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不是該規定一下站務處裡的時間
※ 引述《come ()》之銘言:
: 不知道為什麼,我在群組的申訴一拖拖了半個月,連個回音都沒有。
: 然後來這邊申訴,一拖也是十天,
: 每個申訴案件都像是石頭丟到大海裡,但是連個水花都沒看見
: 我想請問一下,處裡使用者的申訴,是不是應該設個期限
: 這裡應該不是法院,應該沒有什麼複雜的案件
: 是不是應該規定站方/組務的處裡時間
: 否則像現在這樣,用不回應來回應使用者的申訴
: 真的是讓使用者感覺非常不被尊重
: 真不希望PTT變成官僚的縮影啊!
半個月還好了啦
我被開罰單停權 停了都快要三個月了
當初說一個星期啊
申訴依舊無效 只不過想乖乖的去交罰單也無法
我現在已經不抱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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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凡的人...
因緣際會,總會遇上不平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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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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