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符合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
※ 引述《houkoferng (彭淮南:我只是個公務員!)》之銘言:
: 國外的趨勢是朝向變形工時與彈性工時發展
: 過高的勞動保障結果就是就業機會提升有限,講到最後還是一個問題
: 要好工作還是要工作的選擇。
: 簡單的案例,通用汽車被自己的公會搞倒勞資皆輸就是最好的例子
: 至於不告不理,並不是我要討論的主題。你可以另開主題討論
國外的趨勢是朝向變形工時和彈性工時發展。這句話可能沒錯。錯在於
台灣的大老闆們,在台灣的相關法律都還沒往變形工時和彈性工時發展的時候,
就已經開始採用違反的變形工時和彈性工時了。
理論上台灣的法律以前沒有變形工時和彈性工時。實際上早就用很多年了。
台灣的就業機會有提升很多嗎?產業結構有因此比其他先進國家提早往知識工
作型態發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0.47.82.16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