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有人可以解答二次金改的問題嗎?

看板Policy作者 (千樹萬樹梨花開)時間17年前 (2008/10/27 16:3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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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不用去汙名化民營化這個辭 : 民營化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效率 : 我們不要去一邊幹樵公務人員行政效率低落, 一邊反對民營化 : 台灣國有企業民營化最大的問題在於 : 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買家買的下中華民國的國有企業 所以正常的應該是民營幾間整合之後,以相近或大於公營行庫的資本來進行合併。 而政府過半的股份則在市場上釋出,來達成民營化。 這難道不是唯一而正確的步驟嗎? : 所以民營化通常是透過換股來達成的 : 政府沒拿到錢, 拿到一堆民營銀行的股票 : 然後更過分的是, 政府的董事會席次往往遠低於政府的股權 : 於是大家才會幹樵民營事業國營化圖利財團 不用遠低啦,少一席就夠了。 : 如果今天財團有本事出現金把政府的股份全部買光光 : 哪他要搞爛哪家企業就是他家事了 : 更進一步的問題, 台灣人認為銀行不能倒 不是不能倒,而是在擁有存戶的資金之下,卻拿過多的資金去操作,又或是玩特技, 高槓桿的結果如果不好,那就會損及存戶權益了。 : 所以錢存銀行應該是鐵穩的 : 民眾把錢存進民營銀行, 然後該銀行亂搞, 政府還要負責擦屁股 : 這點當然大家也不爽 : 可以的話, 既然銀行不能倒 : 哪台灣應該跟美國學習, 銀行跟mortgage分業 : 存款的部份全部都公營, 利率直接法定單一價 : 存款利率太高的銀行就定個吸金罪(比照重利罪) : mortgage放貸要用錢就跟公營銀行, 或是外商銀行做同業拆款 : 以後存款就只有一種概念, 政府擔保, 公營 : 然後其他投資載券股票全都請自理, 銀行不准做 這部份同意。 : 台灣的金融要不要改 : 要改的地方可多了 : 不過迷信規模可以解決一切, 那就太單純了, 跟二次金改沒差了 不是規模可以解決一切,而是合併對象的不相等,小併大的問題。 -- ◆ 你不夠無恥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9

10/27 17:00, , 1F
倒數第二段不同意......
10/27 17:00, 1F

10/27 17:01, , 2F
這樣政府成天不是要緊釘銀行別亂貸麼...
10/27 17:01, 2F
哪家政府不這麼做的?

10/27 17:02, , 3F
況且抵押商品很容易貶值,我們幹麻吸收...
10/27 17:02, 3F
那新加坡與日本成立主權基金要去掠奪其他國家,是為了愛與希望囉?

10/27 17:02, , 4F
正確來說很多投機客就是因為貶值才會破產....
10/27 17:02, 4F
是因為自己的資本不夠,挺不過去,才破產的。 你都說是「投機客」了,資本夠的話,還算投機客嗎?

10/27 17:03, , 5F
那乾脆國營好了,效率低無所謂...
10/27 17:03, 5F
=.=這世界也是有民營像富國銀行一樣較為穩當又有效率的啊。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220.129.72.9 (10/27 17:10)

10/27 23:05, , 6F
是遠低於啦, 因為民營公司派會收購委託書
10/27 23:0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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