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 引述《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之銘言:
: 風險的存在是因為有特定的行為才發生
: 其原理可以從計算風險的方式倒推回來,風險計算是記算特定時間內
: 執行某特定行為的預期目標與落差所產生,這個落差的不確定性就是風險
: 而落差導致的結果,就是所謂的風險期望值
: 目的應該說scope是辨識風險的關鍵,也就是整個需求在哪風險就在哪。
: 你講的東西叫做「事件」他會構成風險,也是因為要貸款。
: 但住戶的目的在於自用,就不會有跟建商同樣的風險,因為建商可能因為
: 事件導至投資出現損失,但自用的住戶不會因為價格下降造成損失,因為建築的使用
: 價值不會因為市價降低而減損。自用戶的風險會變成地震有可能損壞建誤導致損失,
: 那跟建商的風險完全不同。
住戶的目的除了自用外,還有保值。這也是屋主之所以選擇購買而不是承租的原因。
既然保值列在目的之中,因地震造成的市價減損就應列入風險。
和建商養地時的風險是一樣的。
: 你講的叫做「事件發生的機率」而不是風險,不能拿大家都有可能經歷同樣的事件
: 就叫做承受同樣的風險。
: 我再補充一點,貸款本身的風險不在於房子的價格,在於借貸人的還款能力。
: 房子的價格只是抵押品的價格,也就是避險措施的有效性問題。
: 如果今天是郭台銘拿一棟市值100萬的房子去貸款,絕對可以貸到超過100萬甚至上億
: 為什麼,因為他是郭台銘還款能力超出抵押品,此時降低風險的擔保品反而不是重點
這樣子超貸是合法的嗎?銀行就不怕又是另一個掏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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