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不是該規定一下站務處裡的時間

看板PttLawSug作者 (藍より青し)時間18年前 (2005/10/21 2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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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個人以為該討論的不是法務是否應該定時限的問題 : 而是版主廢弛版務的規定是否該取消的問題 : 版主也是義務的,也沒拿版眾一毛錢 : 可是版主兩個禮拜沒上線就會被拔掉 這點從何而來....? 某些組的規定嗎? 看一下ViolateLaw裡面的免職版主 不是要90天 不上站 才會被拔嗎? : 廢弛版務會被拔掉 : 如果版主敢兩個月不處理板上文章,隨便一個人去檢舉,他就完蛋了。 : 而PTTLAW的法務完全沒有這些限制 : 不是不公平嗎? : 個人知道法務辛苦、法務忙 : 廢弛職務有他正當的理由 : 可是很多版主平常也很忙啊 : 所以版主廢弛版務拔掉版主的規定應該取消啊! -- . ┌┐ ┌┐ ╭╮ ο ζ◣ ╭──┤└─┬──┬┬─┬──┤└─┬──┬┐ ο ο │ ╭┤ ││ │ ││ │┌─┤│ │∣ ξ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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