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符合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

看板Policy作者 (彭淮南:我只是個公務員!)時間16年前 (2010/01/30 17: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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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趨勢是朝向變形工時與彈性工時發展 過高的勞動保障結果就是就業機會提升有限,講到最後還是一個問題 要好工作還是要工作的選擇。 簡單的案例,通用汽車被自己的公會搞倒勞資皆輸就是最好的例子 至於不告不理,並不是我要討論的主題。你可以另開主題討論 : 同意自己的權益要自己保護。 : 但是法律不是死的。參考先進國家作法,訂定台灣的勞工政策時,不應該考量 : 台灣的產業結構、社會文化和工作文化嗎? : 如果這些有考慮進去,還應該採用一個不告不理的原則嗎? : 當我和您站在不同立場爭論這些政策不合理的時候,就是保護自己權益的一種 : 方式。請不要再說要先瞭解政策或法令,因為大多數的勞工都知道,照這些法 : 令去申訴討公道,由於台灣的產業結構、社會文化和工作文化,只會讓自己在社 : 會上受到更多傷害。 : 這算是惡法亦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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