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行政區劃的調整: 三都十五縣
※ 引述《Duarte (愛文)》之銘言:
: ※ 引述《linbryan (bryan )》之銘言:
: : 基本上 北部不能享受 便宜他鄉自然資源 卻獨自享受經濟優勢
: : 水電油按照合理計算 或已台北市願意承受最高價
: : 例如他縣市輸送到台北市 水電 應以台北市 自己生產成本 30%-80% ( 舉例 )計算
: : 不然台北可考慮自己蓋一發電廠
: : 老美水電不同價 本就很正常
: : 加州總比旁邊州櫃很多 輸入便宜水電 人家就可以賣高一點給你
: : 誰叫加州指想要乾淨東西
: 到底這種 "哲學" 是從哪裡發展出來的?
: 明示或暗示的來切割 "南北" "城鄉".
: 再用 "公平" 作為終極的訴求, 主張 '台北市' 是個不公義的都會.
: 如果要討論政策的話, 我想 impartiality 是很基本的.
: 住在台北市的人, 並不需要為了過往統治者的施政錯誤負責吧?
: 我有些想法還是比較適合政黑, 就不在這邊講了.
我個人認為光是變更行政區域劃分,而不更改地方自治所需的稅基
這種變革(非改格)就算再變個一千次,
還是缺乏誠意,
仍然不脫中央集權的架構
長期而言效果終究不大
真有誠意的話應該要先處理地方自治稅基,再來處理其他的問題
不過,在進行核心的稅基改革前,最好先把選罷法改良先
免得讓錯誤的人上台又沒辦法收尾,進一步導致改革只做半套就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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