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通部101/11/27 針對南鐵地下化回覆全文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就是這樣)時間9年前 (2014/08/25 16:18), 9年前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3. 「徵用」土地係供臨時使用,依據前項規劃案核定內容,在現有軌道東側 : 以明挖覆蓋工法施作地下隧道,依鐵路法第七條:「鐵路需用土地,依土 : 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故該地下隧道用地係以徵收方式辦理,並無 : 徵用問題。 : 3. 臺南鐵路地下化範圍約 8.23 公里,隧道上方覆土深度由引道段(0公尺)到隧 : 道最深處(約 9 公尺),深度均不符潛盾隧道施工安全所需(潛盾至少需 13. : 5 公尺),尤其要在鐵路行車路線下方施做潛盾隧道,出發井及到達井皆無法 : 施做,因此無論採用潛盾工法或明挖覆蓋工法,鐵路地下化隧道都必須在既 : 有鐵路旁施做,現有鐵路用地不足,則依鐵路法第七條:「鐵路需用土地, : 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故無論採用工法為何,仍必須徵收土 : 地以進行施工。   感謝 olctw 花時間提供這資訊。     關於施工技術部分,這份文件裡的內容我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在施工技術   方面,台南鐵路地下化選擇明挖覆蓋工法而非潛盾工法我沒有甚麼意見。     畢竟,既然在施工的同時原有鐵路仍必須維持正常運作,則鐵路的安全運   行自然是選擇工法時最優先要顧及的項目。        不過,我對於文中以鐵路法第七條為依據,說「無論採用工法為何,仍必   須徵收土地已進行施工」,個人不表贊同。     原因在於鐵路法在這裡的用語是「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在法律用語上,「」表達的意思是:可以。 但 可以必須 可以只能 可以應該 在法律上,如果要表達必須只能應該,會使用這個字。 所以,鐵路法第九條翻成白話文的意思是:      「鐵路需用土地,可以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而不是  「鐵路需用土地,必須只能應該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所以,台南鐵路地下化可以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所需用地。   但也可以不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改以徵用或其他方式進行。    換句話說,就算依鐵路法的規定,也不是像交通部在這份公文中所表達   的那樣「除了徵收之別無他法」。鐵路法只說你可以徵收,並沒說你必須、   只能、應該要徵收!而且鐵路法根本沒禁止你運用徵用或其他方法啊! 政府究竟是憑甚麼排除徵收以外的方法呢?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對於台南鐵路地下化這個議題並沒有深入研究,對於   要採行何種工法也沒有特定立場,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安全第一」。     而在到底能不能為了鐵路地下化徵收土地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如果除了徵   收土地之外沒有其他更適合的方法,那就在給予適當補償後徵收。但如果除了   徵收之外還有其他方法,那就應該盡可能避免徵收,因為徵收會永久剝奪人民   的財產權。徵收只能是最後手段,而不是唯一手段。 Anyway,會回這篇,純粹是看到交通部在解釋鐵路法第七條時欺負不懂法   律的人,所以覺得很不爽而已。 -- bservers.監票者聯盟網站 bservers.監票者聯盟臉書社團 ◎網址:http://www.observers.tw ◎網址:http://ppt.cc/RNbw  你亂搞,我打爆-立委熱線 (安卓)  發現公僕-您知道誰是您的公僕嗎?  ◎網址:http://ppt.cc/iPU0 ◎網址:http://ppt.cc/tDc5 臺灣選舉政治地圖 割闌尾計畫-可割可棄.利大於弊  ◎網址:http://ppt.cc/Cyjs ◎網址:http://ppt.cc/wFY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65.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8954684.A.872.html ※ 編輯: TheRock (114.38.65.97), 08/25/2014 16:20:03

08/25 16:19, , 1F
推 聽你解釋感覺像在學校上課XD
08/25 16:19, 1F

08/25 16:23, , 2F
這好像是基本了
08/25 16:23, 2F
  「得」的另一個發音是ㄉㄟ(三聲),這時就有必須的意思。   不過在法律上「得」的發音就是代表「可以」的二聲。

08/25 16:29, , 3F
法律上 "得" 經常是 "我就是可以,怎樣" 的代表 XD
08/25 16:29, 3F
※ 編輯: TheRock (114.38.65.97), 08/25/2014 17:02:48

08/25 17:14, , 4F
那就請自救會找個更安全而且拆更少的方法吧、不然呢
08/25 17:14, 4F

08/25 17:14, , 5F
?一起等到這個工法出現的一天嗎?
08/25 17:14, 5F

08/26 03:45, , 6F
高調...
08/26 03:45, 6F

08/26 05:55, , 7F
"拆更少"從來不是居民關心的 畢竟對居民來說
08/26 05:55, 7F

08/26 05:55, , 8F
就是YES/NO的二進位問題而已
08/26 05:55, 8F
文章代碼(AID): #1J-l4yXo (PublicIss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
文章代碼(AID): #1J-l4yXo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