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社會契約

看板Policy作者 (企業戰士)時間10年前 (2014/05/11 17:34), 10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9/32 (看更多)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社會契約就是社會共識,也是無政府自由主義者最痛恨想破壞的東西 : 但是如果依但破壞社會契約,那麼就沒有人可以保護你了,你可以破 : 壞政府和遊戲規則,其他人也可以用暴力攻擊你不是嘛 孫中山攻擊大清朝;大清朝也攻擊孫中山 : 從古至今不論何種政府,都不可能也不會違反法律,或是規範 : 只有人才會違反 : 法律並不是用來規範政府的,法律是用來規範人的,政府並不會違 : 法,人才會違反法律,而以政府違法來論定法律是用來規範政府的 : 目的其實只是為了讓自己違法行為產生正當性而已 讓自己的"違劣法行為"產生正當性的是"道理",或者西方人稱為"普世價值" 或許依你的說法:是一個更高等的"秩序" PS,我國有簽署人權公約 : 社會契約的最終產物其實就是政府,你無法定義什麼東西是政府,永遠無法 : 社會契約的最終產物就是法律和政府 : 集會遊行絕對不是人權的一部份, 島內有島內"秩序"-->島政府與島法 國際"秩序" 也有 國際"秩序"的運作方式 集遊權符合高等國際"秩序"規範 : 所謂公民不服從或是政府違法等其實都只是正當化自身違法行為的託辭 所謂"維持秩序"與"維持法制" 其實都是 低等島政府(官員)的託辭 : 而基於人權的立場,任何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都應該被殺死,不論是 : 任何形式甚至包含路過,白話說如同這次的事件,佔領立法院其實是 : 違反人權的 依照國際"秩序",任何阻擋部分人民行使普世價值的主張的人 都應該被制裁 嚴重者該被永遠監禁。 阻擋普世價值的人是違反人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35.1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y/M.1399800841.A.50A.html ※ 編輯: RIFF (114.42.235.197), 05/11/2014 17:48:31

05/11 17:58, , 1F
聽起來是康德或是羅爾斯式的
05/11 17:58, 1F
這篇是依照mshuang與moondark的設定去推論的, 其實我私心不贊同這樣的設定, 至於是甚麼式.暫不深究 ※ 編輯: RIFF (114.42.235.197), 05/11/2014 19:28:07
文章代碼(AID): #1JRqG9KA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RqG9KA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