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降罷免門檻 高志鵬FB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城市蚊子*)時間11年前 (2014/05/23 14:12),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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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e999:降低罷免門檻真的好嗎?兩黨支持者都超過30% 05/23 13:44 → kue999:大家互罷免 不是永無寧日? 05/23 13:44 兩黨支持者超過30%跟罷免會不會過是兩回事。 看來很多人誤解,現在的罷免法為什麼會被批判。 舉個極端點的例子,今天假設有個地區,有20萬的投票人口。 然後選舉時,有70%的投票率,也就是有14萬人去投票,該地區有4個候選人。 於是A候選人就以4萬票當選,其他候選人都只拿3萬多票。 但是以現在罷免法來看。 若我們要罷免這個A候選人,必須要有「10萬人去投票,然後其中一半要投同意票」,才 能罷免他。 不覺得奇怪嗎?他當選也才拿4萬票,我們要罷免他卻至少要5萬票以上才能過。 而且既然是「單一候選人的罷免案」,幾乎篤定會去投票的「大多都贊成罷免的」。 (ex:就像之前辦的公投一樣,有投的幾乎都是贊成者才會去領票) 也就是說,我們要罷免A候選人「幾乎要10萬票」才能罷免他。 拿四萬票的候選人,罷免他要十萬票,你還覺得這門檻不該降? 事實上這罷免法跟公投法的雙二一制度就是一種惡法,是「故意把不投票列入不同意的 算法」。 事實上每次投票率不可能達到100%,因此以這個前提的制度,都是對反對方絕對有利的。 就以高委員提議的把門檻砍為25%有效票,會變整天在搞罷免嗎?並不會。 這代表的是「你如果不同意罷免你就要出來投票,而不是代表罷免人只要有25%就能罷免」 就如你說的兩黨支持者都有超過30%,那就兩黨一起來投看看,看最後投完是贊成者多還是 反對者多呀。 如果反對者超過贊成者,那自然罷免不成立,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贊成者超過反對者,那被罷免應該要心服口服呀。 說真的,想罷免第一階段跟第二階段門檻就超難了,就算降了,最難的絕對還是第一第二 門檻,而不是最後第三階段的投票。 如果哪一邊惡意搞罷免,另一邊去投反對票就不得了,怎麼會永無寧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42.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825570.A.C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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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簡單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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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4:19, , 2F
推! 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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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4:33, , 3F
太多人小看簽名聯署罷免,這樣公開反對現任民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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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4:34, , 4F
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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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4:43, , 5F
套柯文哲的話:若講實話要勇氣,不對的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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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5:58, , 7F
推說明
05/23 15:58, 7F

05/23 16:42, , 8F
推!有的人一聽罷免要身份資料,根本就不願意了。
05/23 16:42, 8F

05/23 16:55, , 9F
若講實話要勇氣,不對的是社會
05/23 16:55, 9F

05/23 17:25, , 10F
http://m.imgur.com/hgJ5o5S 看圖就很清楚現行門檻根本不合
05/23 17:2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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