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不是該規定一下站務處裡的時間

看板PttLawSug作者 (旋轉泡泡)時間18年前 (2005/10/17 18: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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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 因為 法務們 平常都很忙的 妳這樣子設時限 豈不是要法務們 每幾天就"得"特地"撥出時間"來處理案件嗎 "這樣很不合理耶" 妳自己看 這三個月內申訴的案件有幾個被處理完 妳自己看有幾篇 就知道法務平常多忙了 妳沒設時限 它可以 一年 兩年後才回覆 這樣比較好不是嗎? -- 而且你在看 之前的D法務是個怎樣的人 妳看 他身為法務 出借帳號 這種事 都做的出來 表示 法務 們素質如何呢? 我想 不是頂高 妳要要求不是頂高素質的法務們 辦案有個時限 強人所難 極不合理!! ※ 引述《come ()》之銘言: : 不知道為什麼,我在群組的申訴一拖拖了半個月,連個回音都沒有。 : 然後來這邊申訴,一拖也是十天, : 每個申訴案件都像是石頭丟到大海裡,但是連個水花都沒看見 : 我想請問一下,處裡使用者的申訴,是不是應該設個期限 : 這裡應該不是法院,應該沒有什麼複雜的案件 : 是不是應該規定站方/組務的處裡時間 : 否則像現在這樣,用不回應來回應使用者的申訴 : 真的是讓使用者感覺非常不被尊重 : 真不希望PTT變成官僚的縮影啊! -- 雖然有點令人感到沮喪, 不過還是乖乖承認這世界的確缺乏仁德道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5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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