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不是該規定一下站務處裡的時間
假如組務的處裡時間真的太久 就不應該給這些駔務太多權利
來停權 浸水桶等
有些版主跟組務根本就是亂搞
再加上組務根本忙不過來
哪冤死的人 只好自認倒楣啦
※ 引述《LCASEY (σ 小水滴 σ)》之銘言:
: ※ 引述《come ()》之銘言:
: : 不知道為什麼,我在群組的申訴一拖拖了半個月,連個回音都沒有。
: : 然後來這邊申訴,一拖也是十天,
: : 每個申訴案件都像是石頭丟到大海裡,但是連個水花都沒看見
: : 我想請問一下,處裡使用者的申訴,是不是應該設個期限
: : 這裡應該不是法院,應該沒有什麼複雜的案件
: : 是不是應該規定站方/組務的處裡時間
: : 否則像現在這樣,用不回應來回應使用者的申訴
: : 真的是讓使用者感覺非常不被尊重
: : 真不希望PTT變成官僚的縮影啊!
: 半個月還好了啦
: 我被開罰單停權 停了都快要三個月了
: 當初說一個星期啊
: 申訴依舊無效 只不過想乖乖的去交罰單也無法
: 我現在已經不抱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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