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社會契約

看板Policy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11年前 (2014/04/09 23:14), 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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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法治就是 : 人只須守自己想守的法; : 且 如果你不認同這些法,你應該要獨立 法治不是守自己的法,我不想遵守強姦法,所以我可以去強姦婦女 不用負責? 你說請對方獨立之後你繳稅的部隊會保護你,但是誰去服役?你希 望其他人去服役,但不代表其他人想要遵守服役的法規,即使他遵 守去服役了,他也未必要服從命令的法規保護你,相反他也可以拿 武器攻擊你不是嘛? 社會共識不僅僅是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社會共識的最終產物就 是政府和法律,你繳稅給政府其他人領有薪水保護你,這就是社會 共識的產物,相對的這些服役的人因為認同這些法律,所以他遵守 那麼等到他退伍之後其他人也會一樣遵守這個法律而保護他 人民必須依照社會共識來執行所謂的民主,如果社會共識是所謂民 主就是把人丟到鬥獸場拼個你死我活,那麼這個就叫做民主 強加單一的思想給予多數人是獨裁,相對的多數人的共識強加到特 定對象也是獨裁 人權的基本概念是什麼?殺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33.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y/M.1397056450.A.E9C.html

04/09 23:43, , 1F
比喻有邏輯上的謬誤
04/09 23:43, 1F

04/09 23:44, , 2F
我只能說 民主有很多形式 但哪個最善 則沒有絕對
04/09 23:44, 2F

04/09 23:46, , 3F
現在我覺得 民主 法治 人權 三者必須同時討論
04/09 23:46, 3F

04/10 02:18, , 4F
這就是校議論的謬誤。從假設推翻就沒有辦法立論。
04/10 02:18, 4F

04/10 02:18, , 5F
效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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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5:46, , 6F
拿武器攻擊我之前 請先獨立
04/10 15:46, 6F

04/10 15:47, , 7F
要強姦我前 也請先獨立
04/10 15:47, 7F

04/10 15:50, , 8F
不滿意服役規定者 也請先獨立
04/10 15:50, 8F

04/10 15:51, , 9F
不想進鬥獸場的人 也該獨立先
04/10 15:51, 9F

04/10 15:52, , 10F
不滿意這國家的任何法律 都該有權獨立
04/10 15:52, 10F

04/10 15:56, , 11F
男強姦國當然可以存在,該國只會有"願意被強姦的女人"
04/10 15:56, 11F

04/10 15:57, , 12F
不願意被強姦的人也可以獨立
04/10 15:57, 12F

04/10 16:08, , 13F
一半公民想成立鬥獸國 一半不想當鬥獸國國民
04/10 16:08, 13F

04/10 16:09, , 14F
此時難免"強加單一的思想給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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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6:09, , 15F
分離是避免"強加單一的思想給予他人" 的好方法
04/10 16:09, 15F

04/10 16:11, , 16F
想成立鬥獸國的人可以自行成立 不想當鬥獸國國民也可另立國
04/10 16:11, 16F

04/10 19:37, , 17F
1樓說到重點: "民主 法治 人權 三者必須同時討論"
04/10 19:37, 17F

04/10 19:38, , 18F
不然就不知道律法何以為律法 政策也無法施行
04/10 19:38, 18F

04/11 16:07, , 19F
這世界99.9%人都有"反分裂恐慌",特愛反分裂
04/11 16:07, 19F

04/11 16:08, , 20F
但其實,分國 才是確保一國內公民享有共同價值的好方法
04/11 16:08, 20F

04/11 16:08, , 21F
糾紛都是因為價值觀不同而被勉強綁在一起
04/11 16:08,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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