 但是顯然不是,就像陳肇敏離死刑差得遠了 顯然不是 同樣竊盜罪,加重竊盜罪的刑期就比較高 而殺人罪的刑期又比加重竊盜罪高 : 我們應該對於各種故意殺人的方式都處以死刑 : 除了物理的攻擊,逼債導致債務人自殺這種例外也應該列入 : 酒駕這種明知可能但是還是為之的也應該考慮 : 以及洪案一干共犯當然也是殺人犯,通通該死刑 : 當然,像製造冤死案的檢察官以及法官也應該是制裁的對象 : 能追到幕後黑手如陳肇敏能判他死刑當然是最好 : 這樣才是完美的死刑,公平的死刑 既然你能夠接受刑期依據不同的罪名而有不同的罰則,這種所謂不公平的刑罰 那麼在無期徒刑之上 有個被我們視為最嚴重,最重的死刑 請問又有那裡有問題了? : 對我來說如果死刑這麼嚴重的刑罰不能公平,不如不要。 :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死刑真的這麼公平,恐怕也沒有法官敢判死刑 : 除非鄭捷這種公眾殺人的案例 : 那換句話說,死刑本身充滿矛盾,只能以不平等的狀態存在 公平這件事情我們很難主觀認定 問十個人可能會有十一個想法 我們只能往那方向努力而已 但刑期的設計上本來就保有法官裁量的空間 這你的觀點來看也變成不平等的狀態了 即便廢除了死刑 同樣是殺人,也有人會被判無期徒刑,有人會被判十五年 那我們又該如何面對如此不平等? 如果你能接受這種不平等 為何又不能接受 同樣是殺人,有人會被判無期徒刑,有人會被判死刑的狀況? 今天法官輕判重判都有他的理由依據 光是臨時起意的衝動殺人 跟預謀殺人罪刑都不一樣了 你怎能把所有殺人都當作一樣去評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08.7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2777637.A.ADC.html
文章代碼(AID): #1KDKQbhS (PublicIss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KDKQbhS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